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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昨夜星辰昨夜风Ⅱ

書城自編碼: 2581325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青春文學大陸原創
作者:
國際書號(ISBN): 9787556211357
出版社: 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5-25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40/28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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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星辰昨夜风2
妖◎作品
这一生,所有温柔,都只为你。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却再没有一个宋初慈在他心上摇曳

爱格再铸不朽深爱 娓娓道来一段不忍告别的初恋时光
随书赠 昨夜星辰最美语录
內容簡介:
苏氏集团和靳氏药业的联姻上,消失了三年的宋初慈出现,并带着她的男朋友阮文毓。她与程靖夕相遇,却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几人都有种物人非的感觉。
无论众人如何追问,宋初慈绝口不谈当年不辞而别音讯全无的真相,程靖夕同样也不问,而程靖夕在当年的事故中虽然成功醒来,但下半身失去了知觉,只能靠轮椅度过日常生活。宋初慈和程靖夕发生的一连串事件,让他们都感觉到彼此心中都还住着对方。然而就在这时,宋初慈突然宣布要和阮文毓结婚,婚礼上方耀然出现,三年前宋初慈不辞而别的隐情真相大白。
两人历经磨难终于得以相守,在小岛上度过一段很美好的日子,与世隔绝的生活。但世事无常,宋初慈在一连串的打击下病倒,而因为这一病,牵出一个老宋隐瞒了二十多年的秘密,在两人的生活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相爱并不意味着可以相守白头,而白头到老也不一定是最幸福的结局,还有另一种爱,是把那么长的时光,交给另一人陪伴。
關於作者:
妖。

生于皖南,89年射手座。资深宅女,喜欢独居,不善交流,写字是对世界说话的方式。大叔控,拥有一只狗界智商最高的边牧,最爱做的事就是抱着边牧在网上看黎耀祥的最新消息。爱憎分明,人送外号毒舌妖妈,典型的刀子嘴巴豆腐心。

新浪微博:@妖CY
目錄
楔子
第一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第二章 相见时难别亦难
第三章 未觉池塘春草梦
第四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
第五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第六章 谁教白马踏梦船
第七章 轻舟已过万重山
第八章 但愿长醉不复醒
第九章 几回魂梦与君同
第十章 昔年相望抵天涯
番外一 红豆词
番外二 与妻书
番外三 离别曲
番外四 旧梦归
后记 相思赋予谁
內容試閱
昨夜星辰昨夜风2
文妖

这一生,所有温柔,都只为你。



第一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每一条走过来的路,都有它不得不那样跋涉的理由。每一条走下去的路,都有它不得不那样选择的方向。}

那风有些大,将厚重的雪粒缱绻扬起,我抓紧了领口的丝巾,正要往面前的阶梯踏上一步,一双温度正好的大手从后方捂住了我冻得冰冷的脸。
我的身子僵住,无奈地吁了声,拉下他的手轻斥:“阮文毓,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别随便碰我的脸。”
回过头,正对上他如冬日煦阳一般灿烂的笑颜。
鹅毛般的大雪如棉絮般盘旋在我们相交的视线中。有句诗叫“乱花渐欲迷人眼”,我觉得这句诗变成“乱雪渐欲迷人眼”也很贴切。就像此刻,透过这些雪看去,我却恍惚产生了错觉,仿佛隔着这雪帘看见的是那个人冰冷的脸。
记忆里,他的手很温暖,总能带给我安心的温度。只是,他的脸却常年冷漠,表情没有一丝起伏,给人一种退避三舍的压力。偏偏我无视了这压力,还将压力变为动力,多年来跟在他身后穷追不舍,而结果就是,我让他深陷灾难之中,也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有洗过,很干净的。”
阮文毓义正言辞地朝我伸过手,我回过神,迅速歪过头,躲开他伸过来的手:“少来,没用医用消毒水泡上两小时就不要说干净!”
阮文毓委屈地收回手,小声咕哝了句:“你总是有各种不与我亲近的理由。”
我扭过头,假装没有听见,指着阶梯上方攒动的人群说:“快上去吧,婚礼快要开始了。”然后拎着及踝的裙摆快步往上走去。
等我爬上那又长又宽的阶梯,才发现阮文毓并没有跟上来。我好奇地转过身,他还站在原地,脸上的笑意浅了几分,就那么微微仰着头,隔着几十级阶梯和漫天的飞雪看着我。
我抬起手,遮在眉骨之上,张了张嘴,本想要叫他,却在看见他微动的喉结时倏然收声。
或许是风雪声太大,加上他刻意压低的声音,我并没能听清他说了什么。
但我大概可以猜到他说的是什么。
我朝他伸出手,露出一个漫不经心的笑:“还愣着做什么,我的男朋友!”最后三个字,我特地加强了语气。
蓦地吹起一股较大的风,我围在脖子上的丝巾被风卷进飞雪中,我立马缩起脖子,抱着双臂蹲了下来。只觉凉意渗入脊椎,那是一种有别于寒风的凉,让心口某个位置倏然被冻结,就像被什么人钻心刺骨地注视着。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几面巨大的落地窗后,身穿礼服的人三五成群,谈笑风生,并没有多余的目光投向外面的冰天雪地。
上流社会的婚礼就是这样,更像一个拉帮结派的交际会。
尤其今天这场婚礼的主儿,还是显贵中的显贵,苏氏和靳氏的继承人。
突然,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兜头罩了下来。
“早就让你穿准备的那件礼服了,那可是我妈的私藏,既有温度又有风度,你偏偏要穿什么沙滩裙,真是应了那句‘自作孽不可活’。”
我费力地从外套里探出头来,对上阮文毓略无可奈何的眉眼,颇为无奈道:“这话你得去跟苏荷说,是她提议并定案的,我只是实施者。”
我和苏荷曾看到一个国外的报道,英国男子德莱尼身着青色吊带裙,粉红色长袜,出席葬礼。死者埃利奥特是他的挚友,两人出生入死,曾约定谁先死,另一人就要穿花俏裙子出席对方的葬礼。埃利奥特后来派驻阿富汗中伏身亡,痛失挚友的德莱尼十分伤心,但在震惊与哀伤中,他并没有忘记兄弟的承诺。
那篇轰动全球的报道上还附了张照片,埃利奥特入土后,青绿色裙子粉红袜子的德莱尼蹲在坟前痛哭起来。没有人觉得他滑稽,反而收获的都是满满的感动。
我和苏荷也是被感动的一员,当时苏荷说:“葬礼什么的不吉利,咱们就不谈了。换个形式吧,以后无论我俩谁结婚,另一个都得穿沙滩裙去参加。”
老天作证,当时我答应得那么爽快,是因为我确信一到冬天就恨不得在暖气房里冬眠的苏荷,绝对不会在冬天举行婚礼。只是世事难料,谁能想到苏荷竟挑了个天寒地冻的日子结婚,更将婚礼定在寒风肆虐的卢圩山顶上的私人会所。
“我现在庆幸的是,你俩当初商定的不是穿泳装。”阮文毓伸手将我扶起来,搂着我的肩膀朝室内走去。
我条件反射性地推他,但这一次,竟然没有像往常那样成功推开他。我仰头盯着他下巴的弧度,他正好低下头来,嘴角勾起抹笑意,无比坦荡地对上我诧异的目光,说:“到了房间里面,我再允许你跟我保持距离。”
我顿时哑然,过去三年来的朝夕相处,我那么多次或明或暗的拒绝,如果他不愿意,坚持要行使身为我男朋友该有的权利,我是断然无法明哲保身的。
是的,阮文毓现在的身份是我的男朋友。
我们在一起,已有三年那么久。

那是三年前,时间应该是程靖夕被推进手术室的第二个小时。
我乘坐的私人大巴在靠近江城的环城公路边停下,嘈杂的人声中,我浑浑噩噩,在半梦半醒中被人叫醒。
我的大半意识还牵在梦里,睁了好几次眼才成功睁开,盯着面前的售票大妈唾沫横飞的样子,还没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大概有十几秒的时间,我才听清她说什么。
她说:“小姑娘,下车了,到江城了。”
身边有人的争吵声:“这里是快环上,离市区还有那么远,怎么能下车?”话一落,迎来一片赞同附和。
售票大妈横着眉吼回去:“瞎嚷嚷什么,上车前我就说了,我们到江城,现在,江城已经到了,赶紧下车,下车下车。”
“你做生意的怎么能这么不讲道理,哪辆车去江城的不是到客运站的,最起码也要到城郊啊。”
“讲道理?讲道理你怎么不进客运站里买票坐车?来外面坐私车?我们这是私人小本买卖,当然要节约路程成本。”
“你让我们现在下车怎么办,这里车本来就少,又是这个时间,我们怎么去市区里?”
“怎么去?走去咯,不然就一人再交五十,就送你们上市中心。”
看着一众人敢怒不敢言,纷纷无可奈何地咬牙掏钱的模样,我恍然大悟,这便是传说中的霸王黑车坐地起价啊。
正在心中鄙视黑车无道德的行为,售票大妈将她那只略黑的手摊在我面前,抖了抖,又冲我扬了扬下巴。
我盯着她那双不耐烦的鼠眼看了会,方才反应过来她这个动作的意思是让我交钱。我低头认真翻了翻包和身上各处的口袋,然后做出个颇为诚恳的姿态:“那个……能不能通融下,我出来的急,没带什么钱,除了之前给的车票,就剩下十六块了,不如你们就当我是一货物,顺带捎上?”
售票大妈的脸瞬间黑了下来,我连忙谄媚地加了句:“要不,下了车我去ATM机取钱给你?”
半分钟后,我抱着自己的双肩包,站在寒风阵阵的宽敞路边,目送私车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连叹气的力气都没有。
月亮还半挂在空中,被云层遮去了大半清辉,但好在这余下的一点光还能照亮我脚下的路。我走了几步,不由就想起一年前在墨尔本被黑车司机丢在路边的场景。心中突然一阵抽搐的痛,因为在这个瞬间,我意识到再不会像当初在墨尔本那样,被骑着黑马的程靖夕找到。
那时的星光多璀璨,我都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不知走了多久,大路旁边出现一片造型古旧的民居,像是民国时期的住宅,沉睡在时间的洪流中。有车从我身边呼啸驶过,带起的风将缭乱的发丝吹进我的眼睛,我抬手去捋,忽地听见撞门声。
万籁俱静中,这声撞门声听起来颇为惊悚。至少,是惊到我了。
我抱着双肩包的手紧紧攥紧,屏住呼吸看着面前藏在阴影里的小道,一阵急促而又短暂的脚步声后,一道人影出现在暮日淡淡的清辉中。
“小慈?真的是你?我在阳台上看见你,还以为是我的幻觉。”
我紧绷着的身体瞬间放松下来,不稳地晃了两晃,他几步走近我,扶住我的手臂,挑眉道:“除了鬼,你也会有害怕人的时候?”
我摇摇头,他哪里知道我以为从小道里走出来的会是那个令我惧怕的人。幸好,下来的是阮文毓。不过,这也够让我惊讶的了。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他。
他眉毛挑得更高了:“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的,话说你不是该在医院守着程靖夕么,他醒来了?”
我没有搭话,目光瞄了遍这古宅,又偏头问他:“和你打个商量,能送我去市里吗?”
他没有说话,大概是没有反应过来我转移话题的速度。
我耐心地同他诉说现在的窘迫现状:“你看,这荒郊野外的,我也不大认路,如果碰见了什么人,也指不定是什么江洋大盗。就算不是什么江洋大盗,人家一看我这个小姑娘,又是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说不定邪心一动……”
“打住!”他猛然扬起一只手,打断我的话,皱眉看着我,“宋初慈,你这转移话题的工夫跟谁学的,你不想说的,我又不会逼着你说。”
我脸上诉说悲凉处境的虚伪表情立马挂不住了,讪讪地移开眼。阮文毓又看了我一会,意味深长地指着古宅中一处:“看见那个种满花的屋顶了么,那是我的房子。这里是江城城郊的宁姚古镇,还未被开发,不会被打扰……如果你愿意,可以留下来。”
我望着他所指的地方,又看了看他,仅用了一秒钟思考,就忙不迭迟地点了点头:“行!”
说完我就自顾自地往小道走,走了几步发现他没跟上来,便好奇地转过头,冲还傻愣着的阮文毓道:“怎么了?”
他一定是被我的样子震慑住了,站在原地又愣了会才跟上来。刚走近我,他突然朝我靠过来,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几乎贴到了墙根上。他抬头注视着我突然僵掉的样子,好笑道:“你这个样子,是吓到了?你以前可没这么容易受惊吓的啊。”笑了声,又道,“你不去吓人已经阿弥陀佛了。”
我推开他,拉开自己与他的距离,正色道:“我有洁癖,不喜欢与人有过多的身体接触。”
他像听到了笑话般提高了音量:“洁癖?还不喜欢与人有过多的身体接触?那当初是谁整个人跳我身上的?”
我绷着脸,端正身子,紧闭着嘴,不说话。
有句话说得好,沉默是金,没有人会和金子过不去的。
阮文毓果然是个俗人,见我不说话,就没再为难我。他的房子就在小道尽头,大门被推开,他抢先一步踏上木制的楼梯,居高临下地对我说:“还是和之前一样,你住楼上,我住楼下,可以吗?”
我抬起头去看他,云层渐散,微露的月光从他背后的流云里轻轻柔柔地铺设下来。
我望着他线条坚毅的侧脸,视线从他的额发、眼睫、鼻梁以及嘴角,一一略过。
心中忽然闪过一线灵光,以及一丝愧疚。
不过只是瞬间,这些情绪全部变成一个决定。
没有任何预兆的,我嗓音平静地开口:“阮文毓,我们在一起吧。”
一阵寂静之后,他缓缓转过头看我。
我面不改色地直视他的目光,其实心中早就跳得跟擂鼓似的。
过了很久,他点点头,说:“好。”然后继续往上走,在我走近他身边时,他顿了顿,又低低加了句:“我就相信此刻你是真的想要和我在一起。”
我没有说话,我走到宽敞的阳台上,看着沉睡的古城和远处云雾缭绕的山水,交握在一起的手慢慢握紧,微微发着抖。
一晃便是三年。
我和阮文毓住在他在宁姚古镇的古朴小宅里,每个月会去江城市里购一次物。余下的时间,我跟附近的大妈们学会了种菜种花,小宅的院子里都是我的杰作。古城人爱喝茶,我从前不爱喝,那种味道会让我有种晕车的感觉,可大约是太过思念那个好茶的人,又或许是在古城人的熏陶下,我竟也养成了日不离茶的日子。
这三年来,同阮文毓相处的每一天,我将“沉默是金”这话贯彻得淋漓尽致。
当然这也全仰仗阮文毓,他从不会多问。就像我俩一起看电视,即使看到熟悉的身影,他也从不会过问我一句。电视里出现程靖夕康复后的身影,他坐在轮椅上,剃光的头发还未长出,无数闪光灯在他的身上闪烁,将他笼罩在一片银色的光晕中。可他只是微微垂着眼,薄唇紧抿,面上的表情很淡,仿佛根本看不到身边其他事物,就像看破十丈软红的仙人,丢失了所有俗世里的情绪。
记者解说道:“SOHA集团的董事长程靖夕,亚欧商会最年轻的会员,因为一次坠楼事故,昏迷近三个月,据之前医院内部人员透露给我们的消息,程先生清醒的几率只有两成。所以,就算现在他下半身失去知觉,无法再行走,可是他能醒过来已是万幸,我们在这里衷心祝福程先生。这次程先生能醒来,据说是靳氏药业的少东家亲自不远万里请来颅脑专家诊治,我们也很想知道,在这背后是不是意味着SOHA集团将和靳氏药业有什么合作或其他故事,尽请期待我们的后续报道。海角周报记者为您报道。”
画面一闪,镜头转向下一条,娱乐圈里某个一线女星被拍到与著名主持人海滩度假的画面。
阮文毓什么都没有说,拿起遥控器,安静地调了台,是周星驰的《国产零零发》。
明明是一出喜剧。
我却哭得肝肠寸断。

在宁姚三年,我过着老年人般的生活,没有跟任何人联络过,包括苏荷和兰西,但好在他们都属于曝光率特别高的那一类人。就像这一次,我在财经杂志上看见苏靳两家的旷世联姻,才决定回到阔别已久的福川。
苏荷的婚礼,只要我没死,就一定会参加,这是我俩对彼此的约定。
只是不知道,这久别重逢的第一面,我是会被苏荷的口水淹死,还是会被她的巴掌拍死呢?想到这里,我真是怎么也开心不起来。而最让我难过的是,这场婚礼的男主角不是兰西,苏荷最终还是没能嫁给她最爱的兰西,把幸福献给了商业联姻。
她这辈子或许都会不幸福,我又怎么开心得起来。
一走进玻璃门后面的世界,从房间各个角落吹来的暖气即刻温暖了我方才被风雪侵袭的肌肤,阮文毓松开揽住我肩膀的手,我顿时如释重负,悄悄吐了口气。
阮文毓小声嘀咕了句:“小没良心的。”
我不好意思地顺手从面前的长桌上拿了两杯酒,将一杯递给他,刚想说什么,一声几乎可以称之为声嘶力竭的声音在玻璃房的某个角落响起。
“宋初慈!你、你不要动!再动信不信我就弄死你!”
我蓦然回首,看见人群自动往两边站开,露出中间一条小道,以供那个将繁复裙摆提到大腿处,头纱尽乱的新娘能一路顺利地飞奔向我。
我慢慢瞪圆了眼。
这熟悉的一幕让我有些心悸,我突然就想到从前被她撞到海里的场景。我四下看了圈,在确定四周并没有什么危险物品时,眼一闭,做好了被她扑倒在地的准备。
出乎意料的是,几秒之后,我的脖子仅是被有些瘦弱的肩膀紧紧圈住,冲击力让我往后退了两步,却并未摔倒。我抱住她的身子,才说了一个“苏”字,她就伏在我肩膀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愣住了。
玻璃房里方才还谈笑风生的显贵们也愣住了。
几百道视线通通交缠在我和苏荷身上,我这个方向看过去,他们脸上大吃一惊以及若有所思的表情实在让人欲哭无泪。
我估摸着往后三个月,显贵圈里的话题都将被我和苏荷之间的隐情占领。
我叹了口气,抚了抚苏荷因为抽噎而上下颤动的背:“好了,今天是你嫁人的好日子,哭多了不好看啊。对了,你有没有用防水的睫毛膏?我可不想看见一只穿婚纱的熊猫。”
苏荷“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抡起小拳头捶了我胸口一下。我觉得有些愁,众人不知道苏荷这一拳头有多大力,我唯有忍住痛,尽量保持脸部线条的柔和,望着苏荷淡定地笑了笑。
“你还晓得回来啊,你怎么能那么狠心,一句话也不留就消失了三年?你干脆一辈子都不出现算了!”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和不快,但嘴角上扬,已显露她喜悦的心情。
我还是看着她笑,没有说话。
她大约心领神会到有的话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只好挽住我的手说:“我们去休息室聊。”
我连忙拉住她:“婚礼不是马上要开始了?结完婚再聊行不行啊!”
她大手一挥,漫不经心地说:“叫他们等等就是了,老娘搭上的是一辈子,他们还等不了这几分钟啊?”
我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这不是叫我得罪新郎吗?关键这新郎还不是普通人,程靖夕得以醒过来,靠得就是他,他等同于我的恩人,总不能给得罪了去。
眼睛余光扫见在一旁看戏的阮文毓,我机智地大叫了声:“阿毓!”
阮文毓好奇地望向我,挑了挑眉。
我对他挤眉弄眼使眼色,清楚地看见阮文毓应势地抖了抖。
苏荷果然被我这一声叫喊停下了脚步,她狐疑地注视着朝我们走过来的阮文毓,而阮文毓也没让我失望,用一贯微笑的脸不失温柔地说道:“苏大小姐,你要带走我的女朋友,可得先知会我一声啊。”
“你的女朋友?!”
苏荷不禁瞪大了眼,可见“我是阮文毓女朋友”这件事有多叫她震惊。
我趁着这机会从她手里挣脱开,嬉皮笑脸道:“你不是好奇我三年去了哪里吗?喏,我跟他私奔了,你认识的吧,我的房东,阮文毓。”
苏荷保持着那副震惊的表情足足有十秒钟,才合起嘴,脸上的表情有些挂不住,她摇摇头说:“小慈,你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我端正身姿,正色道:“感情这事我从来不会和人开玩笑,你是知道的。”
听我这么一说,她眼神微乱:“可程靖夕他也来了……”
“苏荷。”
陌生的男声打断她的话,我越过她的肩膀,看向那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几步外的陌生男人。看他的衣着,应该是这场婚礼的另一个主角,新郎靳褚佑无异了。
也是因为那次兰西出事,我才从苏荷口中知道她有个比她小四岁的未婚夫,今天算是我同靳褚佑的第一次打照面,可不知是不是因为他同是出身显赫家庭,他竟没让我感觉到丝毫违和感,反而,让我有种他比苏荷还要成熟的错觉。
他朝我微微颔首,转头对苏荷道:“司仪已经准备好了,爸妈在前面找你呢。”
“叫他们等等,我有些私事要……”苏荷还想说什么,但靳褚佑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一弯身,竟将苏荷打横抱了起来,成功让苏荷乖乖闭了嘴。这下换我目瞪口呆了,感觉有点像看偶像剧。
此起彼伏的甜蜜起哄声中,阮文毓凑到我耳边说:“你喜欢这样吗?下次我们可以试试。”
我想都没想就给了他一胳膊肘:“去死吧。”
他夸张地捂着肚子后退了几步,我被他逗笑,笑着笑着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那种脊椎发凉的感觉又来了。我摸着后脑勺,朝人群一一看去,从刚才开始,我就总觉得有种被注视的感觉,只是方才我因为苏荷成了焦点,被注视实属情理之中,可当大家的注意力重新被新人吸引时,我仍有种被强烈注视的错觉。
心中蓦然一凛,像是冥冥之中有根线牵着我朝一个方向转身,目光越过重重叠叠的人群,正对上一双平静如千年幽潭般的眼眸。
我不禁呆住。
如同弦断那刻刺耳的嗡鸣,一瞬间,风起云涌。

来这之前我未曾想过会遇见程靖夕。
因为他从前就和苏荷不对盘,苏荷曾经更是放言要和他老死不相往来。而且,他自从三年前醒来后,就变得更加孤傲,几乎不出席公众场合。我想,以他那样的性格,又如何能泰然地接受那些或同情或看轻他的目光呢?
可现在,他就坐在那张轮椅之上,在浮光淡影之下。
黑色的大衣,膝盖上盖着一张棕色的薄毯,紧抿的唇有些苍白,细碎的额发长了些,半遮住他那双毫无波澜的双眸,就那么淡淡地注视着我。
没有久别重逢的激动,没有质问,没有怨怒,更没有欣喜。
那是最让我害怕的,没有任何情绪的眼睛。
眼里迅速织起一片水雾,我能感觉到自己在微微发着抖。三年来,那个被我在心底呐喊了无数遍的名字,就像被丢进可乐瓶里的薄荷糖,几乎冲破我这身皮囊。
我想要飞奔向他,想要抱抱他,想要告诉他我有多想他,可是我的脚像在地上扎了根,怎么也动不了。
倏然间,随着浪漫旋律的响起,灯光突然消失,几盏暧昧的五彩荧光灯闪烁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洁白地毯铺设的小道尽头,纷纷朝那方向靠了过去,涌动的人群在我和程靖夕之间筑起一道严实的人墙,阻隔了彼此的视线。
一丝急切的情绪迅速贯入四肢百骸中,我屏住的呼吸终于恢复如常。我慌乱地挤开挡住我的人群,跌跌撞撞地朝他的方向挪动起来,可当我好不容易穿过重重人群,方才还坐在那儿的程靖夕却不见了。
我愣住,泪眼朦胧地环视四周。到处都没有他,怎么只是这么一瞬间,他就不见了?
“小慈,你怎么了?”跟过来的阮文毓抓住我的胳膊,“到底怎么了?”
我茫然地转过头,看着他担心的表情,却说不出一句话,仿佛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我重重吐出一口气,积蓄在眼眶中的泪纷纷落下,我别过头,说:“没什么。”
阮文毓抓住我胳膊的手一僵,慢慢松开,犹豫了下,又抬起手,想要替我拭泪。我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他的手,说:“别闹了,婚礼已经开始了,我们过去看看。”
我率先朝人群里挤了过去,却听见阮文毓几不可闻的叹息声。
整场婚礼,我心不在焉,所有神思都停留在方才那惊鸿一瞥里。
是幻觉吗?
大概是我太过思念他所致吧。
在宁姚的一千多个日子里,多少个午夜梦回,他的身影都出现在我的梦中。每当我伸手去触碰,那个身影就如同泡沫一般消失,徒留我一人,睁着眼,望着空荡荡的房间,在陌生的地方,没有他的地方,无声地哭泣。很久以前,我认为孤独是“I love you”,而如今,我的孤独,是“I miss you”。
再后来,我学乖了,我不再去触碰那些由他的记忆。只是静静地,贪婪地注视着他,很久很久,久到他消失在金色的晨光里或橘色的暮光中。
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我的疯狂因他而起,我的清醒也是因他而起。
我怎么能触碰他,如何能触碰他?
至少不该是现在。

将我从痛苦的神思中拉回神的是一名服务员。
他端着托盘走到我身边,小声对我说:“宋小姐,苏小姐在休息室等您,让我带您过去。”
我这才发现,新人的主场已经结束,偌大的玻璃屋里又恢复透亮的灯光。服务员们端着托盘穿梭在宾客之间,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身边的阮文毓也不见了踪影。
我四下打量了眼,并未发现他,转头对服务员点了点头说:“麻烦你了。”
低头跟在他身后走了一段路,长长的走廊上铺设的是上好的木质地板,走在上面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我们在一间小筑前停下,他在门上轻叩了两声:“苏小姐,宋小姐来了。”
话刚落音,门就被拉开了。已经换上红色礼服的苏荷从里面探出半个身子,将我拉进了房。我正想着她力气什么时候变这么大了,一件羊毛大衣就套到了我身上,苏荷一边给我整理大衣一边说道:“你真是个傻瓜,在这种天气穿沙滩裙。你能回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很高兴,也不必践行那种开玩笑似的诺言。”她的眼圈慢慢泛红,声音低了下来,“你怎么老干这种人间蒸发的事啊,就留了张字条就走了。我不知道你出了什么事,电话停机,邮件也不回,甚至我花了那么多工夫都找不到你。三年了,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忍住想和她抱在一起哭的冲动,将苦涩咽进肚子里,轻笑着安抚她:“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我没事,只是和上次一样,心里烦闷,出去走走,散散心。”
她瞪我:“你少唬我,你这次和上次根本不一样。你在程靖夕手术前一天消失,你会丢下昏迷不醒的他,这太不正常,一定是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三年前那些可怕的记忆在我脑海里快速地闪过,我怔忪了片刻,闭了闭眼,在睁开时,已将那些恐惧通通掩藏在心内。
我语重心长道:“苏荷,想问题不要想得那么复杂。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想兰西大概告诉过你墓园里发生的事吧?那天开始我和程靖夕就已经分手了。之前寸步不离地照顾他,是因为他是因为我变成那样,于情于理,我都该照顾他。知道他会醒来,我自然也就该走了。”顿了顿,低下头,不想让她看见我的眼睛,又强调了一句,“我怕尴尬,不想见到他。”
苏荷半天都没有动静,或许是没有反应过来。我抬起头,看见她的眼神有些奇怪,且目光并没有落在我身上,而是在我身后。我转过头,才发现门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推开了,敞开了大半。
“有人来过?”我好奇地问。
苏荷走过去,合上门,转身对我摇摇头:“没有人,是风太大了。”
我顿时张大了嘴,从前厅到这湖心小筑,一路四面都被防爆钢化玻璃围住,这风竟然还能把门吹开?
“小慈,你喜欢阮文毓吗?”苏荷突然问我。
我愣了愣,避重就轻地说:“不然我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你知道的,我在感情这方面有些小偏执。”
她抿起唇点了点头,不知在想些什么,静了好一会儿,她说:“只要是你的选择,无论是谁,我都挺你到底。”
我对她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心中却像被大风刮过,覆在心上三年的积雪,顿时凉彻骨肉。

我本没有打算在今天这个日子提起兰西,怕令苏荷不愉快。但她大约是看透了,淡淡地和我提起,将兰西的事一笔带过。
“他很好,其实那次事故以后,我们的关系能够维持也是多得有你。你对我们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人,你不在了,我和他自然也就很少联系了。”
我没有说话,其实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兰西是当红偶像,关于他的一切我都能在电视和网络上看到。那年他在苏梅岛拍的电影红遍亚洲,收获了一批忠实的日韩粉丝。他参与拍摄的电影甚至还得到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提名,他的巡回演唱会很成功,还被邀请去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担当演唱嘉宾。他的事业如日中天,感情线却一直空白,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最后并未公布与叶笑笑的恋情,但从叶笑笑如今偶尔也能在几部大制作的电视剧里出演女二号的情况来看,应该也是兰西从中帮了忙。
我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反感他和叶笑笑在一起的事了,只要他快乐就好。我甚至愿意相信,兰西多年不离弃的真心会感动叶笑笑,她对他也不再只是利用,而是以同样的真心回报。
我想,苏荷一定是和我抱着一样的想法,才能露出那样从容的笑。
苏荷去敬酒后,休息室里就只剩下我一人。
卢圩山这座私人会所环湖而建,来自北欧设计师的设计概念——温室里的花朵,它几乎就是一座造型精美的玻璃花房。我上次来这里时,还是和陪老宋一起,时值夏天,沿路都是郁郁葱葱的大树,清凉的风带着湖面上的湿气,实乃避暑胜地。
而如今,那些落尽了绿叶的枝桠都被厚重的雪粒包裹,如同绽开的雪花,美不胜收。
我忍不住打开一扇窗,寒风带着飞旋的白雪涌了进来。我瑟缩了下,连忙关上窗。而就是那一刹那,我隐约看到远处的树后有道人影,对方站了好一会儿,竟动也没动,就像个雪人。这种时候,能在冰天雪地里发呆的人,不是新郎的追求者,就是新娘的追求者了。
我不由得感慨,今夜注定成为不少人的伤心夜啊。
我方才只喝了一小口酒,这么一感慨,突然饿了起来。我折回大厅,苏荷他们才敬了几张桌,正跟一群看似是靳褚佑亲友的年轻显贵们聊得欢畅,而让我差点没把嘴里的食物喷出来的是,阮文毓竟然也混着里面,跟着玩得起劲,还和靳褚佑拼起酒来。
他也太自来熟了吧。
我感叹地往盘子里装了两块羊排,端到角落里专心享用起来,酒足饭饱后,苏荷他们才敬到了下一张桌。
我摸着肚子想,结婚真是件耗费时间的活,等他们敬完酒还不知道要多久,我也不能在这干等着。一来我性格比较闷,尤其这几年的古镇生活,让我更习惯清静,声音一多,我就觉着浑身不舒服。二来,受王阿姨的言传身教,我也习惯了饭后走两圈消食。
隔着玻璃往外看,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我站在走廊中央,欣赏起雪景来。
我自小惧寒,一到冬天恨不得躲在被窝里冬眠,可是自那次坠楼事件后,我爱上了世间每一粒雪。因为那厚厚的积雪啊,它曾救了我最爱的那个人。
想到那个人,我的心就像被人攥在手心,用力一握,尽是酸楚。
我垂下眼,低低喘了几口气。
再抬头时,本想走回小筑休息,却叫纷扬大雪里的那一抹灰影吸引去了目光。
是我方才在休息室里看见的那道身影,雪都下成这样,他的身上也覆了一层白,可他怎么还在那里?这样下去,会变成真的雪人吧?
为了不让苏荷的婚礼出现什么大事,我决心做一次多管闲事的好人,转过身,朝大门走去,。
方才在屋里瞧着距离不是很远,但实际外面的路还是蛮曲折蜿蜒的,尤其是此刻还下着大雪,实在步履维艰。我顶着风雪一路小跑,等我好不容易接近那道身影时,时间已过去了好久,方才还只是覆了薄薄一层雪的身子,如今俨然成了一件雪衣。
或许是因为担心,我的心跳骤然加速起来。
“喂!你不能再待在这里,会冻死的。”我着急地喊,拎起长及脚踝的大衣衣摆,打算翻过面前被雪盖住的灌木丛,直接抄近路过去。
刚翻过去,我气喘吁吁地站稳身子,抬起眼,下一秒,就像春日惊蛰里第一道雷照直打在我的天灵盖上。我浑身一震,僵在原地不得动弹。
方才一直有树挡着,我没有看到他身下的轮椅。而他虽然未回头,我却已知道,那是程靖夕。
是我离开了三年,思念了三年的程靖夕。如今他近在咫尺,伸手就能碰到。
原来那不是我幻觉,真的是他。
他来了。

“小初,好久不见。”他没有转过头来,声音还是一如从前的冷淡。
我半张的唇颤了许久,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气息,抬头抹了把脸,在确定一切无误后,我深吸了口气,走向他,转到他面前,忍住心中惊天动地的激动心情,同他对视。
“好久不见。”
看到他膝盖上隐藏在雪下的薄毯,我的心中又是一阵揪起来的痛。
他真的不能再走了吗?
“医生说恢复的可能不是没有,但这得看天意和机遇。”
他还是一如往常的善于察言观色,我的心事都叫他尽收眼底。我收回视线,咬了咬唇,陷入了沉默,心中一遍遍重复着那些不能对他说出口的话:阿夕,我很想你。
他的眼睑微垂,说道:“我本不想让你这样尴尬的。”
我一怔,他这话的意思是……难道刚才是他出现在休息室外?他听见了我和苏荷的那些话?
我的指尖嵌入掌心,下意识地摇起了头。
“我一时没有注意到时间,雪下得太大,我的轮椅动不了,我也走不了。”
我看了看没过轮椅踏脚的雪,忍住心痛,说:“外面这么冷,你不能在这里待太久,阿辙也一起来了吧,我……”
“袁北辙不在,他去山下叫车了。”他出声打断我。
我一时不太明白,疑惑地望向他。
“我们等下就会离开这里。”他再次解答了我的疑惑。
我微微一愣,他要走了?是因为我的那些话?我又伤害到他了吧,心口涌上的难过几乎就要夺眶而出,我语无伦次道:“那我去找别人,你不能在这里,会冻坏的,我……”我转身就要往玻璃屋里跑,可跑了几步,脑中闪过的一个念头,让我的脚步逐渐放慢,最后停了下来。
我咬咬唇,转身重新走向他,说:“我背你过去。”
他像是没有料到我会这样说,愣了一会儿才道:“小初,你去叫人来,我没关系的。”
我不理他,弯身揭开他覆在膝上的毛毯,又拍去他肩背和发上的雪粒,然后往他面前一蹲,倔强道:“你要是不上来,我就蹲这里,咱俩一块在这淋雪,等人发现吧。”
我不愿去叫人,不过是不想让人目睹他此刻的窘迫。
不止是他自己,我更不愿叫人同情他,视他为弱者,我无法容忍他受一丁点的委屈,他是我心中的神,我也要他成为万人敬仰的阿波罗,俯瞰天下的王。
良久,他没有办法地叹了口气,倾身覆了上来。熟悉的檀香味一下子扑面而来,他的手交握在我颈前,头就靠在我的颊边。我托好他,深吸了一口气,却比意料中要轻松地站了起来。
我难过地想,他怎么瘦成这样……
我咬着唇,忍住眼泪,使劲将他往上托了托,一步步往前走。
我们都没有再说话,走了一段距离,突然程靖夕叫了我一声:“小初。”
我“嗯”了声。他又沉默了一会儿,忽而在我耳边淡淡开口:“这三年来,我想了很多。我总想,有一天若我再遇见你,总得告诉你这些话的。我从前执念于你,怎么也不愿放开你的手,总觉得自己只要给你足够的爱就可以弥补我带给你的伤害,可……我好像错了,原来有些伤害,是再多的爱也不能填补的。又或许正如你所说的,我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爱你,只是习惯了你的如影随形,而这一点,连我自己都未察觉。我天生冷漠,却误以为自己有情,你要的爱我或许永远也给不了,既然你已放下,就不要再拿起了。”
寒风呼啸在寂静山谷间,不知道是不是风太大,冻僵了我的关节,背上的程靖夕渐渐明显起来,我的脚步沉重,艰难地一寸寸在雪地里移动。有眼泪从眼眶滑落,但幸好,他看不到。
我不敢回应他一句话,我怕我一出声,那些涌上嗓子眼的悲恸就会暴露了心事。
我只能沉默地听着他诉说。
“我曾想站在你身边,倾我一生呵护,给你一世温柔,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我不配。”
我僵在原地,再也走不动半步,我整个人都在颤抖,他也察觉到我的不对劲,轻声问:“是不是我太重了?你把我放下吧,去叫人来帮忙。”
我固执地摇摇头,深吸了口气,咬牙抬起脚,继续往前走。心中默念,程靖夕,我不会放下你的,这一生,下一世,我都不会,死都不会。

离玻璃屋还有一段距离时,袁北辙出现了。他顶着大雪一路朝我们狂奔,来到我们面前时,他看着我,眼眶就红了,略厚的嘴唇微微颤抖:“宋小姐……真的是你,刚才隔着远远的距离,我还不敢确定。原来真的是你,你回来了,真的是太好了。”
我终于有了借口可以流下一两滴强忍住的眼泪:“阿辙,我想死你了。”
袁北辙激动得眼泪就要夺眶而出,程靖夕在我背后冷冷道:“你打算就让小初这样背着我和你诉衷肠?”
“啊。”袁北辙脸一红,就要将程靖夕从我背上扶过去。
“我背程靖夕去那边屋檐下等你,你赶紧去把轮椅推来,喏,就在那儿,树后面。”我朝轮椅的方向呶了呶嘴。
“这……”袁北辙看看我,又望了望我背后,显然是陷入了两难。
袁北辙总是这样,每次面对我和程靖夕,就会变得优柔寡断。我不理他,又将程靖夕往上托了托,继续往前走。袁北辙见状,喊了声:“程先生,我很快就来!”然后就一路小跑着走了。
程靖夕轻轻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固执。”
我说:“彼此彼此。”
他笑了声,便不再说什么,任我一路将他背到远离大厅的屋檐下。我将他慢慢从背上放下,紧紧扶着他的腰,让他半个身子得以靠在我身边。
“这样站可以吗?”调整好位置,我抬起头问他,他正巧低下头来看我。他的眸色变得很深,温热的气息徘徊在两人之间,我们都为此距离尴尬不语。
他首先拉开了身子,轻轻叹了声:“小初,你又忘了呼吸。”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这才重重地吐纳起来。我正尴尬着,袁北辙扛着轮椅的身影飞快地朝我们冲来。
他来得可真是时候啊。但同时,我很快又被一种沮丧的情绪所覆盖,因为袁北辙来了,这意味着我和程靖夕要分开了。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与他如此近距离碰面,天知道我有多想让时间永远静止在这一刻。
袁北辙摘下脖子上的围巾,盖在轮椅上,将程靖夕扶了上去,又对我鞠了一躬:“谢谢你,宋小姐。”
我冲他笑笑:“举手之劳,举手之劳。”
程靖夕轻轻合了合眼,再睁开,又是一片淡淡的墨色,说:“那我走了,小初,你玩得开心。”
袁北辙张了张嘴,似乎是想说什么,但看了程靖夕一眼后,最终还是咽了下去,迅速低头将程靖夕推离我身旁。我往前走了几步,目送着他们坐上一辆停在会所门口的黑色宾利,又目送着黑色宾利消失在道路尽头,这才收回目光,扶着膝盖缓缓蹲了下来。
他没有和我说再见,或许是打定了主意再也不见。可我甚至不能告诉他,这三年来,我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快点与他相见,回到他身边,再也不要分开。
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一条走过来的路,都有它不得不那样跋涉的理由。每一条走下去的路,都有它不得不那样选择的方向。
走上这样一条路,我有我不能与外人道出来的理由。而每一条路走下去的方向,从我十三岁到现在都没有改变过,一直都为了程靖夕。
程靖夕,你说你天生冷漠,但你可知道,纵然世间繁花万千,暖阳似洋,可我却只愿做严寒里怒放的红梅,在你白雪皑皑的世界里成为唯一的红。
我在雪地里蹲了不知有多久,直到一声软糯的童音轻快地响起。
“哇!雪停啦!妈妈快来跟我堆雪人啦!”
我抬头就看见一个穿着红色风衣,约莫四、五岁的小姑娘在几米远的雪地里兴奋地蹦来跳去。突然,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小嘴慢慢张成一个O型,张大眼瞪着我。
就在我以为是不是自己把她吓坏了时,她像发现什么一样绽开笑颜,往玻璃屋里边跑边嚷道:“妈妈!快看!这里有个会流泪的雪人!”
会流泪的雪人。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才发现,那里不知道何时已成为一片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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