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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1.结构清晰、论证严谨,以结构功能主义构建裁量不起诉制度的理论框架。 2.紧扣轻罪治理、司法实务热点,理论实证结合,兼具创新与实用价值。 3.立足非罪化治理,打通理论与实践,为检察实务提供权威参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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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当下社会经济科技高速发展且紧密关联,导致犯罪的潜在风险和破坏力加剧,社会公众对犯罪的恐惧和不安加重,决策者不得不推动“犯罪化”立法,宣示对公众安全的积极保障。而犯罪化伴生的司法系统超载、犯罪标签化污名化、监禁刑交叉感染等问题冲击着刑事司法系统。为维持刑事司法系统的稳定运行,决策者又不得不推动“非罪化”尤其是司法非罪化进程,其中裁量不起诉被寄予厚望。然而,如果刑事司法系统仅为功利地追求非罪化和限制犯罪圈而设立裁量不起诉制度,那么某种程度上无异于放纵犯罪,亦将侵蚀刑法,进而对刑事司法系统的犯罪治理功能构成新的威胁。 因此,本书对于裁量不起诉制度的探讨,不拘泥于外在必要性论证,而是进一步关注内在的功能与结构关系,着重探究该制度能否保障刑事司法系统功能的稳定实现,即立足于该制度功能的合理定位与平衡实现,为其正当性奠定功能理论基础。本书基于对非罪化体系的理论建构和国外裁量不起诉制度的比较考察,界定裁量不起诉制度的基本内涵;借鉴结构功能主义、系统容错理论、治理理论的相关理念,探究证成裁量不起诉正当性的功能理论基础,借以反思我国裁量不起诉的制度实践,进而从适用标准、附带处分、程序保障等方面建构裁量不起诉制度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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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杨林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在《中国行政管理》《环球法律评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治研究》《江苏社会科学》《法律方法》《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犯罪研究》等期刊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北京市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项,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重点调研项目、北京师范大学学科交叉基金项目等。撰写咨政报告获副国级领导批示。获2023年第九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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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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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裁量不起诉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非犯罪化体系中的程序性非罪化 第二节裁量不起诉制度的比较考察 第三节功能多元的非罪化手段:裁量不起诉的概念界定 第二章从外在到内在:基于功能的裁量不起诉正当性 第一节系统与环境的互动——裁量不起诉的外在正当性 第二节系统容错理论与裁量不起诉的内在正当性 第三节裁量不起诉内在正当性的功能理论基础 第三章我国裁量不起诉制度实践的考察反思 第一节我国裁量不起诉制度的历史变迁 第二节当前我国裁量不起诉的实践适用 第三节基于功能理论反思我国的裁量不起诉制度 第四节功能理论下裁量不起诉制度的构建进路 第四章裁量不起诉制度的功能定位 第一节裁量不起诉制度基本类型的功能比较 第二节治理视域下裁量不起诉制度的多元功能 第三节裁量不起诉制度多元功能的平衡 第五章多元功能与裁量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标准 第一节适用标准阶层论的总体构想 第二节事实证据符合性 第三节社会化矫治可能性 第四节附带处分必要性 第六章裁量不起诉制度功能的主要实现路径 第一节附带处分类型 第二节附带处分选择适用的原则 第三节附带处分考察期 第七章裁量不起诉制度功能的程序保障 第一节裁量不起诉决定程序 第二节附带处分考察程序 第三节附带处分考察期届满的不起诉程序 第四节权利救济与权力制约程序 结语:我国裁量不起诉制度体系化构建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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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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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当下社会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犯罪的潜在风险和破坏力加剧,社会公众对犯罪的恐惧和不安推动了“犯罪化”的立法趋势。而犯罪化伴生的司法系统超载、犯罪标签化、污名化、监禁刑交叉感染等问题冲击着刑事司法系统的功能。为维护刑事司法的犯罪治理功能,决策者又不得不推动非犯罪化尤其是司法程序中的非犯罪化进程,裁量不起诉因此被寄予厚望。但如果刑事司法系统仅为功利性地追求非罪化以限制犯罪圈而设立裁量不起诉制度,则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回到问题的起点,亦将侵蚀刑法权威,进而对刑事司法系统的犯罪治理功能构成新的威胁。虽然学界对裁量不起诉已开展了长期的研究,但当下裁量不起诉制度适用的国家政策环境和社会治理形势均已发生较大变化,对裁量不起诉正当性的充分证成和如何适用的具体展开,需要对其制度功能进行科学合理定位。对老问题进行新探索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亦需要具备足够勇气。对裁量不起诉制度功能的探讨在以往研究中或多或少均有所涉及,但一直欠缺一种体系化的整合平衡。杨林基于其同名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而成的这本专著《裁量不起诉功能论》,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当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裁量不起诉的扩大适用基本已经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问题的关键已经进一步聚焦于具体如何扩大,其本质上是如何看待裁量不起诉的制度功能。对于裁量不起诉承载的“出罪”和“轻罪治理”功能基本无争议,而对于是否存在其他功能以及功能的位阶方面,尚存在不同认识。裁量不起诉制度究竟应当承载何种功能,需要理性看待并借助一定的理论分析工具。作者以结构功能主义的系统与环境关系理论为研究视角,提出治理视域下裁量不起诉制度对犯罪者、受害者、社会与国家的多元功能,并辨析探讨制度功能不同方面之间的优位关系,为裁量不起诉制度功能的合理定位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 另外,探讨裁量不起诉制度的扩大适用问题绕不开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与特殊不起诉制度相互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现有研究未对不同制度的功能侧重给予充分关注且对适用条件欠缺实证研究,难以助益不同裁量不起诉制度之间的冲突关系调和。对此,作者一方面对不同制度的功能侧重进行细致梳理,另一方面基于实证研究充分探讨裁量不起诉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权重,进而根据功能层次关系提出“事实证据符合性——社会化矫治可能性——附带处分必要性”的裁量不起诉分流适用阶层模型及其判断维度。这不仅是一种理论创新,也能够为实务办案判断各种公共利益因素提供参考。 这本专著可以说是推动我国裁量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务研究走向深入的又一创新成果,可以为裁量不起诉制度的规范体系构建提供理论参照。希望这本书能够引起更多研究者和实践者对该制度功能和规范适用相关问题的关注与思考。 杨林是我指导的第一位博士生,自然也受到我自己的研究领域、路径和方法的影响,尤其是他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一直保持着积极的学习和运用热情,博士期间的不少研究成果都采用了实证方法。博士毕业之后,他敢于尝试跨学科领域,进入社会学领域从事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方向研究,并进一步锻造打磨了对实证方法的理解与技能。博士后出站后他又回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工作,成为我的同事。一路走来,欣慰于他的点滴成长进步,希望他能够不忘学术初心,按照自己的学术规划持续探索,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后记 这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虽然修改断断续续,但未曾放松对该问题的思考。回想从写作到修改完成大概也有三四个年头了。2018年的种种境遇让我下定决心,加入考博的队伍,工作之余,强身健体,加班复习。那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是我认知所及范围最好的刑事法律研究机构,因此对那里的学者和教授充满敬意。在前辈的建议和鼓励下,我决定备考刑科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的博士。何其幸运,顺利考入。感谢刑科院各位导师的知遇之恩。万幸成为恩师何挺教授的门徒,这也是一种缘分。读博三年、博士后两年,感谢恩师在学术、工作、为人、生活等诸多方面的信任与栽培。 这本书从选题到成稿再到修改成书都离不开何老师的悉心指导。为什么选择以裁量不起诉这个主题写博士论文,很大程度上是追随导师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方法方面的研究,或许这也是一种学术传承。但裁量不起诉确实是个老问题,如何在前辈们的研究基础上有所创新,成为我写作过程中挥之不去的顾虑。但当我遍列相关研究成果、域外相关制度规范以及国内制度实践之后,开始确信能够有新的发现、可以有理论创新。和导师对相关主题一次次深入浅出的探讨,使得本书的框架越来越清晰,本书的内容也越来越丰满。在后来的中期考核、预答辩、毕业答辩中,答辩专家老师也给予了足够的认可。建构一个系统理论框架并不容易,更何况还要将这个理论作为实践规范的指引,不可否认,本书还有诸多不足。而这恰是我研究的起点,这本书不仅是我个人学术生涯的重要台阶,也可以为他人提供批判的靶子。 本书的成稿也离不开诸多前辈专家的指导、家人的付出和同学好友的支持。感谢宋英辉教授、史立梅教授、王超教授、吴宏耀教授、孙远教授、董坤教授、郭烁教授、刘志伟教授、周振杰教授、印波教授、王贞会教授、尹泠然副教授等对本书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感谢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创始院长魏礼群先生、屈智勇院长、徐蕾书记、尹栾玉副院长等,尤其是我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赵秋雁教授,他们为我博士后期间的科研生活提供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使我能够顺利开展社会治理方向的研究工作并顺利出站,也能够同时继续推进刑事诉讼领域的研究。感谢家人一直以来的默默付出和全力支持。感谢我博士班的同学们、室友、各位师兄师姐师弟师妹,还有一起上课的外院好友,他们亦师亦友,给予我学业、生活、工作方面的指教、鼓励和支持,在思绪混乱、思维停滞时,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总能获得新思路;在需要帮助时,他们总能毫不计较地牺牲宝贵时间提供及时帮助;在共同开展项目时,他们总能积极开动脑筋,共同攻坚克难。 最后,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对本书编辑出版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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