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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人文与社会译丛:人文学科与公共生活(直击人文学科危机,探究批判性阅读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现实意义)

書城自編碼: 3749076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社會科學社會學
作者: [美国]彼得·布鲁克斯、希拉里·杰维特 编,余婉卉 译
國際書號(ISBN): 9787544788618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05-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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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汇集了文学、哲学、政治理论、法律、社会学等不同领域的杰出学者对于人文阅读与公共伦理的讨论,在激烈的讨论与真正的跨学科交流中,极具洞察力地阐发了人文学科在当今的现实意义。
內容簡介:
在许多人看来,人文学科是一种日益丧失力量和地位的职业。阐释性的人文学科所倡导的专注而诚恳的阅读,会给人类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这样的阅读能否代表或生成一种伦理规范?本书汇集了一群杰出的学者和知识分子,探讨人文学科对于公共伦理的承诺。他们的交流表明,人文学科中的阅读训练应当被引入公共领域:在一个思维和心灵日益被操纵的世界里,批判性地阅读席卷我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信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
關於作者:
彼得·布鲁克斯(1938— )
美国文学理论家、耶鲁大学比较文学斯特林荣誉教授、普林斯顿大学比较文学及人类价值研究中心安德鲁·W. 梅隆学者,2003年曾入选美国哲学学会。研究领域跨越英法文学、法律与精神分析。著有《身份之谜》《亨利·詹姆斯去巴黎》《写实主义的视角》等。
希拉里·杰维特
持有耶鲁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学位和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在耶鲁大学和布朗大学讲授文学理论,并在纽约从事法律工作。帮助协调普林斯顿大学“公共领域中的人文学科”论坛,统一全书并承担了编辑事务。
目錄
致 谢 001
导 论 彼得?布鲁克斯 001
日常,不敢相信 朱迪斯?巴特勒 023
部分 阅读伦理学存在吗? 057
诗歌、伤害与阅读伦理学 伊莱恩?斯凯瑞 059
阅读伦理学 查尔斯?拉莫尔 072
回应与讨论 080
奎迈?安东尼?阿皮亚 080
乔纳森?卡勒 085
德里克?阿特里奇 091
讨论环节1:阅读伦理学 097
第二部分 阅读伦理学与职业 105
生与半熟 帕特丽夏?威廉姆斯 107
克服通往王国和命运的障碍:阅读伦理学和大学的管理者
    拉尔夫?赫克斯特(与克雷格?巴克沃尔德) 118
回应与讨论 132
  理查德?森尼特 132
  迈克尔?罗斯 135
  威廉姆?杰尔马诺 139
  讨论环节2:阅读伦理学与职业 145
第三部分 人文学科与人权 155
另一个人的呼告 乔纳森?李尔 157
论人文学科与人权 保罗?W.卡恩 167
回应与讨论 177
  金姆?莱恩?谢佩勒 177
  迪迪埃?法桑 182
  讨论环节3:人文学科与人权 186
总结讨论 196
注 释 214
撰稿者简介 227
內容試閱
导 论
彼得?布鲁克斯
过去几年里,我曾以“阅读伦理学与专业主义文化”为题,给学生和教职员开设了一门小型研讨课。研讨课提出了这些问题:在人文领域用心阅读将对人的生活起到怎样的作用?这种阅读是否会再现或产生一种道德观?这种阅读伦理学是否也应该占据职业训练和公共领域?读毕美国司法部2002年整理、随后陆续公开的“虐俘档案”(Torture Memos),这些问题残酷地摆在我面前。这些文件呈现的论点,通过以扭曲、机巧、变态、不道德的方式阐释法律文本,来证明酷刑的合法性。很多人已找法律顾问办公室(Office of Legal Counsel)来剖析这些备忘录,既然该机构被视作法律分析标准的提供者,我在此便不再详述他们如何以武断专横而非言之有据的方式来阐释字词、短语的意义和用法。我对自己说,当一个接受过严格诗学训练的人要做出如此居心不良的诠释时,不可能不受其职业良心的提醒:这是不对的。这就是我力图在小型研讨会上表明的立场,我始终明白它不会被当作一个信条,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它需要探索和分析。这门小型研讨课(诸多杰出的人物应我邀请而来)所导向和倡议而成的“公共领域中的人文学科”研讨会,为本书提供了材料。
“虐俘档案”的问题和我的课堂经历使我在阐释法律文本时提出,人文学科可以并极尽可能地体现对道德阅读的承诺。这个承诺,以及它所蕴含的细读规则和训练,代表了我们作为人文学科的教师需要给其他领域带来一些东西,尤其是那些为律师等职业人士提供阅读训练的教师,他们的工作包含了阐释。
在美国文化中,讲授人文学科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份无权无势、地位渐低的职业。“人文学科的危机”一说广为流传,成为美国高等教育普遍遭遇危机突出的表现。因此我们看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骗子教授》(Profscam)、《获得终身教职的激进派》(Tenured Radical),到《学海漂流》(Academically Adrift)、《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类似书籍数不胜数。2011年,《纽约书评》刊发了我同事安东尼?格拉夫敦(Anthony Grafton)的一篇文章《我们不及格的校园》(Our Flunking Universities)。作为数十年来美国信念中的核心精神,大学教育的特殊价值如今受到质疑。我们被告知,这整个事业都可能是在浪费时间、金钱和国家服务。甚至有个慈善组织,泰尔基金会(Thiel Foundation),提供10万美元的奖金,诱使孩子们从高校辍学自主创业,其理论是高校在阻碍而非促进创造力的发展。在这场“危机”中,人文学科被形容为一种徘徊在世界上的僵尸,而这个世界应该生产技术专家和企业家。
但这场危机可能真实地存在于某处,存在于人文思想和分析的边缘化之中。在一个对思想和心灵的操控日益成为世界运转之核心的社会,对轰炸我们的各种社会、政治和文化信息进行批判性阅读的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训练。作为阐释性的人文学科的实践者,我们不能再那么谦逊,需要向公众申明我们任务的重要性。当雪莱坚称诗人是人类不被承认的立法者(unacknowledged legislators)时,他并不是全然错误的:文化的改变裹挟了一切。人文学科的细读应该向其他领域输出,应该在公共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
我的领域是文学研究,而且迄今我所论者似乎表明我只对文学分析和阐释感兴趣。事实上,我要指出,对文学研究至关重要的细读、精读和训练有素的阅读,也是整个人文学科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这个时代的哲学之“解释学转向”(interpretive turn)植根于人文学术的通盘变化。人文学科的阐释往往始自特定的阅读行为 — 一份难以破解的文件,一个有待润饰的词,一堆需要拼合的人工制品残片,一处带有肖像学意味的图像细节,一个急需语境的观念 — 并由此而迈向更宏阔的阐释结构和理论。只要人文学科还是一份阐释的事业 — 正如它们目前所是,而非形式简单的数据采集 — 那么,没有审慎、辨析、自省的阅读,它们便无计可施。
我从“虐俘档案”谈起,是因为在这个案例中,不阅读的灾难性后果是如此清楚和可怕 — 佯装阅读,实际却插入自己的偏见,选择性地从文本中得出结论。误读《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onvention AgainstTorture and Cruel and Inhuman Treatment),称它被美国法典兼容,间接表明了居心不良的阐释会带来何种后果。尽管其他那些草率、误导、用心险恶的阐释所导致的结果未必如此骇人听闻,但它们会导致一系列的偏差。《纽约客》的记者简?迈尔指出,布什政府通过曲解语言来歪曲事实。在我看来,不仅在这个特定案例中,即使在当前的总体文化里,此说法也是极有道理的。
这不应被解释为提倡从复杂文本中抽出简明大意,逃避含混和不确定。相反,阅读作为一种自省的实践 — 所谓“以慢镜头阅读”(reading in slow motion)表明,简化和过于明晰是有缺陷的。我也不相信,读好书必定会让一个人成为好人。我们的历史上有充足的例子揭穿这类谎言:人们可以白天杀戮犹太人,回家之后夜读歌德。我想捍卫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和实践行为。阅读实践本身,带着对语言的悉心和专注,追寻它的语境、意涵和不确定性,可以说是一种道德行为。为了确保我们的阐释能够得到文本的语境(以及它的上下文)的支撑,就意味着 — 不像“虐俘档案”的作者们 — 我们必须不断地使我们对文本的理解在整体上受制于词典、历史视域以及文本。如此服从于超越了个人倾向的文化,本身即是一种训练。在某种意义上,这就是T. S. 艾略特所谓的一切伟大艺术都是非个人化的(impersonal)。
说阅读是课堂及课堂之外的一种实践,不是我谈论的终点;对此我稍后将谈论更多。现在,我想谈谈本书中其他的声音。阅读的伦理学思考,使我产生了就此议题举行研讨会、将一群如此出色的人士聚集起来的想法。我的预设和推测需要获得一批思想家的检验,他们的著述既涉及阅读实践,也不乏更宽广的道德和社会关怀。我向获邀者说明了我召集这次会议的目标,请他们务必就我提出的话题写出聚焦且有针对性的论见。这不是一次由教授们来宣读学术论文的会议,而是观点的交流,是对话。每场对谈都不得超过15分钟,三个议程都各包括两位发言人和两到三位评议人,然后是听众大讨论。因此口头交流(本会议中大量存在)真的和书面报告一样重要。
为了开启讨论会,我想我们该有一个具有相当长度的主题发言,这位发言人的成果应已被公认为关键性地将阅读实践引入了公共生活。于是,朱迪斯?巴特勒向听众(意料之中地济济一堂)作了以“日常,不敢相信”(Ordinary, Incredulous)为题的演讲,由此当场提出一个关键话题,关乎我们对人文学科的理解,以及怎样捍卫人文学科:如果不用特定的语言,如果没有那些希望从纯粹工具性术语中寻求知识的人的特定价值框架,我们如何捍卫我们的实践?将知识的本质视作工具性,用世俗的使用价值来衡量知识,这种观念支配着如今全世界的教育。即便对我们,这类在研讨会上发言和聆听的人来说,人文学科的价值显而易见、无须捍卫,如果我们回复论敌说,我们不会费心于回应他们的批评,如果我们对人文学科的用途完全不予辩护,那么我们的事业也会受到威胁。而当我们承担起辩护之职时,很快就会陷入具有工具性的语言之中,这使我们的价值受到质疑。没有人可以向那些完全不承认人文学科的人去争论人文学科的内在价值。但是,巴特勒问,“如果人文学科将给公共生活带来影响,是否意味着只能说它们有助于某些社会福祉?工具性是否就是我们谈论它有所影响的方式?”
在此,我们进入了一个学术界所有人都认为是真实而亟待解决的症结。英国的教员,几年来都屈从于“科研评估制度”(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被要求论证他们的工作有何“影响”,能否期待它们产生社会效果。在美国,各种基金会和智库所大力资助的一项运动迫使大学检验它们所提供教育的“产出”,并把学费花在他们所估量的大学教育的“附加值”上。有利可图的评估业发展起来,兜售“高校学业评价”(CollegeLearning Assessment,简称CLA)之类的测评指标,旨在提供平台以比较各种项目和机构的效果。我后面还会再谈这种检测方式,它们似乎把知识的“产出”界定为主要是工具性的、用来解决问题的。它们没有检验人文学科所教授的理解力的种类。用一个冠冕堂皇、过时但也许恰切的词来说,它们没有检验智慧。
正如巴特勒进而写道,我们特有的批判性重估的能力是无法为指标所衡量的,人文学科却日益遭到这些指标的评判。申请项目资助令巴特勒产生疑惑,她要回答“你的项目能交付什么成果”,于是陷入满篇令人目眩的“可交付品”(deliverable)中,正如将知识工具化为可以送达某人家门口的包裹。发言的结尾,她以率性的措辞安顿了这个问题: “我们发现自己在那些带有价值指标的语言中安居又流离,这些指标不仅无法妥帖地测量我们的所为,其对价值领域的垄断也是如此危险以致湮没我们的所为。”抵抗湮没意味着重议价值问题,质疑显而易见之物,拒绝工具性指标,并且对(巴特勒主张考察的)语言的种种当代运用持批评性的态度。
巴特勒的这番分析,令我敬畏她的辩证力,敬畏她有能力吸引听众进入一种思考模式,这一模式恰恰展示出那种必须执行的抵抗。她提供的这套迂回而又有说服力的论见,必须贯彻于其推进的细节中:它不是用来制造一个打包好的“可交付品”,而是产生一种具有批判性的思想形式。巴特勒的文章开启了我们话题所需的关切,可谓榜样。
接下来,研讨会举行了三个议程,每个议程的后是圆桌讨论。个议程讨论了我曾在小型研讨课上所致力的,尽管也置疑的潜在假设: “阅读伦理学存在吗?”当我们一边阅读一边对阐释过程自我觉察时,我们有何收获?阐释者,就语源学和今义而言,都意味着中间人,即意义的使者,力图从此域出发去理解彼域。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阐释是必要的?为什么对书写的理解必然激活阐释者的中间人角色?为什么意义不能单是读取而已?对于语言本身、语言在规范和界定人类时所扮演的角色,阐释的需要教会了我们什么?伊莱恩?斯凯瑞(Elaine Scarry),一位博雅的文学学者,以及查尔斯?拉莫尔(Charles Larmore),一位哲学家,以与众不同的方式论述了这些议题,而且我想,他们都正中靶心。斯凯瑞将我们引向审慎而充满争辩的诗歌的悠久传统,这些诗歌中上演着两种声音的争执或对话。借由诗歌的这种正式结构,她演绎出阅读具有教化移情的作用 — 在林?亨特(Lynn Hunt)的论见中,人权话语确实源自18世纪小说。这又导向了斯凯瑞的关怀,即美可以创造出我们内在的共情能力。她在文章开篇即提问,阅读是否消减了世界的伤害,但到她展开论述时,这个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 不是在简单的意义上(比如阅读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而在于阅读(也许只是读)有能力滋养那些使我们成为人的东西。
查尔斯?拉莫尔将我们导向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提出的问题:文本“到处流散”,可以被任何人阅读和误读,而没有作者在一旁纠正。这种感觉使拉莫尔沉思阅读可能以哪些方式指涉道德关系。如果一个文本不免被误读 — 如果我们无论如何都未必能把作者自己的解读接受为权威界定 — 这说明读者应该怎样同文本建立谨慎关联?终,拉莫尔引用了卡尔?克劳斯(Karl Kraus)对语言的尊重,作为一种“心智的训练,它将极度的责任感投向那的无辜被冤之物,即语言,它与众不同地教人尊敬人类的其他善行”。对语言负有“责任感”,当然包括尊重我们所面对的各种既定的言说方式,这便直接导向了一个我为关切的阅读之道德的话题。
拉莫尔坚称阅读的道德关系需要面对作者,面对这个人,而不能只处理与文本的关系,这招致了哲学教授奎迈?安东尼?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文学研究者德里克?阿特里奇(Derek Attridge)等评议人的些许异议,他们重新阐释了我们阅读时会对谁或何物产生责任感。另一方面,文学理论家乔纳森?卡勒(Jonathan Culler)将伦理解读的观念消解为文学批评家企图将他们的工作从虚无主义和无用中拯救出来的努力。“到处流散”的文本也许会被用于各种用途。我发现自己心有戚戚于阿特里奇对拉莫尔论文的细心修正,这使他再次强调,书写文本这一行为使我们易受他人攻击,而我们如何对待被攻击的弱点,是对我们道德品性的一种考验。对阿特里奇而言,这触及了伊曼努尔?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的伦理思考,后者乃是基于我们对他人的认识和责任感。如果文本代表了一种与我们交流者的尝试 — 脆弱的、易受攻击的 — 那么我们也许会认为我们的责任是在交流中投入敬意的关注。对我来说,这未必敦使创造文本的个人或群体有所觉醒 — 作为个人,他们一般不易接近 —但会影响有目的的交流行为本身。
我的小型研讨课原本题为“阅读伦理学与专业主义文化”(The Ethics of Reading and the Cultures of Professionalism),以 表明如果我们希望避免“虐俘档案”式的读解,则人文学科所尽力实践的阅读方式也许需要更强烈地表现于职业教育中。因此在第二段议程中,我们转向了“阅读伦理学与职业”(The Ethicsof Reading and the Professions)。职业教育也许是现代美国大学有特色、强大的产物。职业化的驱动力 — 比如,众所周知,现代美国法学院和商学院的出现 — 是否已抑制了对阅读伦理的关注?阅读的人文传统是否需要在职业学院中得到更好的体现?阅读教育对修辞的体察,能否纠正人们普遍只预设语言实用性的倾向?曾经,高级的英国公务员多从牛津或剑桥的古典学研习者中招募。这种模式并未被美国采用,而且今天看来也相当稀奇。然而,也许有必要问,是否有途径创造一种崭新而有力的关联,来连接这种构成人文学科精髓的阅读、阐释和反映?
我们这一议题的发言人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帕特丽夏?威廉姆斯(Patricia Williams) — 她也是《民族报》(The Nation)的专栏作家,积极介入美国政治话题,尤其是种族问题。还有拉尔夫?赫克斯特(Ralph Hexter),他接受过古典学训练,目前是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教务长兼副校监。威廉姆斯在她的论文中,号召每一位读者思索自己对世界的解说,而她本人则对事件所引起的反应,包括说明文字和虚构叙事进行文化的解读。赫克斯特则将阅读置于共同的、集体的语境中,其中阐释性的产物和道德效应对人们的生活至关重要。在这种语境中,他有力地倡导“作为读者,亦即阐释者,我们应该导向义务论……也就是说,我们更应在过程中体现道德关怀,而非从结果来评判不道德的行径”。评议人、卫斯理大学校长迈克尔?罗斯(MichaelRoth)颇为激进:转向阅读伦理学,在他看来意味着一种逃避策略,远离那些代表解构主义全盛期的游戏式、暴力式阅读。在我看来,伦理道德并不排斥游戏之物 — 我们可以回顾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论辩游戏是一切审美阅读的核心 — 但我必须表明对暴力的强烈反对,对我而言它似乎不值得认真对待。那天结束时我们又回头讨论了这些问题。
继而,社会学家、城市规划专家及文化评论家理查德?森尼特(Richard Sennett)提出了潜在的悲剧性境遇,即艺术、游戏之物、自我表达和阅读(以我之见)也许只能在少数的精英机构中找到支持和容身之所。劳特利奇出版社和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兼职编辑、库珀联盟人文学院现任院长威廉姆?杰尔马诺(William Germano)向我们指出,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本质上是道德性的: “写作,如你所意;写作,如同你所写的可以改变读者。因为它确实可以。”我想大多数与会者都认可这一召唤。
在第三个议题中,我们致力于人文学科与人权之间那悬而未决、争议颇多的关系。人文学者未必就要传授人道主义。我想,若声称研习人文学科将使人更加人道,只会促成混乱 — 历史上有充分的例子堪为反证。我们当然想要推动人们阅读好书,可我们不能以为它们必然带来善果。实际上,伟大的书,从《约伯记》、《俄狄浦斯王》到《白鲸记》、《卡拉马佐夫兄弟》,都广泛地非议了人类生活的美好图景和传统美德。如我们所知,人文学科主要源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恢复和研读古典文本的关切。“literae humaniores”(人文学科)的事业是指,从业者要从人类的境遇出发来对待人类的反思。这未必等同于我们以为的有关人权的正确思想。
人文学科的学习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为思考人权提供基础?文学和深读所推动的富有想象力的共情形式是否确为人权话语的基石?此前我曾提及,这个观点由历史学家林?亨特提出,她在其著作《人权的发明》(Inventing Human Rights)中指出,人权观念肇源于18世纪文学,主要是小说 — 尤其是塞缪尔?理查森(Samul Richard)和让 — 雅克?卢梭的书信体小说 — 教我们发挥想象,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这也是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所提出的观点。18世纪所谓的“同情”(sympathy)和“移情”(empathy),源于人们从他人视角来观察、感知世界的能力。我们意识到人类尊严被侵犯,无疑也由小说推动而成,从哈里耶特?比切?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到库切(J. M. Coetzee)的《等待野蛮人》(Waiting for theBarbarians)均是如此。不过,借由虚构性叙事而获得的人权观念就没有局限吗?卢梭自己即提醒我们,模仿情感的能力含有危险:模仿本身可以满足并搅乱我们的道德指南针。
讨论这些问题的,有哲学家、精神分析学家乔纳森?李尔(Jonathan Lear),以及法学家保罗?卡恩(Paul Kahn),他的研究既包括《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书》(Marbury v. Madison),亦观照《李尔王》。乔纳森?李尔富有感染力地讲述了印第安克劳族(Crow Indians)后一任大酋长的话怎样激起了他的反应 — 大约在他听完这席话15年之后 — 促使他以哲学和心理分析的阐释方式去接触印第安克劳族部落,感受文化认同的惨痛丧失。李尔的讲述为如何连接阐释技巧与道德使命提供了一种范例 —将一个人的生命放置于他的阐释行为的后果之中。李尔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论见切合我们的议题:社会科学研究者(他们已开展大量对印第安克劳族部落的研究)的测量工具无法全面地理解文化的毁损和信仰系统的遗失。唯有人文学科的阐释性阅读才能培育出全面的理解。当李尔号召以“诗意”来对待美国主流文化带给印第安克劳族文化的伤害时,他明白诗歌意味着词语可以将我们从自满和倦怠中唤醒,使我们眼中的世界焕然一新。同情他人之痛,于是要求阻止此痛,人权法正是在此基础上获得了普世意义,但保罗?卡恩对此持怀疑态度。政治想象不仅依赖于同情心,也看重牺牲精神,由此催生出暴力。对卡恩来说,人文学科可以提供法律和社会科学的阙如之物:阐释行为本身即是一种创造行为。他提出的重要观点是“阐释出的真理不能脱离阐释行为”。亦即,一个阐释的制造 — 它只能在潜在的无尽对话中,由另一个阐释来回答 — 既需要从结果上,也需要从它产生的过程中得到评判。在卡恩看来,信守人类的尊严,并不在于同情他人苦难,而是需要共享人类创造力的秘密。
对此予以评议的是普林斯顿大学法学与公共事务学院课程主任金姆?莱恩?谢佩勒,以及普林斯顿高等研究所社会科学院教授迪迪埃?法桑(Didier Fassin),法桑的研究由无国界医生转向人类学和人道主义干预的政治学。谢佩勒从卡恩对人类创造力的辩护开始,认为自我主导性(self-authorship)意在张扬个体的尊严。在此,她谈到自己对俄罗斯和东欧的认识,以及如何通过反讽、引用和音调不协 — 谢尔盖?乌夏金(Sergei Oushakine)所谓“模拟式抵抗”(mimetic resistance)的策略或技巧 — 在实践中抵抗极权主义。在一个政权希求封闭和警察式监管的空间中,创造力是一种阐释,一种抗争行为。基于对人道主义干预后果和人权问题的悉心研究,迪迪埃?法桑对人文学科既捍卫亦提出批评,并提议在社会科学和人文主义的思想之间建立创造性的对话。如果说“对人权和人道主义的想象充满宏愿,即相信好人可以通过卫护、协助来向他人行善”,这一点需要接受审视,因为它既能行善亦可作恶。对人权的诉求,会将政治诉求夸大、混淆为基本权利。法桑在末尾引用了康拉德小说《黑暗的心》中殖民者库尔兹所说的“进步”(progress)一词,漂亮地解释了这个问题,因为库尔兹恰恰体现了人道主义想象如何变为疯狂。

诗歌、伤害与阅读伦理学
伊莱恩?斯凯瑞
何谓文学的道德力量?它能消减伤害的举动吗?如果能,文学在哪些方面不负此望?所有这些问题,首先取决于另一问题:有什么能消减伤害?
在《人性中的善良天使》(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一书中,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指出,过去的五千多年里,暴力的诸多形式已经偃旗息鼓。在这一历史长河中,他挑出来尤加审视的是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上半叶这一百年,百年间一系列暴行 — 处决女巫、囚禁债务人、虐待动物、虐待人类、判死刑、奴役同胞 — 突然废止了,尽管并未灭绝。
为了解释“日常情感的彻底变化”如何导向“对苦难的感同身受”,以及人道主义革命中出现的保护性法律,平克主张,法律改革是人们识文断字的能力日益提升的产物。书籍销量的惊人增长立即带动了改革(例如,在英格兰,17世纪每十年出版的书籍不到500种,18世纪每十年出版物却已达到2 000种,而在19世纪这一数字则是7 000 2 ),催生改革的还有上升幅度同样惊人的识字率,至17世纪末大多数英国人都具备了读写能力,进入18世纪末的法国人也是如此,丹麦人、芬兰人、德国人、冰岛人、苏格兰人、瑞典人、瑞士人到19世纪末也大多能掌握文字了。
平克挑出了一种特别的阅读形式和一种特别的书籍,即小说 — 尽管我们看到,诗歌的出现远远早于小说,其特质对于文学减轻伤害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平克巧妙地引用了历史学家林?亨特的著述,令人信服地描绘了畅销书对人们的影响,如理查逊的帕梅拉和卢梭的朱丽,使我们以想象的方式进入了其他人的生活,包括那些没有社会权力的人:女人、仆人和儿童。平克给出了一幅人类精神生活在识字革命前后的对比画面: “乡村和家族的狭窄世界,仅靠五官感知便触手可及,所获信息单凭一个内容提供者 — 教会,让位于五花八门的人群、地方、文化和观念。”
如果我们假设(基于极不完备的证据)文学确实有助于消减伤害 — 不仅在人道主义革命期间,也在其他时代发挥作用 —那么,文学的哪些属性可以对此做出解释?我们旋即想到三个方面:它能移情,它倚重商榷性的思维,它有美感。因为移情对文学而言如此重要,它被捍卫、怀疑、斥责和赞美了无数次。尽管它还值得被验证无数次,我在此却不赘述,只是提请注意:通过“移情”,亨特和平克 — 在我看来是对的 — 不是指文学能够使我们同情某个虚构之物(诚然,文学当如此),而是指文学能够锻炼和强化我们的认知,令我们认识到世界上还有其他的观念,并使这种认知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精神习惯。如果在足够多的人群中产生了这种认知,那么就会出台法律反对伤害他人,此后它所传达的禁令会成为独立自主的,可脱离感性而存在。文学说: “想象帕梅拉,她免于被伤害的权利对你来说会是不言而喻的。”法律说: “我们不关心你有没有想象力;不论你能不能想象帕梅拉,你都不得伤害她。”
小说可以唤起读者的移情能力,其来有自。它预示于文学得以抵挡伤害的第二个属性:诗歌本然具有对商榷的追求。
诗歌创作与商榷的关联 — 与辩论中的“正方”(pro)和“反方”(con) — 正在于初描述的缪斯歌唱时的情景,出自荷马《伊利亚特》卷的结尾。托马斯?霍布斯对商榷具有浓厚兴趣,他在1676年的译本中,这么翻译众神的宴饮: “他们整天宴饮,直到日落时分。他们食仙馔,饮蜜酒。阿波罗弹琴,缪斯们以歌声交替相和。”缪斯们交替发出的声音在亚历山大?蒲柏的译本中是听得见的,更早的约翰?奥格尔比(John Ogilby)的译本亦如此。奥格尔比对这几行注释道: “缪斯们在彼此应答的过程中歌唱……宛如赞美诗; [荷马所用的希腊语]构成了一种演说,使正方和反方就此各抒己见。”然后,他引用维吉尔的《牧歌集》(Eclogue),“缪斯们一直喜欢交替错落的诗行,”又提及赫西俄德的《神谱》,“缪斯开唱这首歌,缪斯结束这首歌。”荷马为缪斯们制定的这种论辩结构,昭示于每一个英文译本中,除了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的。塞缪尔?巴特勒写道: “缪斯们高扬她们甜美的声音,彼此召唤应和”;在里士满?拉铁摩尔的版本中,我们可以读到“缪斯们歌唱时轮流发出甜美的声音”;而罗伯特?菲格尔斯(Robert Fagels)的版本则是“缪斯们歌唱/一串串声音汇聚为合唱”。
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之间的争论点燃了《伊利亚特》这部史诗,而我们倾向于将这种争论与史诗或戏剧相关联,比如公元前5世纪时希腊的戏剧竞赛。但很多其他类型的诗歌也嵌入了这种争论的结构,我们从“颂歌”(anthem)一词便可见 — 它源自“对唱曲”(antiphone)或“对诗”(verse response) — 其意经翻译即浮出水面。一首颂歌或赞美诗,保留着争论的声音,这提醒我们,诗歌总与商榷相伴。
……
文学得以消减伤害的第三个属性是其美感。在这种情况下,读者自己就可以是受益者;读者自己免于被伤害,因为 — 至少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如是观之 — 阅读拓展了她的生命。佩特察觉到,我们固然不能改变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在既定的时间里获得尽可能多的脉动”,由此有效地拓展生命。根据佩特的观点,美丽的艺术品和诗歌无疑将带来“活跃的、成倍的体会”,因而将200年(甚至2000年)的感知折叠进常人的有生之年里,如佩特所举的55岁。
尽管阅读伦理学必然包括读者自己的获益,但我们此处的关注点在另一方面,它往往不为人知,即人们受益于某人的阅读。美感至少从三个方面对此有所助益。
首先,美的事物(无论诗歌、数学方程式,还是面孔)有其属性 — 比如对称、朝气蓬勃、统合 — 要想在正义的王国中获致同样的属性则困难得多。比如,随手可以举出诗的格律具有对称性,数百年来它为司法领域中的对称性提供了灵感和指导 — 无论是约翰?罗尔斯说正义即公平,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保持对称”,还是柏拉图期望罪行与惩罚之间应有对称(至今遥不可及),抑或休谟所谓期待与满足之间的对称。
其次,美打断了我们自己的思维,给予我们一个突如其来的松缓。艾瑞斯?梅铎(Iris Murdoch)说,我们在美的事物面前体验到“吾丧我”(unselfing);骤然不再“一味关注自我”,不再只操心一己之利。西蒙娜?韦伊指出这一现象,称之为“激进的去中心化”(radical decentering)。我称此为一种“麻醉的邻接”(opiated adjacency),这个词很笨拙,但它提醒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使我们获得迅疾的愉悦感(如鸦片般令人陶醉),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使我们感到置身事外,但几乎没有东西 — 除了美 —可以同时兼具这两点。愉悦急切地涌起,而自己却在边缘观望,这迈出了致力于公正美好的步。
与美接触,还有另一效应。狄奥提玛(Diotima)告诉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告诉柏拉图,而柏拉图告诉我们,当面对美的人或事物时,会产生一种想要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欲望。狄奥提玛说,与美接触,还会涌起创作诗歌、法律著述、哲学作品的欲望。维特根斯坦等现代哲学家亦表达了同一观点。再次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创造能力是实现公正的先决条件:美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为的,而公正往往是人为的;它常需要人们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实现。因此唤醒我们关注自身创造力的所有事物,就是剔除不对等和伤害的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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