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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双城记(精装版)全球十大畅销书之一;列夫·托尔斯泰&高尔基都为之称赞的传世佳作;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伟大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品;狄更斯极具个人色彩的代表作之一;被后世誉为“召唤人们回到欢笑的明灯”

書城自編碼: 3895358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世界名著
作者: 狄更斯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39995984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8-01-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NT$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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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深刻揭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真实黑暗。
《双城记》是狄更斯用细腻的文笔、深刻的文字创作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长篇历史小说,本书情节错综复杂、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的主题,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是一部深刻揭示法国大革命时期真实黑暗的重要作品之一。
◎狄更斯极具个人色彩的代表作之一,浪漫色彩和多重叙述手法有机结合,独立又交织而成的结构布局。
《双城记》是狄更斯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他的全部创作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同他的其他作品相比,它更能反映出作者的创作思想和艺术风貌,在某种意义上说,这部作品富有狄更斯的特色,作者身上的戏剧气质在这部作品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独家译注,权威全译,内容价值至上,极具典藏意义。
这部《双城记》由北京大学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编审严蓓雯、李莹权威译注,内容质量全面提升,且对文化背景详细注释,词汇短语详细说明,译文更贴近当今时代,力求为读者呈现原汁原味的英文名著。
◎精装双封,设计文艺,值得收藏。
精装
內容簡介:
法国大革命时期,名医马内特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艾弗勒蒙德侯爵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
出狱后,马内特之女露西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尔奈堕入情网。
于是,在法国革命的旋涡中,一幕幕家族的恩怨情仇隆重上演,善、恶、生、死在冲突中交融,在转瞬间变换……
關於作者:
狄更斯
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他的全家曾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他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
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
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作家。
艺术上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
马克思把他和萨克雷等誉为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
目錄
第一卷 起死回生
第一章 时代
第二章 邮车
第三章 夜影
第四章 准备
第五章 酒馆
第六章 鞋匠
第二卷 金色丝线
第一章 五年以后
第二章 好戏
第三章 失望
第四章 庆祝
第五章 豺狗
第六章 百人
第七章 镇上老爷
第八章 乡下老爷
第九章 女怪的脑袋
第十章 两个承诺
第十一章 伙伴的画像
第十二章 殷勤雅士
第十三章 不殷勤的家伙
第十四章 老实的生意人
第十五章 编织
第十六章 继续编织
第十七章 一夜
第十八章 九天
第十九章 一个建议
第二十章 一个请求
第二十一章 足音回响
第二十二章 一波再起
第二十三章 一场大火
第二十四章 吸向磁礁
第三卷 风暴之迹
第一章 秘密
第二章 磨石
第三章 阴影
第四章 风暴中的平静
第五章 锯木工
第六章 胜利
第七章 敲门
第八章 打牌
第九章 定局
第十章 阴影的实质
第十一章 黄昏
第十二章 黑夜
第十三章 五十二个
第十四章 编织完工
第十五章 永逝的脚步声
內容試閱
第一卷 起死回生
第一章时代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绝望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直奔天堂,我们直入地狱——简单地说,这个时代多像眼下啊。当时,连有些最为聒噪的当权者都坚持认为,这个时代不论好坏,只能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表达。
高踞英国皇室宝座的,是个下巴很大的国王,他的王后相貌平平;而那边法国皇室,也是个大下巴的国王,王后却十分漂亮。坐拥国家财富的两国权贵,心里都水晶一样透亮:江山永固,国运绵长。
这是我主基督诞生后的一七七五年。在这个蒙恩的时期,英格兰人民依然相信神启,如今也是如此。索斯科特女士最近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对于她的降生凡间,至尊显灵,禁卫军里有个神叨叨的二等兵曾宣称,这预示着令伦敦和威斯敏斯特沦陷的计划已被安排妥当。离公鸡巷的鬼魂厉声传出讯息——就像这年刚去世的灵魂也道出了它们的咒语(当然,在通灵的原创性上有所不足)——后被祛除干净,也不过只有十来年。但英国皇室和人民新近收到的,只是来自美洲不列颠事务协会的关于尘世事态的讯息。不过说来奇怪,对人类来说,这些讯息,比起靠公鸡巷那一窝小鸡仔收到的任何情报,都居然要重要得多。
相比她手持盾牌和三叉戟的姐妹,总体而言,法兰西没那么受到神启的眷顾,于是她一边印发纸币,一边挥霍无度,畅通无阻地走起了下坡路。在她的基督教牧师的护佑下,她纵情享乐,而且还真讲人性,比如判处一个年轻人双手被切掉,舌头被钳子扯断,活活被烧死,就因为下雨天里,他没冲着打他面前走过的一群脏兮兮的僧侣们下跪,向他们表示敬意,而这群僧侣,离他起码有五十或者六十码远呢。很有可能,当那些受苦的人被处以死刑时,在法国和挪威的森林里扎根生长着的树木,早就被樵夫,也就是命运之神,做了标记,要被砍倒,锯成木板,做成某种可移动的、在历史上曾令人胆战心惊的架台,里面放上麻袋和刀子。也很有可能,就在那一天,离巴黎不远的土地上,在农夫们那些简陋的外屋中,有挡风躲雨的屋棚,猪猡们围拱在溅满了田间泥浆的手推车旁,家禽在上面栖息,而那个农夫,也就是死亡之神,早就把这辆推车当成革命中推送犯人去断头台的工具了。樵夫和农夫不休不歇,默默工作着,蹑手蹑脚地忙里忙外,没人听见他们的声响;相反,要是疑心他们还醒着,就会被认为是藐视神灵、大逆不道。
可是英格兰却没什么秩序和保障,可以坐实这种民族的自吹自擂。带着家伙的大胆盗贼,公路上的拦路强盗,每晚都会在首都出没。家家户户都接到警告,晚上出城,千万别忘了把家具送到家具商的仓库里严加保管。那些暗夜的拦路强盗,白天是城市商人,晚上就以“队长”的名头拦下路人,不料被他的生意伙伴认了出来,对方与之理论,结果这位大盗潇洒地将同行一枪爆头,扬长而去;七个强盗伏击了邮车,卫兵开枪打死三个后,因为“弹尽粮绝”,被剩下的四个强盗开枪打死,之后这伙人不费一刀一枪,将邮车劫掠一空;而那位尊贵的统治者——伦敦市长,在特南格连被一个强盗拦下要钱,然后在所有随从的眼皮底下,歹徒将这位大人物抢了个一干二净;伦敦监狱里的囚犯和狱吏大打出手,监狱长只好将装满了子弹和弹丸的火铳对准他们开炮;法院休息室里,小偷一把绞断了法官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火枪手闯进圣吉尔斯贫民窟搜查私货,暴民冲火枪手开火,火枪手予以回击,没人觉得这些事儿有什么不正常。此间,刽子手业务繁忙,虽然有害无益,但对他们的需求却源源不断。一会儿,一长排形形色色的罪犯正被吊起;一会儿,礼拜六又吊死一个礼拜二被抓住的入室抢劫的家伙;一会儿,纽盖特监狱烧死成打的囚徒;一会儿,又在威斯敏斯特大厦门口焚烧宣传册;今天是处死一个残暴的谋杀犯,明天要处决一个可悲的小偷——他抢了农夫小孩的区区六便士。
所有这一切,还有成千上万类似的事情,都走近着来到亲爱的一七七五年。樵夫和农夫忙活着,无人留意,而那两位大下巴的君王,还有他们相貌美丽或平平的夫人,却使用高压手段行使他们神圣的权力,肆意蹂躏,动静颇大。因此,一七七五年就这样带领着他们的王公权贵和千千万万的微末蚁民(包括本书记录的芸芸众生),沿着眼前的道路前进。
第二章 邮车
在这本历史书描述的第一个人物眼前,是多佛路,那是十一月底一个礼拜五的晚上。当多佛邮车颠簸着爬上枪手山的坡道时,这个人觉得,多佛路就在邮车面前伸展。浓雾中,他跟其他乘客一样,走在邮车旁,往山上爬去。这一丁点儿都不是因为他们想在此情此景中品尝徒步的滋味,而是山坡陡峭泥泞,马具、邮车又那么笨重,那些马儿都歇了三回了,更别提有次还索性拖着车厢跑到了路的那一头,使劲想把车厢拉回布莱克西斯,拦都拦不住。不过马车夫和卫兵联手拽紧缰绳,扬起马鞭,向它们宣读了论战檄文,激昂地讨伐兽类也被赋予理性的观点,这支队伍才总算投降,回到了正道。
马儿们垂头丧气,尾巴战战兢兢地晃抖着,穿越浓雾,艰难跋涉,时不时磕磕绊绊、挣扎一番,似乎关节就快折断一般。每当车夫嘴里喊着“吁!嚯!停下!”,一边勒住它们,令它们立定时,领头的那匹就会狠命摇晃脑袋,头上的东西全叮当作响——就像一匹异常固执的马断然否认马车可以登顶。它一折腾出这样的动静,那些紧张的乘客就会大吃一惊,心神不宁。
山谷间笼罩着迷雾,里面藏掖着绝望凄凉,往山上蔓延,就像一个邪恶的幽灵,寻找安息之处却始终不得。湿冷凛冽的寒雾,在空气间飘荡缭绕,一团团形状分明,仿佛污浊海洋上的波浪,互相追逐叠映。雾气那么浓,挡住了邮车车灯照出的光芒,只留下车灯本身的光亮,和眼前的一小方山路。疲累不堪的马匹呼出的气息融入迷雾中,就好像这雾是它们一手出来的。
这人,拖着沉重的步伐,在邮车边前行。除他之外,还有另外两名乘客。三个人穿戴得严严实实,帽子盖住耳朵,只露出颧骨,脚上蹬着长筒皮靴。目力所及,谁也说不出另外两个长什么模样;他们眼里,另外两个都藏在重重包裹下,看不清身材,也看不透思想。那些年月,旅人都不敢相信萍水相逢之客,路上碰到的很可能就是强盗,或者是强盗的同伙。说到后者,差不多是板上钉钉的事,每一个驿站或酒馆,从店主到最低级最不起眼的马夫,都有可能是拿了“队长”好处的人。所以,邮车卫兵暗想,这可是在一七七五年十一月底的礼拜五往枪手山上爬呀。他站在邮车后房专门设计的一截高出来的地方,跺着脚,警惕地观察四周,摸着胸前的枪械盒,里面有六七把荷弹马枪,上面还有把上了膛的火铳,最底下是一把弯刀。
卫兵疑心乘客,乘客疑心彼此,也疑心卫兵,他们都疑心着其他人。马夫也觉得,除了马,什么都不可相信,而且,他凭良心认为,他可以对着圣经新旧约发誓,这些马匹不适合这趟旅行,但多佛邮车却一如往常,自在地行进着。
“吁——嚯!”马夫喊,“给我停住了!再来一下你们就到山顶了,该死的,我可费了老大劲儿让你们登顶!——乔!”
“哎!”卫兵答应。
“什么点儿啦,乔?”
“十一点,嗯,过十分。”
“我的老天,”马夫脱口急嚷,“还没到枪手山顶哪!嘘!走!走啊!”
心意坚决的领头马,突然挨了怒气冲冲的猛然一鞭,决定继续前行,其他三匹也跟着行动起来。多佛邮车再次艰难上路,在它身边,乘客的长筒皮靴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马车停,人也停,而且寸步不离。他们仨谁要敢提议,在浓雾和黑暗里稍微往前走走,就很有可能被当成强盗,立刻挨枪子儿。
最后一次发力,邮车终于登顶。马又停下喘息,卫兵跳下马车,弄好刹车装置防止马车下滑,接着打开车厢门,让旅客上车。
“嘘!乔!”马夫警惕地喊道,从他的座位上往下张望。
“你喊啥,汤姆?”
他们都停下倾听。
“我说,有匹马溜达着过来了,乔。”
“要我说,是跑着来了,汤姆,”卫兵松开抓着车门的手,回转身敏捷地爬上他的座位,“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所有人都小心!”
匆匆嘱咐完,他支起火枪,准备反击。
这本书记录的乘客,此时正踩在马车踏脚板上,要往里进,另两名乘客紧跟其后,也准备上车。那人停住了,一半身子在车厢里,一半在外面,另两个也还站在他下面的山路上。他们齐齐看向卫兵,又看看马夫,凝神聆听。马夫回头凝望,卫兵也回首张望探寻,甚至那匹心意坚决的领头马,也不再唱反调,支起了耳朵往后看。
马车颠簸前行的声响忽然中止后的寂静,让这深夜平添一份凝重,安静真实可感。马匹的喘息向车厢传递着骚动,仿佛一触即发。乘客们的心脏剧烈搏动着,几乎都听得见;但无论如何也能听见的是一停一顿的呼气吸气声,期待中众人脉搏都加快了。
马匹疾跑的嗒嗒声越来越快,一下子上了山。
“是谁?!”卫兵尽力咆哮,“谁?!给我站住!不然开枪了!”
蹄声突然停下,一番泥水踢踏声里,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雾中传来:“是去多佛的邮车吗?”
“你管我们是什么车!”卫兵驳斥,“你是谁?”
“这是去多佛的邮车吗?”
“你为什么想知道?”
“如果是去多佛的邮车,我想找一位乘客。”
“哪位乘客?”
“贾维斯·罗瑞先生。”
我们这本书记载的乘客立刻露脸,说那正是他的大名。卫兵、马夫和其他两位乘客狐疑地打量着他。
“站那儿别动!”卫兵冲雾里的声音喊,“我一失手,你这辈子可就完蛋了。请名叫罗瑞先生的直接回话。”
“找我什么事?”那位乘客问道,声音微微颤抖,“谁找我?是杰瑞吗?”
“我可不喜欢杰瑞的声音,如果那个人是杰瑞的话,”卫兵暗暗叨咕,“真是个公鸭嗓,这个杰瑞。”
“是的,罗瑞先生。”
“什么事?”
“那边送来一份急件,是泰尔森银行。”
“我认识这个送信的,卫兵。”罗瑞先生说着从踏脚板上下来,另外两名乘客扶了他一把。只是他们的礼貌不免有点儿心急,之后立刻钻进车厢,关上门,拉上了窗。
“他可以走近点儿,没什么问题。”
“我希望没什么问题,但我可不敢他妈的保证。”卫兵粗声粗气地自语道,“嗨,你,送信的!”
“哦,您好!”杰瑞说,声音比之前更哑了。
“好,上前一步,听见了吗?要是你的马鞍上有家伙,别让我看见你伸手去拿。我可是很容易犯错的恶魔,而且一错就是大错。好了,让我们瞧瞧你。”
马匹和骑手的身形慢慢从雾团中显露出来,来到邮车旁的乘客边。骑马人弯了弯腰,然后瞟了一眼卫兵,递给乘客一小张叠好的信纸。他的马在呼呼喘气,从下到上,从马蹄到那人戴的帽子,都沾满了泥污。
“卫兵。”乘客说,声音里满是生意人的自信。
小心警惕的卫兵,右手握住火枪枪托,左手托着枪管,眼睛盯着马上的人,粗声应道:“先生。”
“没什么要担心的。我是泰尔森银行的。你肯定知道伦敦的泰尔森银行吧。我去巴黎出趟公差。拿着这一克朗,买点儿酒喝吧。我可以读下这信吗?”
“要读快读,先生。”
这位乘客在那一侧邮车车灯的光照下,打开信,开始读,先是轻声读给自己听,接着声音大起来:“在多佛等小姐来。你看,信不长,卫兵。杰瑞,就说我的答复是‘起死回生’。”
杰瑞整理了一下马鞍。“这答复也太古怪了。”他的声音嘶哑极了。
“把这口信带回去,他们就会知道我收到信了,就像我亲笔回复了一样。一路小心。晚安。”
这位乘客说着打开车厢门,钻了进去;这次那两位乘客谁也没有助以一臂之力,他们刚才偷偷把手表和钱包都塞进了靴子,这会儿假装睡着了——这么做只是生怕惹来其他麻烦,倒没有别的意图。
马车又颠簸着前行了。下山时,四周萦绕的雾越来越浓。卫兵立刻将火枪放回枪械盒,看了看里面其他的武器,又瞧了瞧腰带里另外别着的手枪,然后探了探座位底下的小箱子,里面放着几样铁匠的工具,还有一对火镰和一匣火绒。他看自己都装备齐全了,要是车灯被风吹灭——这是常有的事,他只需猫进车厢,用火镰和火石擦出火花,点燃麦秸,五分钟里(如果运气好)就可以得到令人心安的光亮。
“汤姆!”他在车厢顶头轻轻喊。
“哈喽,乔。”
“你听到那口信了吗?”
“听到了,乔。”
“你觉着是啥意思,汤姆?”
“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乔。”
“这可真凑巧,”卫兵沉思道,“我也一点不明白。”
杰瑞被留在迷雾和黑暗中,他下了马,不单是为了让筋疲力尽的马休息休息,也是要把自己脸上的泥污擦拭干净,把帽檐里的积水甩掉,那里大概都盛了半加仑水了。他站在那儿,溅满泥点的胳膊上还挽着缰绳,直到邮车的车轮声听不见了,黑夜又恢复宁静,他才转身下山。
“从伦敦城门一路跑到这里后,我的老太太,我可不再相信你的前腿咯,等到了平地再说吧。”声音嘶哑的送信人说着看了一眼他的母马,“‘起死回生’真是个怪透了的口信呀。对你可不妙啊,杰瑞!我说,杰瑞!要是起死回生成了时髦,你可就真倒了霉啦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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