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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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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归例》以四库本《春秋穀梁传注疏》为底本,同时参考唐石经本、宋刊十行本及钟文烝《补注》本,内容主要分三方面:其一是以《春秋》经事类为基准,将经文之笔法、体例 进行归纳和总结;其二是将各事类之所以归正为某某体例的原因加以引证说明;其三是集中并斟酌历代以来诸家注解,对每种体例之时义、月义、日义作以分析和注解。要之,本书乃 立旨于为清晰化、可视化《春秋》笔法、体例、时月例等而作的一部方便学者查阅使用并对比异同的《春秋》学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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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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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1983年生,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供职于兰州市文化局,并任河北省儒学会理事、主讲师;甘肃省传统文化学会理事,主讲师。曾出版作品:《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 局 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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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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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禮堂序....................吴飛
引言
公即位
尊盟
殺大夫
王使
卑盟
朝
大夫卒
會
入
滅
逆女
歸嫁
外盟
夫人薨
伐
日食
天王崩
賵賻
諸侯卒
葬諸侯
取邑
遇
篡國
觀
宗廟
蟲災
圍
平
無事
内城
聘
執
歸獻
雷雨
公薨
水災
分器
致公
胥命
送致
致夫人
有年
蒐狩
闕時
雩
蒐閲
子同
廟祭
戰敗
諸侯出奔
無冰
前定之盟
火災
諸侯反國
大夫反國
婦人外事
葬公
夫人孫
築
内女卒
葬天王
大夫出奔
次師
葬外夫人
救
星辰
凶饑
浚
侵
桓盟
逃
鳥獸蟲豸
追
媵
肆赦
葬夫人
納幣
告請
新作
旱災
子卒
國遷
外城
潰
山崩
宫室
王室
郊祭
草木
視朔
地震
長狄
致大夫
大歸
毁舍
牛災
奔喪
貢賦
戍
襲
會葬
公孫
唁
遂事
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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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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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禮堂序 昔武帝問治亂於申公,對曰:「爲治者不在多言。」史公謂天子默然。果默然乎?申公以穀梁魯詩授江公,江公與董子並事武帝。時丞相公孫弘亦受公羊,故董生文勝,江公呐口。果呐口乎?能教衛太子善穀梁,魯榮廣勝眭孟,而丞相韋賢、長信夏侯勝、侍中史高,竟申其學於宣帝,召蔡千秋爲郎中,至於尹更始、蕭望之、劉子政,議論多從穀梁。則所謂「漢家自有法度」者,所託果何人哉? 蓋公羊長於制作,故興起於武帝,穀梁慎於守正,可託付於太子。故公羊之「爲漢制法」,穀梁即「漢家自有法度」。雖然,公羊之制作,非莽大夫之虚名,穀梁之尊周,不外周公於漢家也。此二傳消長,故有之理也。及世卿專,兼併甚,讖緯禁,漢鼎移,二家亦同歸於衰。故見二傳之頡頏,而不知差池者,何足論春秋? 春秋經定公:「元年春王三月,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何以知「定無正」?以不書「正月」也。何以知「元年春王」,不爲三月也?以例知之。蓋公之始年例書「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今定公不正,故變文去「正月」,而後文書「公即位」也。此見春秋必以例解,而以例解者,謂事變則文變,比例以斷也。 「晉人執宋仲幾」,其善惡也微,聖人何斷?范氏例曰「無罪者月」,又曰「稱人以執,執有罪」,此月而稱人,則何居?以傳曰「此其大夫,其曰人,何也?微之也」,知日月時例先於書法也。以書月知執者之惡,然後知「晉人」非衆辭,而以惡之,則是大夫而貶稱人也。 經曰「于京師」,傳何以知「不正其執人於尊者之所也,不與大夫之伯討」?以傳例曰「歸之于京師,緩辭也,斷在京師也」,「不言之,急辭也,斷在晉侯也」。「執」大夫諸侯,例不書地。此書「于京師」,若非「于楚丘」之罪主人,則知如「歸于京師」之非伯討也。 斯可見穀梁諷議,莫不出先師筆端,而體例既明,亦無事不斷是非也。唯例有正變,事出意表,注家或牽公左,或拘周禮,能無屬辭比事以申之乎?是有麟齋歸例之作也。 惟屬辭比事,宋明之工夫,異議攻駁,清學之能事,歸例何以别之?蓋捨傳求經者,理學也;以傳求例者,漢學也。若公羊「桓之盟不日,信之也」,則凡盟不日,自當不信,與穀梁同。何君闔反之?蓋隱元年「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于眛」,公羊「因其可褒而褒之」,蓋有微言焉。託魯之褒,能無信終乎?故公羊本無日月時例,必爲制作,則微言有重於日月也。見漢儒作例,必深於傳者也。歸例雖遍覽諸家,歸美前賢,而無不以傳爲斷,以定歸往也。 春秋歸例不稱「穀梁」,以例者,聖人所以筆削也,而傳者,弟子明其損益也。徒見其傳,則不得聖人制作之心意;例不從傳,則或失聖人傳授之法度。故前作穀梁傳集解補注,已全范武子之法,今爲歸例,用挈聖人之要。其獨推日月時例者,因穀梁之所主也。不及筆法名例者,以傳注之自明也。至於羅列以爲大全,附傳以成新注,則友麟所不暇,以待後生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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