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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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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算法成为新权力,数据垄断重塑社会秩序,本书以全球视野拆解“数字利维坦”的崛起逻辑。通过中美平台生态的深度对比,揭示科技巨头如何悄然掌控信息流;借欧盟GDPR等制度实践,探索权力制衡的可行路径。作者不仅回应中国反垄断浪潮中的治理困境,更将议题升维至人类文明层面——在人工智能浪潮中,唯有回归“以人为本”,方能构建真正可持续的人机共生文明。这是一部兼具技术洞察与哲学深度的警世之作,值得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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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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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互联网平台成为“数字利维坦”,我们该如何重构权力格局、重塑数字时代的秩序?本书以全球视野审视超级平台的崛起,从技术、产业、社会乃至人类文明角度层层解析,揭示算法、数据与市场垄断背后的权力逻辑。通过中美互联网的对比研究,揭示科技巨头如何从创新者变为社会信息流的“看不见的掌控者”。同时,聚焦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制度实践,探讨遏制权力滥用与实现再平衡的路径,深度反思中国在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平台治理交会处的关键抉择。中美欧通过不同的禀赋和路径,回应这一共同的挑战。本书的观点不仅在中国平台反垄断浪潮中发挥作用,也将引发一场关于未来人类文明走向的思考——在人工智能浪潮中,唯有以人为本,人类才能真正迈向人机共生的数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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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方兴东,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常务副院长,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 钟祥铭,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近年来主要从事智能传播、数字治理、智能鸿沟、国际传播和互联网史等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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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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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导论 数据崛起: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范式转变1 “滴滴事件”的背后逻辑:数据崛起的新时代2 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演进逻辑:中心从信息到数据6 “滴滴事件”复盘与反思:制度的“后手”与处罚的“先手” 10 数据崛起的全球共同趋势:美国的“Facebook剑桥门事件”与欧洲的GDPR12 数据崛起背后的产业发展、社会变革与制度建构逻辑17 滴滴启示录:从内容到数据的范式转变的现实挑战21
上篇 历史与范式篇 第一章 平台“超级权力”的强势崛起29 从平台、网络平台到超级平台30 平台经济模式的兴起与权力形成36 超级权力的时代背景与发展历程42 超级权力的内在逻辑与运行规律49
第二章 平台“超级权力”的治理困境51 “超级权力”的双刃剑:不可承受之重的权力失衡52 平台“超级权力”的治理规则与层次53 平台“超级权力”的治理难题与挑战58
第三章 平台治理的范式转变61 数字时代平台治理的基石:数据治理62 数据权力再平衡:发展、治理与安全64 数据治理的制度建构:机理与逻辑69 数据治理的全球进程与中国路径74 以数据为中心是媒体融合的必由之路79
中篇 中国篇 第四章 中国IT业30年反垄断历程与特征85 反Wintel垄断(1995—2003年) 87 从计算到通信的转型时期(2003—2012年) 91 互联网进入BAT垄断阶段(2012—2020年) 93 从平台治理风暴走向常态化(2020— ) 97
第五章 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的复杂性、危害性与对策101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的演进历程102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状况与格局105 中国互联网行业巨头垄断地位的确立109 垄断对国家、社会与行业的危害110 针对中国互联网垄断的对策讨论112
第六章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的产业竞争力逻辑115 为何只有反垄断才能拯救中国互联网? 116 他山之石:欧美反垄断的产业逻辑118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的逻辑与内在驱动120 从中美最小差距(2014年)到差距重新拉大(2021年) 125 中美互联网个案分析:阿里巴巴vs Amazon,腾讯vs Facebook128 垄断是中国互联网“滞胀”的真正症结133 反垄断如何激活中国互联网的竞争力与创新力? 137
第七章 “二选一”行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回顾140 平台“二选一”行为的发展分析141 平台“二选一”行为产生与频发的内外因分析148 平台“二选一”行为的经济危害机理分析154 平台“二选一”行为的发展趋势与治理难点159
第八章 互联网实验室反垄断之路的回顾与反思164 互联网实验室反垄断历程与特征164 互联网实验室反垄断观点重申185 公共服务与政务办公领域的反垄断应作表率193 反垄断缺位如何改写中国互联网命运197
下篇 对策与趋势篇 第九章 欧洲GDPR制度创新对中国的启示与中国的对策203 GDPR:数字时代建章立制的典型样板203 GDPR如何影响世界205 GDPR的演进历程与主要内容209 欧洲GDPR的独特价值与意义216 站在中国的视角,应该如何评价GDPR218 质疑GDPR:争议点与舆论导向220 GDPR对中国的影响、启示与中国的对策222
第十章 “Facebook剑桥门事件”对网络治理和新媒体规则的影响与启示226 “Facebook剑桥门事件”的发展与反响227 “Facebook剑桥门事件”的深层次影响232 “Facebook剑桥门事件”对中国的启示239
第十一章 《开放应用市场法案》的逻辑、影响与中国的对策242 《开放应用市场法案》的进程、逻辑与影响244 《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颠覆性影响246 《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对中国的影响与中国的对策248
第十二章 拆分互联网巨头:历史经验与时代必然252 拆分不拆分,将是互联网反垄断的首要问题252 美国反垄断法中的拆分举措的理论与争议254 高科技领域反垄断拆分的历史实践257 美国为再次拆分互联网巨头铺平道路258 锋芒藏而不露:欧盟《数字市场法案》中的拆分260 反垄断拆分:Facebook成出头鸟262 互联网巨头的硬拆分与软拆分:平台、数据与生态264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拆分举措的可行性分析266
总论 数字平台反垄断的本质与对策270 本质是政治问题,而不是经济问题271 透视中美欧反垄断浪潮的台前幕后277 互联网超级平台:本质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权力问题279 中美欧比较:不同的体制,共同的挑战286 中国互联网是如何演进到“公共俘获”阶段的? 289 新形势下中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挑战与对策293
后 记297
致 谢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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