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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AI虚拟偶像开发与运营

書城自編碼: 4178022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教材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作者: 徐文松
國際書號(ISBN): 9787507859232
出版社: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5-11-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售價:NT$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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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突破认知边界:系统拆解AI虚拟偶像概念内核与产业架构,串联技术演进脉络与行业生态全景。
*覆盖全链实践:从形象设计、技术开发到内容创作,再到市场运营与粉丝管理,提供全流程落地指南。
*前瞻行业未来:深度剖析政策监管趋势与技术革新方向,预判跨场景应用前景,助力把握行业风口。
內容簡介:
本书以人工智能技术在虚拟偶像产业快速发展应用为背景,全面深入地介绍AI虚拟偶像的核心技术、指导AI虚拟偶像的开发流程,提升学习者的运营管理能力。全书围绕AI虚拟偶像这一核心,从基础、开发、运营、展望四个维度展开。基础维度阐释概念、发展历程、技术框架与产业靼结构;开发维度涉及形象、技术及内容,并探讨相关法律与伦理问题;运营维度分析市场推广、粉丝管理、数据分析与优化及法律与伦理问题;展望维度分析行业政策监管、技术发展趋势与应用前景,全面呈现该领域全貌与未来走向。
關於作者:
徐文松,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虚拟空间文化生产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虚拟数字人、数字文化产业及文化产业史论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教授虚拟数字人实践与应用、数字人文、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中外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等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参与国家级社科课题3项,主持及参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目錄
基础篇
第一章 虚拟偶像与 AI 虚拟偶像的发展历程 | 003
第一节 虚拟偶像和 AI 虚拟偶像的概念 | 004
第二节 虚拟偶像和 AI 虚拟偶像的发展历程 | 006
第三节 AI 虚拟偶像的类型、功能与特征 | 013
本章小结 | 026
第二章 AI 虚拟偶像的技术框架 | 028
第一节 赋形的建模技术 | 028
第二节 赋能的驱动技术 | 036
第三节 赋真的渲染技术 | 042
第四节 赋魂的交互技术 | 049
本章小结 | 054
第三章 AI 虚拟偶像产业结构 | 056
第一节 基座技术支撑产业链 | 057
第二节 中层集成应用产业链 | 062
第三节 终端产品变现产业链 | 067
本章小结 | 072
开发篇
第四章 AI 虚拟偶像的形象开发 | 075
第一节 角色设定 | 075
第二节 视觉设计 | 082
第三节 形象传播 | 086
本章小结 | 090
第五章 AI 虚拟偶像的技术实现 | 092
第一节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在 AI 虚拟偶像中的应用 | 092
第二节 语音合成与自然语言处理 | 097
第三节 虚拟形象生成与交互技术 | 102
第四节 实时渲染与图像处理技术 | 105
本章小结 | 110
第六章 AI 虚拟偶像的内容开发 | 112
第一节 泛文娱内容的策划与制作 | 112
第二节 资源整合与跨界合作 | 121
第三节 UGC 内容共创 | 125
本章小结 | 130
第七章 开发阶段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 131
第一节 技术伦理与版权保护 | 131
第二节 商业伦理与信息安全 | 140
本章小结 | 142
运营篇
第八章 AI 虚拟偶像的市场推广 | 147
第一节 精准市场定位 | 147
第二节 社交媒体细分营销 | 155
第三节 周期性线下交互活动 | 161
第四节 多元合作伙伴关系开拓 | 166
本章小结 | 171
第九章 AI 虚拟偶像粉丝管理 | 173
第一节 粉丝社群建构与管理 | 173
第二节 粉丝参与机制设计与管理 | 180
第三节 粉丝激励与反馈策略 | 183
本章小结 | 186
第十章 AI 虚拟偶像数据分析与优化 | 188
第一节 粉丝行为数据分析 | 189
第二节 运营效果评估 | 197
第三节 运营策略优化 | 201
本章小结 | 210
第十一章 运营阶段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 211
第一节 法律法规遵守与风险管理 | 211
第二节 伦理道德规范遵守与形象塑造 | 216
第三节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 221
本章小结 | 224
展望篇
第十二章 AI 行业政策与监管环境 | 229
第一节 国家政策对 AI 行业的支持 | 229
第二节 政策支持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 233
第三节 AI 行业的监管环境 | 236
第四节 AI 虚拟偶像开发与运营规范化 | 239
本章小结 | 245
第十三章 AI 虚拟偶像技术发展趋势 | 246
第一节 AI 基础技术发展趋势 | 246
第二节 AI 虚拟偶像形象生成与优化技术发展 | 250
第三节 场景融合趋势与挑战 | 263
本章小结 | 266
第十四章 AI 虚拟偶像的应用前景 | 268
第一节 泛娱乐产业的应用前景 | 268
第二节 营销与广告的应用前景 | 276
第三节 其他行业的应用前景 | 283
第四节 未来智慧城市中的角色展望 | 288
本章小结 | 291
后 记 | 293
內容試閱
在数字经济与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的全球浪潮中,人工智能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在文化领域,这场技术革命催生出前所未有的变革动能。早在201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就将人工智能提升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高度”。《“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强调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已成为推动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引擎。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的关键转型,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不仅重构了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生态系统,更催生出以文化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发展动能。在此背景下,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顺应时代变革、回应产业需求,发挥学科优势和团队优势,组织以我院为主的多位专家学者编写首套人工智能与文化传播融合创新系列教材,立足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着眼人工智能技术前沿,构建起涵盖理论探索、产业实践、伦理规范的全方位知识体系。
本系列教材共八本,分别从文化新质生产力、文化传播、人工智能艺术、视听产业、虚拟偶像、非遗、人工智能法、国家形象传播等方面进行研究。
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领域的深度融合正在重塑社会生产与传播方式,形成多维度创新生态。在文化生产层面,技术驱动下催生出新质文化生产力,通过智能化手段优化文化资源开发效率,显著提升文化产品的创意转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文化传播领域经历着从传统媒介到数字平台的范式跃迁。人工智能深度介入内容分发机制,借助大数据分析与算法推荐实现精准传播,同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拓展了沉浸式体验场景,推动文化传播形态向多元化、交互化发展。
艺术创作边界在人机协同中被重新定义,生成对抗网络、大模型等技术为艺术表达开辟新路径。机器学习算法不仅能模拟人类创作风格,更在抽象艺术、动态影像等领域展现出独特创造力,引发关于艺术本质与主体性的哲学思辨。视听产业迎来智能化升级,从剧本分析、角色设计到后期特效,人工智能贯穿影视制作全流程,动态捕捉技术与实时渲染引擎大幅提升内容生产效率。虚拟主播与AI剪辑师的应用重构行业分工体系,同时也带来内容真实性与版权归属的争议。
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数字化转型新阶段:区块链技术实现非遗数字资产确权;三维扫描与数字孪生技术构建文化遗产的虚拟镜像;AI驱动的图像修复与声音复原让历史记忆焕发新生。在法律规制层面,算法偏见、数据隐私等问题催生新的法律研究方向,司法实践中开始探索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认定标准与侵权责任划分机制。在国家软实力建设维度,AI技术被应用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通过多语种自动翻译系统、舆情智能分析平台等构建跨文化传播矩阵,动态监测全球舆论场态势,为塑造立体化国家形象提供技术支撑。
这种技术赋能的文化生态变革,在提升产业效能的同时,也引发对文化多样性、创作伦理与人文价值的深层思考,推动着人类在智能化浪潮中寻求技术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平衡之道。
站在数字文明与中华文明交汇的历史坐标上,人工智能正以“数智赋能文化,创新驱动未来”的磅礴之力推动文化发展。希望这套教材能够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系统化知识图谱,为文化领域数字化转型提供方法论工具,并通过建立技术伦理框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张洪生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执行院长
2025.4

第一章? 虚拟偶像与 AI 虚拟偶像的发展历程
虚拟偶像是21世纪新兴的数字娱乐现象,这些数字化偶像形象以歌手、演员、模特、网红、游戏高手等“艺人”的身份出现,通过独特的个性和才艺设定,活跃于社交媒体、视频平台、综艺节目等多样化的数字平台上,通过积累流量和人气来获取更多的曝光机会和“工作”机会,为现代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和互动性的数字娱乐需求开拓新路径、新形式。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简称AIGC,即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已成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的重要驱动力。AI+融入各个领域,生成诸多新产品新物种,变革或重塑该领域原有生态。作为最早进行商业化的虚拟人数字类型,虚拟偶像被广泛应用于影视传媒、娱乐演艺、时尚文旅、金融零售、教育医疗等领域。其便捷化、拟人化、多融合化及工具化的良好发展趋势,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加入和深化,其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将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释放。从局部AI技术的应用到全方位AI虚拟偶像的生成,人工智能赋能虚拟数字人产业的实践在虚拟偶像领域深入展开,同时也对该领域带来全新的机遇与挑战。本章将从概念、发展历程及应用场景角度,阐述虚拟偶像与AI虚拟偶像的内在渊源与差异。
第一节? 虚拟偶像和AI 虚拟偶像的概念
一、虚拟偶像的概念
1.虚拟数字人
要了解什么是虚拟偶像,首先要知道虚拟数字人是什么。所谓虚拟数字人,就是以数字形态存在的虚拟人物。和具备实体的机器人不同,虚拟数字人不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中,而是依赖显示设备存在和呈现。虚拟数字人通常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是拥有人或类人的外观,例如特定的相貌、性别和性格等人物化特征;第二是拥有人的行为活动能力,具有用语言、面部表情和肢体运作来进行意义表达的能力;第三是具有人的思想,能够模拟人的思维方式,识别外界环境并与人交流互动的能力,等等。
有些非人类形态的拟人化虚拟形象,只要具备类人活动能力及互动思维表达能力,一般也都被认定为是虚拟数字人。如中国火星探测工程联合百度发布的全球首个火星车数字人形象“祝融号”,其外形是在中国火星探测车的基础上加以拟人化和卡通化的手法设计演变而来,大眼萌等类人元素的应用,赋予了其形象鲜活的生命感。同时,在虚拟数字人前沿技术的支持下,“祝融号”无论是在表情、动作、语言方面还是在互动反馈的即时性、流畅性方面,都有如一个独特的人类生命的表达与呈现。因此,在发布时便是以火星车数字人的名义推出的。
虚拟数字人是多学科领域技术聚合发展的产物,它是通过计算机图形学、语音合成技术、类脑科学、生物技术和计算机科学等方式聚合生成的虚拟形象。主要可分为虚拟偶像、虚拟主播(电商类)、虚拟员工和虚拟分身等类别。虚拟数字人是未来元宇宙融合空间中连接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中各类“人”“物”“场”的新介质,具有极广阔的发展应用空间。
2.虚拟偶像
虚拟偶像可理解为非实体存在的偶像形象,即人为创作的偶像及偶像团队形象。在不同时期,其创作生成手法不同。如被认为是最早的虚拟偶像的林明美,就是从日本动画《超时空要塞》中衍生出来的虚拟歌姬,她的生成手法主要是手绘动画和真人配音演唱。随着计算机图形技术(Computer Graphics,简称CG)与语音合成技术的发展与成熟,虚拟偶像开始进入数字化时代,成为虚拟数字人当中跨界最为广泛且最早实现商业化盈利的一种。在数字化背景下,虚拟偶像指的是以歌手、模特、演艺人员或其他泛文娱职业或身份出现,主要活跃于泛文娱领域,如演艺舞台、影视综艺、音乐时尚、广告代言、各类视频及社交平台等,进行文化娱乐相关内容生产与传播的虚拟数字人。排除特定的时代背景,虚拟偶像可理解为主要从事泛娱乐及其相关领域活动的偶像化的虚拟形象。
虚拟偶像的运营方式与真人艺人相似,但更加依赖于数字内容的创作和传播。它们通过发布歌曲、拍摄硬照、制作短剧、参与综艺节目等多种形式的作品来吸引和维持粉丝群体。这些作品通常由专业的团队制作,以确保内容的质量和吸引力。此外,虚拟偶像还会通过直播、社交媒体互动等方式与粉丝建立更直接的联系,增加粉丝的参与感和忠诚度,并通过品牌代言等商务活动拓展变现渠道。
二、AI 虚拟偶像的概念
AI虚拟偶像是指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仿真技术开发生成的智能化虚拟偶像,具体可分为由人工智能技术设计生成的虚拟偶像和由人工智能驱动,并具有智能认知及互动能力的虚拟偶像。相比较于过去的虚拟偶像,人工智能生成虚拟偶像的特点主要在于其设计制作环节有人工智能技术介入或主导;而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偶像则是可通过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捕捉等技术实现自主学习和调整,具有更全面的职业技能和更丰富的思维模式及表达技巧,呈现出智能化、个性化和自主化的新特点。
AI虚拟偶像打破了传统虚拟偶像只能按照预设程序和脚本进行表演和互动的局限,可以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学习和分析,理解观众和用户的内容与情感需求,自主优化自己的表现和互动方式,进而提供更加贴合观众及用户期望的内容和服务形式,与观众或用户之间建立更紧密的情感关联。如微软小冰不仅能够与用户进行自然流畅的对话,还能够根据用户的喜好和情绪创作出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展现出了强大的语言生成能力和情感感知能力。而随着ChatGPT、文心一言、豆包、DeepSeek等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rge Model)的接入,AI虚拟偶像的日常应用场景得到更广泛的开发,将进一步推进个性化、定制化娱乐服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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