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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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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深刻改变了经济运行模式和社会生活方式,经济领域犯罪呈现新的特点与趋势,传统经济犯罪与新型网络犯罪相互交织,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复杂化,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威胁,催生了对新型经济犯罪治理研究的迫切需求。本书立意在于深入剖析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形成机制、治理困境,并探寻有效的治理路径。通过系统研究,旨在为立法机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理论依据,使法律规定更贴合新型经济犯罪的实际情况,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司法机关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提供实践指导,提高司法应对能力,确保公正司法。从宏观层面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经济安全与公民权利保障之间寻求平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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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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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敏,贵州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贵州省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名师、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青年法学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和经济犯罪。出版专著《帮助型正犯研究》,参编《数字金融刑法原理》,曾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厅级课题的研究,在《江西社会科学》《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学术交流》《贵州民族研究》《社会科学家》等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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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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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五、创新点和不足 第一章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界限论与关系论 第一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内涵及其范围 一、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概念与研究范围 二、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与相关问题的界定 第二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类型 一、新型经济犯罪的依赖型和实现型 二、新型经济犯罪的结果犯和行为犯 三、新型经济犯罪的直接实行行为犯与共犯行为正犯化 四、新型经济犯罪的犯罪行为智能化、智慧化+传统法益与犯罪行为智能化、智慧化+新型法益 第三节 智慧社会与新型经济犯罪的关系考 一、正向思维:智慧社会催生新型经济犯罪 二、反向考量:智慧社会促进新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三、智慧社会与新型经济犯罪的深度勾连 第二章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伦理审视、基本表现与发生机制 第一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伦理审视 一、智慧社会背景下的技术性伦理风险 二、智慧社会背景下风险范式的价值序次 三、智慧社会背景下经济失范行为的三重窥视 第二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现实表现 一、受人工智能的影响,新型经济犯罪也表现出智能化的特点 二、数字经济犯罪较传统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经济犯罪或者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成本更低、收益更高 三、智慧社会背景下生活方式的改变催生新型经济犯罪 四、区块链技术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过程中,产生新类型的经济犯罪 五、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便利化,犯罪案件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 第三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发生机制 一、犯罪人因素的探究 二、被害人因素的考量 三、社会整体因素的分析 第三章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治理的逻辑演进、价值冲突和根本困境 第一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治理逻辑 一、打击严厉化的经济犯罪控制阶段 二、经济犯罪治理的重构阶段 三、新型经济犯罪治理的精细化阶段 第二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治理的价值冲突 一、价值冲突的内在根源 二、价值冲突的三重效应 三、价值冲突的调适与选择 第三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治理困境 一、宏观层面新型经济犯罪的治理悖论 二、中观层面新型经济犯罪的治理障碍 三、微观层面新型经济犯罪的治理瓶颈 第四章 宏观治理:基于法益导向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选择 第一节 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梳理 一、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发迹阶段 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形成阶段 三、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基于法益视角的新型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反思 一、法益缺位下刑事政策的背离 二、以法益为根据犯罪化的经济犯罪刑事政策 三、以法益为根据刑罚分配的经济犯罪刑事政策 第三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选择 一、以法益为导向的新型经济犯罪刑事政策价值意蕴 二、新型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独立化 三、新型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精准化 第五章 中观治理: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解释论 第一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解释论的现实抉择、挑战与应对 一、新型经济犯罪解释论的现实抉择:实质解释和客观解释 二、新型经济犯罪解释论面临的挑战:客观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扩张 三、新型经济犯罪的刑法解释中以客观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应对 第二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不法构造与罪责构造 一、新型经济犯罪的不法构造 二、新型经济犯罪的罪责构造 第三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出罪构造 一、新型经济犯罪出罪事由的阐释 二、犯罪论体系下新型经济犯罪的理论出罪结构 三、新型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出罪效果 四、新型经济犯罪实体出罪的结构 五、刑事合作与刑事激励模式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出罪构造 第四节 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共犯结构 一、新型经济犯罪共犯的区分制立场 二、构成要件转向法益侵害的共犯从属性判断 三、共犯参与人的责任划分 第六章 微观治理:智慧社会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治理的三重维度 第一节 犯罪阶段视角下新型经济犯罪的三级治理 一、新型经济犯罪的事前预防 二、新型经济犯罪的事中惩治 三、新型经济犯罪的事后修复 第二节 治理主体维度下新型经济犯罪的多元叙事 一、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多元治理诉求 二、多元主体治理模式的SWOT分析与阻力指证 三、公私合营(PPP)治理的路径优化 第三节 治理方式视角下智慧社会新型经济犯罪的微观证成 一、当前新型经济犯罪运动式治理的内在逻辑与选择 二、新型经济犯罪运动式治理的扬弃和匡正 三、运动式治理方式的新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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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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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产品智能化、智慧化在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掀起更高级的、更新型的经济犯罪浪潮,传统经济犯罪全面涉网,与新型网络犯罪(新型经济犯罪)交织存在,使得犯罪治理形势愈发严峻,总体层面的“犯罪拐点”愈发显著。正所谓“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延伸了社会风险的图景,也为刑法带来新的难题”。例如,海外代购涉嫌的走私犯罪、冒用他人蚂蚁花呗的诈骗犯罪、利用比特币的洗钱犯罪、P2P网贷平台集资诈骗犯罪等,理应突破既往思维对其进行审视和考量。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探讨以智慧社会为背景的经济犯罪问题,实则是集互联网经济犯罪、信息化经济犯罪、大数据经济犯罪以及人工智能经济犯罪等多重问题的研究于一身。因此,基于智慧社会视野,经济犯罪智慧化所衍生的新问题,本质上涵盖了与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有关的一系列新型经济犯罪,由此可见,其不仅事关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同样影响每个参与经济生活的实体,该问题的研究理应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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