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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历史总是由男人书写,而女性的历史需要有人打捞。”来自宋元妇女史研究领域的突破性著作。 柏文莉以史家之眼将妓、妾、节妇这三类长期隐于历史幕后的女性群体推至聚光灯下。《闺思》是她学术洞察力的集中体现,以严谨而流畅的叙述,将纷繁的史料转化为生动的社会图景,在变迁中揭示性别与权力交织的复杂脉络。
·“真正的历史变革,往往发生在闺阁、市井与礼教话语的缝隙之间。”一部重塑我们理解中国社会转型的性别史经典。 本书不仅聚焦女性命运,更透过性别关系的棱镜,折射出宋元时期政治、思想与社会的深层变动。读者将在士人笔记、墓志铭与礼教论述中,看到娱乐文化如何塑造家庭伦理,道德话语如何回应现实困境,从而理解女性角色何以成为时代转型的关键风向标。
·扎实的学术根基与清晰的论证脉络,为深入探索提供可靠航标 全书建立在丰富的文献考辨与个案分析之上,附有详实注释与参考文献。无论是新儒家观念的辨析,还是元代贞节观强化的历史动因,作者均给出清晰的理论框架与证据链,为专业学者与历史爱好者铺设了进一步研究的坚实跳板。
·精装典藏,体现学术出版的质感与温度 本书装帧设计雅致大方,内文用纸细腻顺挺,排版疏朗易读。精装工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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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宋元时期的妓、妾、节妇这三类重要女性,经由本书浮出历史地表。 男女角色、家庭关系以及史料中男性对她们的记载和论述,呈现出宋元社会变迁的重要面向。 妓乐文化对宋代社会和家庭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宋代新儒家思想正是在这种娱乐文化的背景下逐渐形成。对妓、妾的争议始终关联并回应着广泛的社会共识,守“节”的内涵变化、元代之后对女性忠贞的日益颂扬,植根于复杂的政治、社会和道德考量之中。本书通过对宋元女性严谨、深入地考察,揭示出性别关系在宋元时期的社会、政治和思想生活中的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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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柏文莉(Beverly Bossler)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现为布朗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宋元时期的性别、妇女与家庭史。 著有《权力关系:宋代中国的家族、地位与国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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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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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 1
第一部分 北宋的文化、政治与性别 ……………………… 11 1 妓乐与北宋精英 ……………………………………… 13 2 为妾之妓 ……………………………………………… 55 3 散文、政治与才子 ………………………………… 140
第二部分 南宋的女性市场、蓄意伤害与道德规范 ……… 175 4 对倡妓的忧虑 ……………………………………… 177 5 作为祖先的乐妓 …………………………………… 225 6 亡国、忠贞与地方影响 …………………………… 272
第三部分 元代:征服者与文化 …………………………… 317 7 模范之妓 …………………………………………… 319 8 优伶、情人与为人父母 …………………………… 355 9 娱乐性模范 ………………………………………… 397
结语 ……………………………………………………… 449 参考书目 ………………………………………………… 470 索引 ……………………………………………………… 507 译后记 ……………………………………………………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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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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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考察了中国十至十四世纪关于妓、妾和女性模范的作品,通过追素其发展与变化,探寻这一时期性别关系的转变。同许多历史研究一样,本书的现有框架是通过一系列棘手的问题、种种错误的开始和一些偶然的发现才逐渐形成。一开始,我希望探究宋代(960—1279)女性的阅读与书写。对这一时期的初步研究,却呈现出妓在诗词创作中的重要性,由此,我的兴趣开始发生转变。在人们对中国历史的一般理解中,“妓”通常与晚唐、晚明联系在一起。在唐代(618—907)后期的城市地区,她们首次成为引人注目的对象;而在明朝(1368—1644)后期,她们与名士的关系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对于风花雪月之“情”的领扬。相比之下,宋代以理学思想的发展而为人所熟知,这是一种保守的道德哲学,主张严格的个人道德修养,告诫人欲的危害。然而,当我开始追索宋代社会生活中“妓”的存在时,便为她们无所不在的身影而感到震惊。循着对她们社会角色的好奇,我开始思考以下问题:这些无处不在的风尘女子,如何与理学观念的发展相调和?又或者,这二者之间是否有一定联系?
渐渐地,我意识到自己所掌握的史料中描述的一些倡优,虽然有时候被称作“妓”,但实际上她们更像我们所认为的“妾”。问题变得愈加复杂,也更为有趣:她们并非住在青楼妓馆,而是依附于主人家庭中,为主人及其宾朋取悦助兴。伊沛霞在其关于宋代妾的早期研究成果中已经提到这种女子,但她并未探究她们与市场上的“妓”或者说那些并不提供声色之娱的“妾”有何不同。内尔?卡特科夫关于从唐到明纳妾律令的重要研究,强调了新儒家思想对于妾在家庭中地位的影响,认为在这一时期,妾已经“适应家庭生活”,即特别是在礼仪和法律上,她们越水越被当作家人对待。妓妾的这种亳无违和感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妓妾在宋代家庭中扮演何种角色?她们在多大程度上与新儒家关于如何做一个合适的妾的变化的观念有关?
最后,唐朝与明朝之间性别关系最明显、最为人所熟知的变化,可能是“孀妇贞节观念〞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已经清楚表达过妇人忠贞于丈夫与夫死不嫁的观念,但宋代之前,甚至在宋代,无人期望大多数妇人会遵从这一理念。此外,即使当她们确实这样做了,她们会赢得赞誉,但却并未被人们另眼相待。但在明代,数以千计的妇女因为夫亡守节——有时候甚至自杀殉节——受到人们的公开褒扬。人们修建祠堂、立碑来纪念她们,编撰了卷帙浩繁的书籍记载其传记。至少在二十世纪初,历史学界已经将贞节观的缘起归结于理学思想的影响,但人们仍末探究影响贞节观的确切机制。柏清韵与郑桂莹的近期研究成果表明,蒙元王朝(1271—1368)颁布的新法令,通过在经济上为孀妇再嫁设置重重障碍来鼓励她们守节。柏清韵特别指出,那些限制孀妇将财产带入新婚姻的权利的法令,脱胎于理学思想和蒙古财产制度的影响。但不论是柏清韵还是郑桂莹,都没有解释贞节观念自身的发展。我希望知道,哪些特殊因素导致了节妇普遍出现并得到公众的尊重,以及理学思想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这种发展。
本书在解答这些问题时,受益于过去数十年间中国性别史学者取得的广泛成果。在美国学界,伊沛霞的丰硕成果已经勾画出宋朝统治下女性生活与宗族意识形态的面貌,她的开创性工作显然使我受益良多。同样,尽管我的发现质疑了柏清韵的一些结论,她关于宋元时期女性财产权利的研究提出了重要的问题,并引起了人们对于女性及其财产在家庭战略中心地位的关注。史乐民关于元朝统治下汉族精英家庭的研究,深刻影响了我对于元代社会的理解。而更大范围的关于中国历史早期和晚期性别史的研究成果,同样有助于阐明在这“中期”数百年间男女关系的诸多方面。所有这些工作,都为我在本书中进行的探索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本书考察的时间段涵盖了近五个世纪:这种“长时段”的研究让我可以追溯性别意识形态中的细微变化,在更短的时间范围内,这些细微变化是难以察觉的。数百年来,几个王朝兴衰沉浮,中国的政洽和社会体制经历了重大调整。人们耳熟能详的这些变化的大致轮廓,构成了本书的写作背景,有必要在此加以回顾。
中国史学家熟悉的“唐宋变革”,始于八世纪末至九世纪的政治衰落、人口增长与经济繁荣。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人口南迁、农作物产量的快速提高、商业化和城市化的飞速发展以及市镇的出现,成为中国社会的特征。这些发展与从八世纪中叶一直持续到十世纪晚期的政治权力下放有关,并伴随着主宰中国政洽生活几个世纪的门阀士族统治阶层的急刷消亡。十世纪晚期,宋初几位皇帝扩大了任人唯贤的科举制,并将其变成人们仕宦成功的主要途径。通过依靠科举考试选拔录用大多数官员,宋朝政府大大削弱了世官世禄,同时也使得新贵家庭的后人有机会人仕为官。经济持续发展、印刷术推广和教育普及,促进了拥有文化的精英阶层的迅速发展。在整个宋代,精英阶层的扩大超出了政府选官的能力,精英和精英身份的定义因而越来越超然于他们与政府的关系之上。南宋与明清所谓的地方精英不再由仕宦与否来界定,而是通过占有土地(经常辅之以通过贸易或者其他商业经营的财富)与把持地方事务以攫取财富和权力,同时通过修习儒学和参加科举考试,重申他们在帝国范围内精英群体中的身份地位。
宗族关系的变化,同样影响地方精英的发展。数百年来,中国家庭一直实行财产分割继承,理论上诸子均分财产。随着家庭成员不断进取,家庭地位随之水涨船高,总体上社会变得更富竞争性。财产分割继承意味着向下流动成为精英家庭的严峻威胁。这些家庭的对策是建立新的宗族制度,目的是让父权化亲族群体为了所有人的繁荣团结在一起。祖茔前举行的岁时祭祀仪式,强化了宗族的凝聚力。一些家庭建立了义庄,共同掌管的义庄收人,(至少理论上)使所有家族成员从中获益。新编修的家谱中,位列其中的所有男性后人都来自某位始祖(通常此人在宋初起家)。这些发展同样影响着女性,人们要求她们献身夫家,使其血脉绵延不绝。
所有这些变化同时也伴随着理学的精心构恩与发展。理学通常被归于北宋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兄弟。他们重申了经典儒家观念,却赋子其全新的宇宙哲学观基础。二程及其追随者教授的经典性别意识形态,经常(虽然正如我们所见,但并非一直如此)为与日益父权化的社会取向相关的当时人的家庭实践提供支持。
十一世纪,宋朝已经将中国大部分地区统一为一个中央集权的政体,却无法完全控制北方领土——唐朝时这些地方都在汉人的统治之下。北方邻居一直虎视眈眈地觊觎着宋朝,最终分两个阶段将其灭亡:宋钦宗请康元年(1126年),金朝占领了宋朝都城以及北方地区———宋朝的几乎半壁江山,重建的宋政权龟缩在中国南方,疆域大幅缩减;一个半世纪后的祥兴二年(1279年),蒙古灭南宋。蒙古人统治中国不到一个世纪,他们自己的王朝——元朝就在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于国内群雄逐鹿中士崩瓦解。
早在金元南下之前,残酷的朋党政治已经动摇了宋政府的统治。十一世纪四十年代,党争已拉开序幕;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变法开始至北宋灭亡,改革者王安石(1021—1086)的政策使得官僚政治呈现两极化趋势,加剧了党争。随着皇帝在不同集团间摇摆不定,接下来数十年间党争持续不断,直到靖康元年都城沧陷。新皇帝宋高宗(1127—1162年在位)在南方宣布即位,围绕着对外政策问题,又形成了新的朋党。一派决心不惜任何代价夺回北方地区,另一派则更加务实,愿意与金朝达成和议。随后的一个世纪中,主和派占据上风,然而直到被蒙元征服前,宋政府仍然深受党争困扰。
总的来说,蒙元一朝的历史,日前研究尚不如其他断代史充分,而且关于元朝统治下的政洽与民众生活,我们仍然有许多内容尚待廓清(考虑到史料的匮乏,可能永远无法厘清)。蒙古人带来了关于社会和政府的完全陌生的观念,他们试图将这种观念强加给中国臣民,但效果不佳。尤其是他们废除了科举制,更倾向于依靠举荐来充实官僚机构。蒙古人对儒家学术满腹狐疑,尤其对反抗激烈的南方汉人充满敌意。即使元朝廷在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同意恢复科举考试,他们对南方汉人的录取标准也更为苛刻。大多数南方汉人精英发现,在元朝统治下他们的入仕之路受到阻碍,这进一步推动了汉人精英与元政府分离的进程。一般来说,暴政与法律缺失使得元朝成为社会动荡和暴力频发的时代,这迫使汉人精英不得不采取新的生存策略。
所有这些因素制约本书所追溯的这些发展,以及追溯这些发展的方法。可以利用的资料决定着一切历史研究,南北宋与元朝之间的变化极大影响着这些时期现存史料的性质。一般而言,随着晚唐印刷术的发展,有助于更多的文本保存到后世,宋代相比中国历史早期阶段史料数量更大且种类更丰富。正如我在其他著作中所述,北宋和南宋之间,宋朝的现存记载发生了系统性的转变。北宋时,关于都城及其居民的信息较多,南宋时,更多信息是关于乡间的地方精英。本书的研究必然反映出这些史料偏见。同样地,南宋史料与现存的元代汉文史料主要出自南方人之手,我们无法确定他们提供的情形与中国北方有多少契合。
除了史料中的这些史学转型,任何宋元时期两性关系的研究同样受制于以下事实,即现存记载几乎全部出自男性之手:除了极少数例外,宋元女性撰写的著作几乎荡然无存。历史记录中重要部分的形式化和公式化性质同样束缚着我们的理解。长期的约定俗成限制了人们表述的内容与如何表述,这也使得生活中许多重要的方面——包括男女之间的大部分交往——失于记载。最后,中国书面语言自身的高度保守性也合力掩饰了历史变化:几个世纪以来,特定词语一成不变,掩盖了那些词语的含义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的程度。实际上,本书的一个中心论点是整个宋元时期,人们对“妓”“妾”“节妇”等关键词语普遍理解的转型。
为了阐明时而微妙的转型过程,本书依据时间段和主题展开:我逐一考察了北宋、南宋和元朝的妓、妾与女性模范的类型。这一简明的组织结构突出了王朝兴替对性别规范的重要影响——这或许会出乎一些人的预想。同时,它使我们从多个角度来思考每个时间段,并将我们从关于妓、妾的著作中所获得的那个时间段的形象与见诸关于女性模范著作中的截然不同的画卷并置。而这种并置反过来有助于揭示在单一视角中被遮蔽的或无法呈现的巧合与相互关系。
本书第1章至第3章探讨了商业发展与精英阶层的扩大是如何促进供娱乐和生育的女性的身体商业化的。北宋时期娱乐文化的发展,引发了人们对于家庭角色与社会稳定新的关注。在北宋晚期的政治争论中这些关注爆发出来,集中于妾在家庭中的角色,以及上层社会孀妇的忠贞。娱乐文化也促进了后者的发展。通俗文学刻画了妓女及其矢志不渝的爱情,由此开始呈现上层女性之外其他女性群体的忠贞形象。
第4章至第6章展现了妓、妾在整个南宋社会的流行。女乐的激增对于家庭和政府造成了破坏,引发了一场明显的文化反应。道德论者遣责倡妓对地方官衙的有害影响,然而,不论是墓志的作者,还是法律案件中的法官,都日益强调妾侍作为未来士大夫的母亲同样享有家庭权利。而在同一时期,面对靖康之耻以及持续的政治动荡,士人作者开始纪念上层社会女性的殉节,以此来激励男性的忠君。到南宋灭亡,人们对于家庭稳定和王朝存续的担忧焦虑在墓志中合二为一,他们坚持认为,像那些殉节者一样,未改嫁的上层社会孀妇同样应该被视作男性忠义的榜样与模范。
第7章至第9章揭示了在元朝统治下士人逐渐赏识妓的才华和人性,进一步淡化了妾的娱乐功能。随着妾的理想化角色越来越接近妻,讴歌上层社会孀妇守节的文本数量激增。此时的作者不仅将她们描述成其他人行为的榜样,还将其作为儒家文化表达与存在的核心。
当我开始研究妓、妾与女性模范三类人时,我不清楚她们的故事如何交叉,或者甚至是否存在交叉。但下文的章节揭示出,妓、妾与女性模范角色之间的转型不仅关乎彼此,还关乎十至十四世纪中国的社会与政洽动荡。尤其是,本书虽然无意讨论理学思想本身,但本书的发现迫使我们重新评估理学思想在中国性别关系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或者更进一步说,理学在宋元社会发展中究竟是否发挥了主导作用。从长线来看,本书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审视宋元时期如何为明清中国的性别秩序奠定基础,也让我们看到了宋元与明清的区别所在。
考虑到史料的性质,本书不得不侧重于男子对于女性的书写,而不是女性对自身经历的讲述。但是,考察男子写的关于女性的内容,能让我们发现不见于其他史料中的社会生活。它反映出男性对女性的思考、与女性的互动、对女性的回应,凡此种种,都比我们设想的更为频繁且常见。这提示我们,当时社会中男性之间的关系,也常常受制于女人的存在。而男性关注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也有助于塑造他们理解自身的社会和性别角色,反之亦然:随着男性社会角色的转变,他们对女性的关注也随之发生转变。通过探讨宋元时期男性理解社会中各种类型的女性的不同方式,并通过追溯这些理解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变化,我们对中国历史中的这个转型期获得了重要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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