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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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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汇集了近年来作者在新型领域安全相关问题研究上的一些初步思考,重点聚焦数智时代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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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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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智时代,大国科技和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全球创新版图和经济格局正加快重构,一系列新的安全风险随之而来。本书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本着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关注数智技术深度嵌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隐忧,聚焦数智时代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议题,在此基础上力图提出可行的应对方案。全书分上、下两编,共12章,其中,上编为“数智时代安全风险的生成逻辑与应对路径”,主要对互联网环境下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带来的安全风险的表现样态、形成机理及应对路径展开研究,分析研判数智时代安全风险的特点、趋势;下编为“数智时代安全风险规制的经验与借镜”,主要对欧盟在数智时代安全风险规制方面的主要举措、经验积累及启示作出梳理、分析和提炼,并对我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及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在吸收借鉴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应对路径,以服务国家在新兴领域的重大战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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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谢波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新型领域安全研究。在《国家安全研究》《国家安全论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中国信息安全》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有的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编;在光明网、中国理论网、中国社会科学网、法治网等权威新媒体发表相关理论文章40余篇;出版《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话语体系研究》等专著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高端智库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和教研项目12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获中国法学会、中国警察协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部门颁发奖励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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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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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数智时代安全风险的生成逻辑与应对路径
第一章 人工智能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及应对 003 第一节 人工智能与现代民主政治相结合呈现出新特点 004 一、 “人—机—物”高度融合下的“信息矛盾性”牵引公众舆论 004 二、 大数据驱动下的“高效科学性”影响政府决策 006 三、 组织结构扁平化下的“资本主导性”分割政治权力 008 第二节 人工智能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机理 009 一、 利用信息差在公民与政府间制造信息壁垒 010 二、 通过“数据欺骗”影响政治决策 012 三、 窃取国家权力和架空政治机构 014 第三节 三个典型案例分析 016 一、 针对不特定人群的特定分析:剑桥分析事件 016 二、 针对特定人群的全面分析:北非“颜色革命” 018 三、 针对特定国家的攻击:新冠舆情事件 019 第四节 人工智能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应对路径 020 一、 高度重视数据和技术保护,建立健全信息攻击应对体系 020 二、 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人工智能舆情引导机制 022 三、 构建特殊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登记备案制 023 四、 放眼世界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中国标准”建设 025 结语 026
第二章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风险及应对 028 第一节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风险的表现样态与形成机理 029 一、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风险的源头追溯 030 二、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风险的催化诱因 033 三、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风险的媒介传导 036 四、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风险的爆发显现 038 第二节 欧美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治理的立场及重要举措 040 一、 欧美学者对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治理的三类观点 041 二、 欧美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治理重要举措比较 042 第三节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治理的中国路径 050 一、 理念之维:坚持以人为本和发展与安全并重 050 二、 管理之维:构建集中统一、分散多元的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治理体系 052 三、 技术之维:强调数智赋能和制度构建实现算法向善 053 四、 模式之维:优化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共治模式 054 结语 056
第三章 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及应对 057 第一节 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生成逻辑 058 一、 理论逻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科技属性天然影响意识形态 058 二、 技术逻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特点易受价值偏好影响 060 三、 实践逻辑: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实践中价值取向调节困难 063 第二节 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典型样态 065 一、 信息失真:开辟信息空间输出虚假信息 065 二、 算法霸权:单向传播编织受众信息茧房 067 三、 资本僭越:预设立场影响受众政治态度 070 四、 去中心化:压缩主流意识形态生存空间 072 第三节 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应对路径 074 一、 在价值引领中重塑人工智能技术与价值平衡观 074 二、 以恢复中心为目标坚定主流意识形态一元中心指引 075 三、 通过以疏代堵构建主流意识形态具象传播框架 077 四、 推动全面治理以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范域监管机制 080 结语 082
第四章 ChatGPT网络安全风险及应对 083 第一节 ChatGPT网络安全风险的生成逻辑 084 一、 生成阶段:高度优化的预训练模型带来伴随风险 084 二、 使用阶段:低门槛式的应用赋予威胁使用者能力 086 三、 再应用阶段:循环性的信息叠加催生虚假数据 088 第二节 ChatGPT网络安全风险的样态及演变 090 一、 ChatGPT网络安全风险的典型样态 090 二、 ChatGPT网络安全风险的演变趋势 094 第三节 ChatGPT网络安全风险的应对路径 099 一、 减小算力上下限差距实现平衡发展 099 二、 实施本地部署与云端审计保障数据安全 100 三、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网络安全防御助力 102 四、 依靠国家力量进行全面调控 103 结语 104
第五章 AI文生视频技术安全风险及应对 106 第一节 作为“双刃剑”的AI文生视频技术 106 一、 AI文生视频技术的新突破 107 二、 AI文生视频技术的新风险 109 第二节 AI文生视频技术安全风险的生成逻辑 111 一、 AI文生视频技术安全风险生成的技术逻辑 111 二、 AI文生视频技术安全风险生成的法律逻辑 113 三、 AI文生视频技术安全风险生成的实践逻辑 115 第三节 AI文生视频技术安全风险的协同治理路径 116 一、 理念层面:从发展至上转向发展和安全并重 117 二、 制度层面:构建完备的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 118 三、 技术层面:强化系统模型的安全性和鲁棒性 119 四、 行业层面: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与协作机制 121 五、 公众层面:强化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122 结语 123
第六章深度伪造技术犯罪风险及应对 125 第一节深度伪造技术犯罪风险的典型样态 125 一、 公民之维:制作虚假视频侵害个人权益 125 二、 社会之维:虚假信息泛滥污染社会生态 127 三、 国家之维:操纵政治舆论危害国家安全 128 第二节深度伪造技术犯罪风险的生成逻辑 130 一、 技术运行逻辑:深度伪造的技术原理、算法模型和数据训练 130 二、 社会需求逻辑:深度伪造技术中的信息传播和公众的娱乐需求 134 三、 利益驱动逻辑:政治与商业目的驱动下的深度伪造技术犯罪 135 四、 法律监管逻辑:法律监管不足提供深度伪造技术犯罪空间 136 第三节深度伪造技术犯罪风险的治理路径 137 一、 在理论层面坚持以人为本,引导深度伪造技术统一向善 137 二、 在技术层面增强算法对抗,应用新型手段检测深度伪造技术 138 三、 在制度层面规范算法,加强深度伪造技术监管与问责 141 四、 在伦理层面严守底线,提高公众和媒体的技术素养 144 结语 145
第七章 脑机接口技术安全风险及应对 146 第一节 脑机接口技术的新突破与新风险呈现 148 一、 脑机接口技术带来新突破 148 二、 脑机接口技术带来新风险 150 第二节 脑机接口技术安全风险生成的影响因素 153 一、 算法黑箱使脑机接口技术天然存在安全风险影响因子 153 二、 脑机接口技术发展必然冲击现有伦理道德 155 三、 脑机接口技术普及会导致社会问题日益加剧 156 四、 法律的滞后性造成脑机接口技术规制困难 158 第三节 脑机接口技术安全风险的应对路径 159 一、 推动脑机接口技术有意义的算法透明 159 二、 创新脑机接口技术相关道德规范 161 三、 建立脑机接口技术公平公正发展机制 163 四、 构建脑机接口技术应用的权利保障机制 165 结语 166
下编 数智时代安全风险规制的经验与借镜
第八章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及启示 171 第一节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演进历程 172 一、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一体化进程 172 二、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主要构成 175 第二节 欧盟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立场选择及重点聚焦 180 一、 欧盟成员国对数字主权(网络主权)的立场选择 180 二、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重点聚焦 182 第三节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基本特征、影响因素与发展趋势 185 一、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基本特征 185 二、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影响因素 187 三、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发展趋势 189 第四节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对我国的启示 192 一、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经验汲取 193 二、 欧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的涉我影响与应对 197 结语 199
第九章 欧盟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律及启示 201 第一节 欧盟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律的演进历程 202 一、 第一阶段:从“冷门”议题到逐渐进入欧盟立法者视野 202 二、 第二阶段:人工智能发展进入“快车道”,欧盟立法紧跟技术潮流 204 三、 第三阶段: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法律实践,欧盟希冀以“AI愿景”再次引领全球立法 206 第二节 欧盟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律演进的考量因素 207 一、 安全理念:加强人工智能的体系化治理 208 二、 保护主义:营造域内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企业融资有利环境 211 三、 政治愿景:通过“布鲁塞尔效应”再次引领全球 211 第三节 欧盟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律的主要特点 213 一、 理念塑造:安全优先兼顾公平 213 二、 战略先行:基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215 三、 法案衔接: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到《人工智能法案》 216 第四节 欧盟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律的关键举措 218 一、 构建人工智能伦理价值体系 218 二、 打造人工智能风险规制体系 220 第五节 欧盟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律的启示意义 223 一、 统筹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 224 二、 明确人工智能治理路径 226 三、 提升公民人工智能素养 228 四、 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 229 结语 231
第十章 欧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政策法律及启示 232 第一节 欧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政策法律的演进历程 233 一、 政策法律发布主体及文件性质分析 238 二、 政策法律发布时间分析 238 三、 政策法律名称分析 238 四、 政策法律发展脉络及其关系分析 239 五、 政策法律内容分析 241 第二节 欧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政策法律演进的考量因素 248 一、 政治因素:地缘冲突造就核心安全焦虑 248 二、 经济因素:数字经济发展催生安全需要 250 三、 社会因素:移民问题和恐怖主义叠加影响下的欧洲社会 252 四、 技术因素:网络安全风险新特征助推网络安全技术革新 253 第三节 欧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政策法律发展走向 255 一、 战略信息和战略判断:更强大的态势感知能力和更健全的情报研析体制 255 二、 战略决策和战略规划:把握重点方向构建更完善的规范体系 256 三、 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估:运用混合工具箱建立更统一、协调的行动和反馈机制 257 第四节 欧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和影响 258 一、 对我国的启示 258 二、 对我国的影响 261 结语 262
第十一章 我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及完善路径 264 第一节 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 265 一、 宏观层面:网络安全战略新设计 265 二、 中观层面: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新规定 267 三、 微观层面:从《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268 第二节 从两起典型案例看我国网络安全审查的实践逻辑 269 一、 案例概貌之呈现 269 二、 案件审查之路径 271 第三节 当前我国网络安全审查的主要问题 274 一、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体系不健全 274 二、 网络安全审查类型化管理不够 276 三、 网络安全审查监测预警机制滞后 277 四、 网络安全审查专业性人员短缺 278 第四节 我国网络安全审查的完善路径 279 一、 以系统思维健全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体系 280 二、 强化重点产业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保障 281 三、 着眼构建网络安全审查监测与评估机制 282 四、 加强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283 结语 285
第十二章 数字生态视域下我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的优化路径 286 第一节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数字生态审视 287 一、 数字生态视域下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之新要求 287 二、 数字生态视域下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之新范畴 289 第二节 数字生态视域下我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制度演进与现实困境 291 一、 数字生态视域下我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制度演进 292 二、 数字生态视域下我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现实困境 295 第三节 数字生态视域下我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制度机制优化 300 一、 夯实数字基础:动态调整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支撑体系” 300 二、 强化数字能力:协同推进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能力网络” 302 三、 适应数字应用:科学规划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运营机制” 304 四、 完善数字规则:系统构建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框架” 305 结语 308
参考文献 309 关键词索引 345 后记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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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汇集了近年来作者在新型领域安全相关问题研究上的一些初步思考,重点聚焦数智时代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议题。这篇前言也可以看作本书自序,在这儿简要交代一下写作的初衷,也算对本书的一种自我推介。让我们从书名《数智时代的安全图景:风险与应对》中的词汇来说起吧!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脑机接口、量子技术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方兴未艾,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智时代。那么,何谓“数智”?有必要简要作一介绍。“数智”与“数字”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数智”可以大致认为是“数字”和“智能”的有机结合体,我们也时常在这两个词后加一个“化”字,形成“数字化”(Digitization)和“数智化”(Digital Intelligence)的表达,由此两个名词便转化为具有动态过程性意义的范畴。“数字化”源自20世纪上半叶的香农采样定理,这是信号处理领域最重要的基础定理之一。美国数学家、密码学家克劳德·香农认为,信息本质上是离散的,用离散的序列可以代表连续的函数,更形象一些来说,世间万物皆可纳入“0”和“1”的二进制字符串,任何具象皆可抽象为数字,也就是都可以进行“数字化”。但这还只是第一步,要进一步实现“数智化”,还需要在数字化基础上融合应用机器学习(Machine Learning,ML)、深度学习(Deep Learning,DL)、大语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LLM)等人工智能技术,这无疑有赖于人的先行进步,在这一过程中便产生了“数智化”概念。如果说“数字化”只是对数据的简单转化和存储,那么,“数智化”则是对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在这一字之变背后,蕴含着技术迭代和战略升级的深刻逻辑。 正是在这个充满“未知”和“变数”的数智时代,全球科技创新空前密集、空前活跃,大国间的科技和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快重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被深刻重塑。若将这种变化放大到人类文明的角度,有学者感叹当前人类文明已经处于重大的、断裂性的变局之中,而从人类到类人,从自然人类文明到类人文明,是技术统治时代正在发生的过渡或反转。事实上,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从手工劳动到机器生产,从蒸汽动力再到智能技术,革命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生产方式的变革,更是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正如有学者提出,第四次工业革命是关于全球经济的数字化革命,它带来了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的巨大进步,所有这些都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还有学者形象地把人类约6000年文明史浓缩成24小时,时间表如下: 凌晨时分,苏美尔人、古埃及人、古代中国人先后发明了文字; 20:00前后,中国北宋时期的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 22:30,欧洲人发明了蒸汽机; 23:15,人类学会了使用电力; 23:43,人类发明了通用电子计算机; 23:54,人类开始使用互联网; 23:57,人类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在一天24小时的最后10秒钟内,谷歌(Google)公司的阿尔法围棋(AlphaGo)战胜了韩国围棋选手李世石,掀起了人工智能的热潮。 1956年夏,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等10位科学家参加的达特茅斯会议拉开了“人工智能元年”的帷幕,尽管之后也存在长达10年的人工智能寒冬期,但20世纪80年代末及之后的20年,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繁荣。这就是科技的“飞速”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影响越来越大。亨利·基辛格等人笃信,人工智能将在速度、多样性、规模和分辨率方面超越人脑,并重组人类迄今构建的智能等级体系。事实上,每一次产业技术革命的勃兴,可以说无不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或许,这也是我们总喜欢在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去研究探讨问题的原因所在,本书书名中含有“数智时代”四个字,同样或多或少有这方面的考虑。 风险社会理论的创立者、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现代化风险具备一种内在固有的全球化趋势。与工业生产紧密相伴的是危险的普世主义,这些危险已经脱离它诞生的场所。”这一看法对数智时代的风险也适用吗?数智时代的安全图景究竟会是什么模样?是否受新兴技术影响产生了复杂的变化?如果是,那产生这些变化背后的机理又如何?想必这些问题也成为置身于数智时代、同样深受“革命”所带来的巨大而深刻影响的作者,一直都在思考和追寻的问题。 科技是一柄锋利的“双刃剑”。对数智时代的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而言,科技的“双刃剑”属性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甚至跳跃于极好与极坏这两个极端。对于极好端,自不待言;对于极坏端,我们则需要高度警惕。正如学者所指出:“尽管很多发明都伴随着对新技术影响的担忧,但人工智能领域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些最严厉的技术危险警告来自对该领域最了解的人,比如埃隆·马斯克、比尔·盖茨和斯蒂芬·霍金等人。”一些资深战略家,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巨变已有了颠覆式的认知——“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人类的理性思维正在放弃其作为世界现象的唯一发现者、认识者和分类者的头等地位”,“它从本质上挑战了启蒙运动认为理性是意识最重要因素的主张”。还有学者忧心忡忡:“数字技术的崛起正在颠覆竞争关系,转而支持依赖关系,扰乱了整体机制,并有使掠夺盖过生产的趋势,催生了我所说的技术封建主义。”一方面,科技创新以惊人的速度迅猛发展,科技使人类摆脱了蛮荒时代的困苦,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地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另一方面,科技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新风险、新挑战,诸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超级武器研制、网络安全、跨国犯罪等。从全球安全治理角度看,科技既可能为追求“向上向善”目标,成为赋能社会治理、维护国际安全的正义力量,也可能为寻求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目的,而成为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邪恶源头。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数智时代,如何用好科技这柄“双刃剑”自然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当然,出于研究议题设置,本书更为关注科技的风险点、挑战面,书名中的“风险与应对”可以说清楚体现了这一点,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新挑战精准而深入的分析,找寻应对挑战的可行之道,从而更好地展现数智时代“立体”的安全图景。 时至今日,互联网的无国界早已使数智时代的安全风险超越国家和地区的界限,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问题都更加容易外溢而成为区域性甚至全球性安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命运可谓唇齿相依、安危与共,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而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包打天下,实现所谓“绝对安全”。近些年来,以欧盟为代表的组织力量基于安全方面考虑,推出了一系列有关网络、数据(数字化)、人工智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律,从2018年推出欧盟史上“最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到2024年通过全球首部《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AIA),这些都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影响。正如有学者所言,“欧盟意在通过‘布鲁塞尔效应’建立负责任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标准,并期望它成为世界各国立法效仿的范本”。尽管欧盟的“雄心壮志”可能过于理想化,但不管怎样,多多少少为我们吸收借鉴有益经验,在数智时代推动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启示与参考。所以,本书上编设计为“数智时代安全风险的生成逻辑与应对路径”,主要谈风险及应对;下编设计为“数智时代安全风险规制的经验与借镜”,主要讲国内外经验及启示借鉴。应该说,正是安全风险本身和人类规制风险的措施,以及二者在理想状态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互动,构成了数智时代“动态”的安全图景,这也深刻体现了技术和制度的不断发展进步。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共产党决策层所提出的“新时代”,与“数智时代”存在一定的时间重叠,我们不难看到“新时代”是一个伴随着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快速发展和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正是如此,党的政策十分关注这些新变化、新趋势,并对此作出若干重大战略部署。例如,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又如,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再如,202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近年来,习近平也多次对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数字中国、网络强国、人工智能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些内容既涉及发展问题,又涉及安全问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重大原则的题中之义,也是本书写作研究的方向指引、上位要求和动力来源。 本书的写作贯穿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条思想理论红线。事实上,总体国家安全观自2014年被创造性提出以来,就成为我们研析安全问题的遵循和指南。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精髓要义的“五大要素”“五对关系”“十个坚持”“五个统筹”,对于正确认知把握数智时代的安全问题具有本体论和方法论的重要意义。 例如,习近平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需要我们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数智时代把握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习近平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需要我们在“高风险”的数智时代高度关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甚至形成风险综合体;习近平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需要我们在“网络无界”的数智时代树立全球安全观,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应对安全风险挑战;习近平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需要我们在“高科技”的数智时代提高运用科技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此外,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也成为本书研析数智时代安全问题加以运用的思维方法。 最后还需说明的是,数智时代深嵌于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相互激荡的背景之中,受出版周期、政策变化、作者疏漏等多种因素影响,对数智时代安全问题的研析稍有喘息,本书便可能滞后于时代之瞬息万变,对此也希望读者赐教指出,并加以谅解。
后记 尽管本书主体部分只有20多万字,但在这个颇具技术性、复杂性、嬗变性的数智时代,颠覆技术、前沿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社会、塑造未来,包括安全在内的万事万物因之而生、随之而变,其背后的理论和实践逻辑不是那么容易把握和提炼。正因如此,我们深知本书还只是对数智时代“安全图景”的一种尝试性观察,我们的理解思考毕竟有限,书中有的地方还显得比较稚嫩,疏漏甚至谬误也在所难免。在这个意义上,本书尚不能被称为一项完美的“研究”,这也是书名中没有写上“研究”二字的一个原因。对此敬请读者诸君多多包涵,并不吝赐教。 本书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科研团队针对数智时代安全相关问题开展了多个专题研究,也形成了一些初步思考,本书的最终形成离不开每位团队成员的持续努力与辛勤付出。本书中的内容有的已经刊发于《国家安全研究》《国家安全论坛》《中国信息安全》等专业学术期刊,非常感谢这些期刊长期以来对我们的支持与鼓励。 本书由我策划和统稿,各章均是我和学生合作完成的。这既体现了师生共同学习研究,也展现了大家一起不断成长进步。学习思考的过程无疑是艰辛的,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方才可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痛并快乐着! 本书共十二章,各章的撰写情况具体为: 第一章、第四章:谢波、李晨炜共同完成; 第二章:谢波、陈晨共同完成; 第三章、第六章:谢波、曹亚男共同完成; 第五章、第十二章:谢波、李玉菁共同完成; 第七章:谢波、邱芳婷共同完成; 第八章、第十章:谢波、王志祺共同完成; 第九章、第十一章:谢波、王颖、王志祺共同完成。 这些学生都是西南政法大学的青年才俊,他们有理想、有追求,富有激情和活力,也愿意思考和做事,在研究生阶段的读书学习中,在老师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思维方式和学术感觉。正是这样,我们一些粗线条的学术想法,通过学术研究的实践和转化,才得以变成今天具有一定逻辑性、学理性的论文和书稿。相信这些将使他们终身受益。 本书的形成也得到了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国家安全学学科,以及诸多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数智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正悄然发生,而且影响必然会越来越大,我们对数智时代安全问题的思考也将一直在路上。希望我们能够继续在开展国家安全理论研究的同时,以科学理论更好地指引数智时代安全问题的持续思考,愿在未来能够形成真正完美的“研究”并呈现在读者面前。
谢波 于重庆沙坪坝家中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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