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新债法总论(下卷)
》
售價:NT$
890

《
只想做只猫狗,不问人间忧愁
》
售價:NT$
313

《
金屋藏他 作者杨明夜“雄竞修罗场”代表作
》
售價:NT$
370

《
东行漫记:大师、军阀、瑞典王储与1920年代的中国 珍贵影像定格1920年代的中国
》
售價:NT$
519

《
两晋:分裂与融合(百余年乱局轻松理清 两晋兴衰始末深度拆解)
》
售價:NT$
466

《
埃及艳后 : 克利奥帕特拉传
》
售價:NT$
297

《
最后的江湖戏班
》
售價:NT$
366

《
甲午:摇摆的战争(历史学者沙青青最新力作,姜鸣作序,拨开中日甲午之战的层层迷雾,重回决定国运的十字路
》
售價:NT$
313
|
| 編輯推薦: |
FM107 “丁成说法”,以案说法,以法维权 是闽南地区唯一常态化广播普法节目,播出二十余年,累计播出近万期。 精选百余典型案例,法官检察官律师坐镇,权威解读,一案一析,手把手教你解决身边的法律难题。 法治之声,润物有声!
|
| 內容簡介: |
|
书中精选的119个案例,扎根于市民生活的土壤,从菜场纠纷到邻里矛盾,从家长里短到职场权益,从个人隐私到知识产权,从主播打赏到环境保护,无不是时代气息下鲜活生动的法律实践。丁成以其敏锐的社会触角,与诸位法官、检察官、律师一道,将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具体情境中抽丝剥茧,使艰深法理化为寻常百姓可触可感的日常智慧。这些案例,正是法治大树上结出的饱满果实,其力量不在于宏阔,而在于每一滴汁液都饱含生活的真实滋味——它们如同无数面微小的棱镜,将宏大的法律光谱折射进我们平凡日子的每一个角落,让法理在柴米油盐中折射出可亲的光泽。
|
| 目錄:
|
目录 第一章 消费购物 逃离消费陷阱 筑牢维权防线 ——某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讲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某与蒋某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品牌专卖店销售商品未特别标识的,品牌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赵某某与某品牌厨柜公司、郭某某定作合同纠纷 委托他人网购,实名认证的网络平台账户的权利人方为适格主体 ——黄某某与厦门某贸易公司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虚假宣传中概念混淆的欺诈认定与惩罚性赔偿 保险销售欺诈的合同解除权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承诺“假一罚十”,应受其意思表示约束 ——林某某与某零售中心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老字号与知识产权保护 ——厦门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及典型案例 知假买假索赔是维权还是敲诈 婚介服务合同约定“签约后不退款”是否有效? 第二章 劳动保护 能否认定为工伤,不以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判断依据 ——劳务合同纠纷案 民告官 如何告? ——误解养老保险政策引发的行政诉讼 签订兼职合同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骑手打工还是自由职业 ——新业态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雇佣还是合伙 ——百万网红与 MCN 公司的身份博弈战 年终奖少发可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如何赔偿? 公司发生性骚扰,员工和 HR 该如何应对? 员工产假考核不合格,公司可以对其降薪降职吗? 企业单方面制定“配偶从业禁令”有效吗? 公司发现怀孕女职工存在学历造假能否以学历造假将其解雇? 因员工网贷逾期不还款,导致公司遭受电话骚扰,公司可否辞退员工?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约定与抚养事实分离情形下的抚养费调整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黄某诉马某离婚纠纷案 炒股赔钱可否构成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理由? 跟踪、针孔、定位器,情侣或夫妻之间的个人隐私该如何保护?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保险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对方有婚姻过错第一次起诉能判离婚吗? 承诺房产加名结婚后不履行怎么办? 债务人“假离婚”真避债,我该怎么办?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与分割规则 20年的家暴、出轨,当了爷爷奶奶还能“和平分手”吗? 遇到“捞女”,被骗钱、骗房、骗彩礼,真的人财两空吗? “夫妻店”经营亏损上千万元,股东个人还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四章 财产传承与守护 遗嘱形式规范与遗嘱效力认定实务分析 夫妻订立共同遗嘱之注意事项 离婚时签署了全球资产协议就真的万事大吉吗? 法定继承人都不想要“凶宅”,该如何进行遗产分配? 《民法典》实施后第一例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在遗产继承方面的新突破 企业家家族信托“击穿”风险:从控制权保留到债务隔离失效的法律警示 防范非法集资,护好百姓钱袋子 管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医美”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新型网购方式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追偿债务? 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追偿债务? 发现自己被人冒名当了公司股东,怎么维权救济? “被诈骗”签字,担保还是担债傻傻分不清,还可能净身出户? 第五章 房产、物业、土地 因电梯安全引发的行政纠纷 小区树木修剪引发的行政纠纷 房企爆雷、楼盘烂尾,按揭贷款购房人如何主张退房退款? 商品房面积误差纠纷中的合同解除权 ——基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司法解释的实务分析 一人出售家庭成员共有拆迁安置房屋,出售行为是否有效? 越过带看中介达成交易?中介合同中“跳单”的认定及后果 买房后遭遇强制执行,购房人权益优先还是申请执行人优先? 业委会决议侵害业主权益,业主如何提请撤销? 设备转换层所有权争夺战 ——如何确定小区争议区域的权利归属? 向物业公司追索公共收益,业委会该怎么做? 从高层火灾事故案例看物业服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租金减免、房屋改建却引发租赁纠纷,谁更有理? 高空抛物行为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担责? 宠物狗未拴绳咬伤人,饲养人与物业服务公司如何担责? 户口“被迁出”,就无法获得征收补偿吗? 土地承包经营户当然就享有行政征收的补偿款吗? 租赁房屋被收储,承租户有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吗? 居住权制度的法律构造与实践应用 ——以民法典用益物权规范为中心 第六章 交通、医疗 道路交通安全常见违法行为的司法认定与责任分析 全国首部斑马线立法访谈 远离车轮陷阱 守护生命通途 ——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读危险驾驶类典型案例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大不同,你是否分得清? 排号住院期间发病,医院要担责吗? 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致其死亡,追赶者是否该担责? 公交车轮胎脱落致男童身亡,为何轮胎工获刑? 一份“私了”协议让保险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为何车上乘客承担连带责任? 医疗反腐进行时:多起典型案例直击行业沉疴,如何正本清源? 未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医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 急诊漏诊引发的 50% 赔偿责任 第七章 未成年人保护 民告官 如何告? ——非法使用童工引发的行政诉讼 以司法之力,护未来花开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担当 孩子猫咖店“撸猫”被抓伤,谁来负责? 矫正脊柱侧弯,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抚养权归我,孩子你养”这样的抚养模式可行吗? 面对校园霸凌,孩子该怎么办?父母该怎么办?老师该怎么办? 面对不法侵害,如何有效正当防卫? 分居期间孩子被父亲抢走、隐匿怎么办?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新媒体 开餐厅用明星卡通形象和昵称需要赔偿并赔礼道歉吗? 千万粉丝抖音账号权属之争:网红与 MCN 解约后账号归谁? 个人制作TikTok短视频使用的背景音乐会侵权吗? 用电影IP形象制作玩偶侵权吗? 非遗传承与现代商标权的司法碰撞 遭遇网红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怎么办? “砍价”纠纷中电商平台与商家权益之争 第九章 环保与公益 公益诉讼 守护绿水青山 电梯“轰”走安宁!开发商举证不能被判赔噪声损害 300米外的村庄被“遗忘”?环评报告漏洞引发环评维权案! 环境检测造假:虚假报告有哪些社会危害? 349.148吨原油泄漏引爆天价索赔!渔政部门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南岭炸山案:环保组织为何要求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 镇政府建水厂“截胡”水电站:20%赔偿能否平衡公益与私利? 无证养殖遇水污染:13万斤死鱼环境侵权案的裁判规则 8000余棵树被砍,检察机关一纸诉状唤醒林业管理部门 第十章 海外投资 丰田被罚100亿泰铢!中企在泰贸易如何避免关税“天坑” 300多名中国员工被罚,中企海外用工如何避免“签证雷区” 泰国股权代持为何会坐牢?中企投资必知的法律风险? 中企马来西亚买错地损失惨重!海外建厂如何避坑? 中国产品占美国半壁江山遭“双反”狙击!企业如何绝地反击? 中国电动车遭欧盟重税围剿!破局欧盟市场的三大生存法则 第十一章 综合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主审法官解读无人机“黑飞”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名贵木材街边晾晒被当废品处理,谁之责? 朱令中毒案:探寻真相与法治启示 新婚妻子被摸大腿丈夫杀人是否获刑? 紧急施救压断老人12根肋骨药店店主被索赔10万元 男子搬货时摔倒昏迷,同事见事不救谁该担责 在欠条上随便签名,后果有多严重? 信用记录如何保护和修复? 面对虚假诉讼该如何防范和应对? 兄弟姐妹不经我同意把父母骨灰下葬,违法吗? 未取得在华行医资格的外国医师伪造病历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司法认定与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危害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实践 作者名录(按姓氏笔画排序)
|
| 內容試閱:
|
前言 让法治之声穿透时光 “丁成说法”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广播普法节目,“丁成”是我的播音名。节目播出二十多年,“丁成”为大家所熟知,而我的本名很多人包括有些同事都不知道。听众们通过这档节目获取法律知识,我也通过结识节目嘉宾了解法律行业。二十年后,我的女儿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生,我和她一起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档普法节目就以这样具体的方式给我的人生烙下深刻的印痕。 2025 年年初,在一次厦门市律师协会的专业活动中,我有幸结识“法天使”的创始人常金光老师。活动后的交流中,常老师听说我所主持的一档法律节目竟然持续了二十多年,很敏锐地问我“节目品牌有没有注册”。我在诧异之余,想起我的老同事主持人晨风多年前的反思:我们广播节目应该有品牌意识。我也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如何将声音留下法律的痕迹。 机缘巧合中,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许东律师在一次节目中和我提出将案例集结出版的建议,我才下定决心,开启这场从声音到文字的法治传播新尝试。 编委会的成员都是“丁成说法”的常驻嘉宾,也都是在厦门执业的优秀律师,他们中的一些人陪伴了这个节目十年、十几年,他们利用自己的宝贵时间为这个节目贡献智慧与经验,如今更是积极的投身于书稿编纂的具体事务中。 第一次编委会会议恰逢植树节,这个偶然的巧合让我分外感动,我们的小小努力如同一粒期待生根发芽的“法治种子”,在我们的共同浇灌下,在全民普法工作中发出厦门的声音。 在书稿编纂的过程中,编委们做了很多艰难的选择:这么多的案例选择哪些个?这么多的嘉宾选择哪些人?这么多的形式选择哪一种?最终,我们决定以“贴近生活、服务实用”为原则,精选了民法典实施以来在节目中播出的 100 多个案例,覆盖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传统热点,更纳入网络侵权、环保公益、涉外投资等新兴领域,直击民生痛点,既是“法律解读范本”,更是即学即用的“生活指南”;作者团队则汇聚厦门法检系统业务骨干(含庭长、主任、法学博士)、律所资深律师,以及人大代表、公证专家等;在呈现形式方面,我们决定延续广播节目特色,采用问答式行文,简洁易懂。书中附部分节目音频二维码,扫码即可重温直播普法现场——让这本书成为一本“能听的法律书”,让声音的温度通过文字持续传递。 在此衷心感谢厦门市法学会、厦门市妇联在组织、协调方面的大力支持,感谢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出版渠道方面所提供的便利,感谢所有作者与编委——他们中多数人已坚守广播普法十余年,这份热爱与坚持,是本书最珍贵的底色,感谢王嘉鹏律师团队、东律师团队、梁瑛律师在本书出版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幕后工作,感谢所有曾经参与节目的嘉宾和广大的听众朋友。 因时间与水平所限,书中若有疏漏,恳请读者不吝指正。 丁 成 2025 年 7 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