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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东方问题”与巴尔干化的历史根源

書城自編碼: 3656505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世界史
作者: 孙兴杰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739001
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6-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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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东方问题”的系统研究,值得阅读!
內容簡介:
“东方问题”是国际关系史中经久难解的问题,贯穿于帝国、霸权和区域等多种国际秩序的变迁之中。巴尔干半岛是“东方问题”中的焦点,是多个帝国的多重边缘地带,在帝国、霸权、民族国家的博弈与冲突之下,巴尔干半岛成为地缘政治的破碎地带。帝国、宗教形成的文明的冲突,帝国中心与边缘之间的博弈,欧洲国际体系对巴尔干国家的深度介入,民族国家构建与个体身份认同之间的冲突等多条断层线构成了“巴尔干化”的逻辑。在国际秩序变迁中,巴尔干半岛成为矛盾的爆发点,在帝国向后帝国空间的惊险一跃 中,“巴尔干化”的幽灵一直在盘旋。
關於作者:
孙兴杰,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关系史、地缘政治、中国外交。
目錄
目录
章 导论1
节 选题的意义1
第二节 研究现状2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12
第四节 创新之处16
第二章 东方问题的内涵与分期18
节 帝国、霸权与战争18
一、霸权与帝国:两种形态与逻辑18
二、国家能力的理论框架30
三、帝国战争与霸权战争47
四、帝国之后:区域的兴起55
第二节 “东方问题”的几种解读范式59
一、马克思恩格斯解读“东方问题”59
二、文明冲突的范式68
三、地缘政治范式76
第三节 “东方问题”的内涵与分期框架82
一、东方问题:内涵与本质82
二、东方问题的分期框架89
第三章 帝国、战争与边缘的形成95
节 三大帝国国家能力的变迁概述95
一、奥斯曼帝国国家能力的演变95
二、哈布斯堡帝国国家能力的演变106
三、俄国国家能力的演变119
第二节 三大帝国之间的战争131
一、战争与(去)边疆化132
二、文明的接触与对抗:奥斯曼VS哈布斯堡138
三、自然边界的分割与土俄战争148
四、若即若离的俄奥联盟158
第三节 帝国边缘:形成与特征162
一、帝国扩张与边缘的形成162
二、边缘的内涵与特征173
第四章 霸权体系下的东方问题181
节 从帝国体系向霸权体系的转型181
一、欧洲现代国际体系的形成与扩张182
二、面向霸权:奥斯曼帝国的初次改革195
第二节 帝国战争与霸权战争:奥斯曼帝国的内外挑战202
一、来自边缘地区的冲击:希腊革命及阿里203
二、克里米亚战争与维也纳体系的重组215
第三节 欧洲霸权体系与东方问题的互动230
一、东方问题的“欧洲化”231
二、欧洲变局与近东危机244
第五章 区域崛起与东方问题的终结259
节 巴尔干民族国家的构建259
一、民族主义与国家能力结构的重塑260
二、巴尔干的民族主义与国家:类型与历程269
第二节 巴尔干区域的构建290
一、巴尔干区域的初步构建与尝试290
二、战争与巴尔干区域的确立302
第三节 东方问题的终结315
一、南斯拉夫:次区域秩序的构建316
二、希土战争324
第六章 后帝国空间与巴尔干化的逻辑330
节 人类组织演化的动力与逻辑331
第二节 迈向后帝国时代的动力337
第三节 后帝国空间的特征345
第四节巴尔干化的逻辑349
结语359
参考文献362
內容試閱
第三章 帝国、战争与边缘的形成
奥斯曼帝国军队进入欧洲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启,在此后的几百年间,奥斯曼帝国、俄国与哈布斯堡帝国之间的战争与角逐塑造了巴尔干地区。巴尔干地区从奥斯曼帝国的边缘地带进而演变为三大帝国的边缘地带,各种权力的边界交叠于一体,造就了巴尔干独特的政治地理生态。三大帝国的国家能力变动引发了帝国边界的移动,总体而言,在东方问题的前半段,奥斯曼帝国具有优势地位,帝国边界深入中欧、黑海北岸,随后哈布斯堡帝国兴起,将边界推向多瑙河一线;俄国后来居上,将黑海沿岸收入囊中,并对君士坦丁堡虎视眈眈。巴尔干作为三大帝国争夺的边缘地带,成为日后东方问题的焦点与核心。
节 三大帝国国家能力的变迁概述
国家能力的变化是引起国际关系变动的根源,帝国扩张是帝国国家能力的投影。东方问题首先是一个帝国的问题,奥斯曼帝国、哈布斯堡帝国与俄国先后成为东方问题的主导者,并由帝国国家能力决定三大帝国在东方问题中的地位。东方问题不是三个帝国的国家史,也不是帝国外交史,但是对三个帝国国家能力演变的线索进行概述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奥斯曼帝国国家能力的演变
奥斯曼帝国国家能力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而国家能力的因素则是通过学习、模仿、继承或者创新等各种手段逐渐累积起来的,本节将讨论这些国家能力因素及其结构变迁,粗线条地认知奥斯曼帝国的崛起与转型。奥斯曼帝国兴起于一个小公国,其首领是具有魅力的领袖,周围是一些与之共同征战的武士,这种具有游牧特征的军事组织是奥斯曼的力量源泉。“伊斯兰国家通常出自游牧部落的世系”,“它们建立在征服之上,其原理和结构都是军事性的”。“军事上的僵化、意识形态的狂热以及对商业的冷漠因此就成为土耳其、波斯和印度征服的一般准则”。这种变化来源于奥斯曼帝国内涵的变化,随着征服区域的扩大,奥斯曼帝国从突厥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伊斯兰教国家,其基础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个王朝通过与不同种族之间的通婚很快失去了‘突厥’特性,其国家权力基础源于各种民族的混合,将各种能量融入国家内部,很快其根基从中亚来的游牧移民转向中东”,经过这一变化,“土耳其”失去了其种族特性,而变成了穆斯林的代名词。
有学者认为,奥斯曼帝国的扩张与崛起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王朝政治,通过联姻与周边的政治势力结成姻亲关系;行之有效的征服手段,在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统治政策,从盟友、附庸到直接统辖等不同的统治方式;轻徭薄赋的政策,在新近征服的地区减轻租税,缓解被征服臣民的反抗行动;建立提马尔等赋税体制,有效地征收赋税;采用先进的火器,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以征募(devirme)制度“化地动员了男性臣民,使有才能的农家子弟可以登上帝国军事、行政管理的高位,帝国从中吸收了大量的青年才俊为帝国服务”。
“为了建立一个复杂精巧的国家机构,奥斯曼人从其征服的社会中学习了许多有用的制度。塞尔柱突厥人接受了伊斯兰教、教育与法律制度,其结果是,如奥斯曼社会继承了塞尔柱突厥人的清真寺、学校与法律制度。奥斯曼也从拜占庭帝国那里采用了一套完整的官僚制度:税收、宫廷制度、分封实践以及土地占有制度等都被奥斯曼人所吸收。这些制度成为支撑奥斯曼帝国的强大工具。”
因此,“奥斯曼帝国可以被视为是从拜占庭、突厥游牧部落、巴尔干国家和伊斯兰世界各种各样的因素形成的一个高效的混合体”。“奥斯曼帝国崛起为一个世界性力量是东南欧、中东、北非甚至世界历重要的事件。”从国家能力的角度而言,奥斯曼帝国的国家能力经历了几次转型,例如从时间性帝国向空间性帝国的转变以及从空间性帝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变,真正令人惊奇的不是奥斯曼帝国的迅速崛起与扩张,而是奥斯曼帝国能够顺利完成国家能力结构的转型,并且将一个创建于13世纪末的国家延续至20世纪初。
为解开奥斯曼崛起之谜,首先需要了解奥斯曼从一个小小的公国迈向帝国的转折,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奥斯曼初步形成了国家能力。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及其大臣多数都是实用主义者,他们能够灵活地将各种制度与自己的游牧习俗融合起来,并服务于政治、经济需要。“随着帝国的扩张,苏丹日益意识到需要建立一套制度收取赋税以满足宫廷和军事需要”,此时,奥斯曼初具时间性帝国的雏形,奥斯曼土耳其人在本质上是“好战分子、牧人游牧者”。这种游牧的习性并不适合建立有效持久的政治秩序,奥斯曼人的高明之处在于,很快他们便继承了拜占庭帝国的衣钵,实施税收、宫廷制度、分封实践以及土地占有制度。作为征服者,他们迅速调整了与希腊教会之间的关系,苏丹穆罕默德在三天之内便重建了教会秩序,东正教主教需要通过选举产生,同时按照既往的仪式赋予其足够的神圣性。主教从苏丹那里不仅获得了个人的尊严,而且还得了苏丹对教会的保护,尤其是完全的宗教信仰自由。穆罕默德在君士坦丁堡宣传“伊斯兰教优于罗马教皇”,因此,“希腊教会将苏丹视为对抗罗马教廷的保护者”。苏丹多次造访东正教的首脑,并且与其讨论宗教信仰问题,这种宗教举措不仅是一种宗教宽容的政策,更是一种高明的治国之术,通过满足被征服者的宗教需求,苏丹得以在基督教世界的东西两部分制造纷争。
随着帝国的扩张,奥斯曼帝国的统治阶级发生着变化。1453年是奥斯曼帝国的起点,标志着一个地跨欧亚,融合东西方思想的帝国进入世界历史舞台。“征服者穆罕默德统治时期是一个转折点,即开始创建一个新的帝国政体,同时毁灭另一个帝国——拜占庭。”“奥斯曼苏丹穆罕默德开始着手为这个新的国家设计一个国家结构。”统治阶级由好几个阶层构成:个是土库曼家族,他们是构成帝国的核心力量,他们协同代奥斯曼苏丹作战,为帝国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第二个是早期被征服并且融入奥斯曼帝国的民族;第三个是德迈希,即进入奥斯曼帝国统治阶层的基督教臣民,年轻的基督徒入选之后被送往首都接受教育和培训,然后被派往各地担任职务;第四个是乌里玛,即伊斯兰教的神职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奥斯曼帝国王位的继承方式。1402—1413年的内战为奥斯曼确立了王位继承制度,如果想获得苏丹的大位就必须杀掉所有的竞争者。内战的获胜者穆罕默德认为这种制度是合理的,他认为:“杀掉所有的兄弟而获得神圣的支持并且成为苏丹,有利于世界秩序的稳定。”一位苏丹即位后,必须将自己的兄弟及其侄子处死,以免对王位造成威胁。这种王位继承的风俗,源于游牧习俗,“与土库曼—蒙古政体极为相似,即没有一个事先制定好的继承程序,以选择在治国和战争中显示出才能的王室成员为重点”。也许这种继承方式在局外人看来显得十分残忍,但是从政治权力交接与发展的角度而言,利弊参半:一方面保证了统治者的素质,苏丹的儿子们将被派往各地担任封疆大吏,研习治国之术,当苏丹驾崩之后,王子们通过这种比较残酷的角逐,只有权谋与意志兼具者才能胜出,“只有获得军队、宫廷官僚的支持的王子才能获得王位,这种继承方式被认为是获得了神圣的支持”;另一方面,造成政局动荡。没有完整有序的继承制度,每次王位更迭意味着一次政治动乱,只有获得禁卫军支持的候选者才有可能登上王位,因此,军队在政治生活中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巴耶济德二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杰姆试图将帝国瓜分,巴耶济德统治帝国的欧洲部分,杰姆占有亚洲部分。后巴耶济德获得胜利,但是杰姆逃到法国避难,一直是巴耶济德的一块心病。在此期间(1481—1495年),基督教强国试图利用巴耶济德王位不稳的隐忧对其进行敲诈,除了付出了大量的金钱之外,巴耶济德也难以再次调集兵力进行扩张。只有当杰姆在欧洲去世之后,巴耶济德二世才敢放手一搏,与威尼斯展开了对东地中海霸权的争夺。
毫无疑问,奥斯曼帝国以宗教与军事立国,其经济制度完全适应于这种军事征服体制的需要。在农业社会,土地是重要的财产,土地制度及其相关的财税制度极大地影响了一个国家的走向。在奥斯曼帝国中,有四种土地制度:种被称为“米尔”(Miri),所有可用耕地和牧场都归上帝所有,或者上帝的代理人苏丹所有;国家还拥有大量的公共用地,如森林、大山、道路、市场用地等;没有继承人的土地要收归国有。第二种是提马尔(Timar),这是一种半公共的土地,是苏丹将“米尔”的土地赐予行政官员或者军官的土地,但是受封人只有用益权,没有所有权。这种权利既不能私吞也不能继承,当然,或多或少会通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土地逐渐走向私有化。合法的手段是“无限期租赁”,不合法的手段是“通过行贿”获得这种权利。提马尔制度的起源存在诸多争论,有人认为起源于游牧部落的习俗,有人认为源自拜占庭帝国的制度。提马尔制度从安纳托利亚传播到其他地区,一些勇猛、体格健壮的农民被招募为提马尔的所有人,这是提马尔制度的扩大,“持有土地的人必须向国家提供军事服务”。第三种被称为瓦克福(Vakf),这种土地主要用于宗教目的或者公共福利,土地是免税的,正因为如此,很多地主便想方设法将自己的土地置于瓦克福的保护之下,这样便可以偷税,并且将土地传给自己的子女。第四种,被称为“穆勒克”(Mulk),这是一种真正的私有土地,主要包括臣民的住宅、菜园、果园之类的。这种土地免于国家控制,国家既不会向这种土地征税,也不会征发兵役,因此很多提马尔的土地会转变为穆勒克,这种土地制度的变化,造成了私人财富的增加,因此,“极大地损害了苏丹、中央政府以及军事权力”。
时间性帝国的构建为奥斯曼帝国的快速扩张奠定了基础,这种国家能力结构以征服作为中心目标,与布匿战争之后的罗马帝国一样,经过一百年,奥斯曼帝国从安纳托利亚的小国成为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庞大帝国。当然,奥斯曼帝国快速扩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外部来看,奥斯曼帝国的外部环境比较优越,欧洲的教会处于分裂状态,东正教会与天主教会互相对立,欧洲处于分裂状态,主义国家的建设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利维坦”还在孕育之中。此外,拜占庭帝国处于长期衰落状态,巴尔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而且处于相互敌视状态。凡此种种都为奥斯曼帝国的扩张提供了比较宽松的空间。从内部而言,奥斯曼帝国建立了一个适合扩张的国家能力结构。在苏莱曼大帝期间,奥斯曼帝国占领了北非、阿拉伯半岛,向东征讨萨法维王朝,向北深入中欧。苏莱曼大帝之后,奥斯曼帝国大规模扩张的进程基本结束,如同罗马帝国在恺撒远征高卢之后。
诸多论者都认为,苏莱曼大帝之后,奥斯曼帝国急剧衰败。“奥斯曼帝国东征西讨的昌盛时期持续了将近3个世纪之后,到了1560—1617年间,在亚洲,特别是在欧洲,实际上已经结束了。”在“战场的胜利之于奥斯曼帝国犹如呼吸之于生命一样,军事胜利本质上是国内有效管理的表现”。另一位《剑桥史》的编纂者认为,苏莱曼大帝将奥斯曼帝国推向了权势的,“那时候它拥有良好有效的制度支撑其政治的伟大”。斯塔夫里阿诺斯也认为:“苏莱曼大帝是奥斯曼帝国历史上巨大的分水岭。在他之前奥斯曼的历史充满胜利与扩张;在他之后则是收缩与防御。”诸多论者认为,奥斯曼帝国从苏莱曼大帝之后其发展轨迹便是一路下行,直到次世界大战之后崩溃为止。“近的研究结果表明,直到17世纪末,从整体而言,奥斯曼帝国及其社会依然是一个高效的战争组织。”这种国家能力来源于苏丹无可置疑的权威、完整有效的中央机构,以及在广大的领土范围内调度资源的能力。以国家能力的视角来分析,苏莱曼大帝处于帝国转型的关口,他既是一名伟大的征服者,也是一位立法者。奥斯曼帝国从快速扩张趋于稳定,是时间性帝国向空间性帝国转变的开始,从国家能力的要素来分析,帝国的转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苏莱曼大帝之下的奥斯曼帝国领土扩张已经接近古代世界的极限,奥斯曼帝国重现了伊斯兰教帝国初期的辉煌,其扩张边界已经遇到各种外部势力的强力抵制。在东方是波斯帝国的后裔,在西方是哈布斯堡帝国,在南方是沙漠的自然阻隔。被西方史学家大书特书的勒班陀海战并没有扭转西欧对抗奥斯曼帝国的颓势,时隔两年,奥斯曼帝国重建了一支更为强大的舰队,威尼斯在此臣服于奥斯曼帝国之下,土耳其重新夺取海上控制权。勒班陀海战并没有撼动奥斯曼帝国在东地中海的统治,而在西地中海,奥斯曼帝国未能打败腓力二世的西班牙。奥斯曼帝国基本达到其的扩张边界。
第二,军队转型,曾经为奥斯曼帝国扩张立下汗马功劳的近卫军发生蜕变,奥斯曼帝国的军事权力大打折扣。与东方的波斯、西方的哈布斯堡帝国长期战争造成了帝国军队的大量的伤亡,同时,战争方式的转变、火器的使用、堡垒要塞防御等要求军队功能相应发生转变。奥斯曼帝国的军队以往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非穆斯林或非土耳其出身的“基尔曼”(意思是苏丹的侍从),这些人组成近卫军团,著名的当属“德伍希尔迈”,主要从巴尔干地区征召的基督教幼童,他们被征召之后便改信伊斯兰教,同时接受严格治国之学训练,包括军事技术、治国经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教育与培训。近卫军是苏丹手下的扩张锐器,纪律严明、能征善战,这支军队之所以能够一直保持战斗力,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基尔曼的资格不能世袭,近卫军军官不可以结婚,因此,保证了这支军队一直有新鲜血液注入,避免了近亲裙带关系的侵蚀;另一方面,近卫军不能参与经济活动,他们接受国家俸禄,没有封地,更不用说要参与商业活动了。从某种程度上讲,“庞大的穆斯林帝国是以基督徒的肌肉与大脑为基础的,从1453年到1623年奥斯曼帝国处于鼎盛时期的年代中,47位大维齐尔只有5位有突厥血统”。除此之外,苏丹手下还有一批封建骑兵,即“西帕希”,这些骑兵拥有一块国家封地,依靠封地收入来购买作战装备,西帕希的身份是可以世袭的。这种军制到了17世纪发生了变化,对职业军队的需求使得大量穆斯林进入基尔曼的队伍,使基尔曼讲求高招战术技能和纪律严明的传统受到冲击,同时传统的封建骑兵已经难以担当边境防御的重任,而步兵、工程兵、炮兵等技术兵种更能够胜任。这支禁卫军只是苏丹的私人工具而已,但是随着征战的结束,禁卫军成为兵变的导火索。1566年,禁卫军允许结婚,又允许其子弟继承军职与财产,此后,越来越多的禁卫军军官投身于商业,军队纪律日渐松弛,从16世纪末开始,这支曾经能征善战的军队在国内成为飞扬跋扈的特权阶层。曾经的军事精英集团开始蜕化,纪律严明的禁卫军逐渐成为威胁政权稳定与社会秩序的动乱之源。禁卫军的来源多样化,训练松懈、纪律弛废,在首都的禁卫军“成为受乌里玛集团的偏执或宫廷阴谋所操纵的狂热群氓”。
第三,政治权力的转变。从统治权力由苏丹一人之手向集体统治权力过渡。1453年之后,统治阶层出现变化,苏丹开始逐渐清理昔日的统治精英,因为这些来自中亚草原的游牧家族桀骜不驯,通过削夺他们的财富与权力,苏丹强化了个人统治,直到19世纪,苏丹在理论上成为的统治者。帝国扩张开始停顿之后,“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行政管理技巧的作用超过了武士,立法的苏丹超过了战斗的苏丹”。苏丹宫廷成为统治中心,同时各省的长官及其家族成为新的统治精英,尤其是大维齐尔更是如此。1617年起,奥斯曼帝国苏丹的继承制度发生了变化,获胜的继承者不会血腥地将所有的男性继承人杀死,而是将男性的王位竞争者关在宫廷的高墙之内,王储们失去了政治历练的机会,从此,奥斯曼帝国再也没有可以与苏莱曼大帝比肩的枭雄君主,苏丹的政治能力衰落,使得政治权力开始流散,政治中枢的调控与调度能力大打折扣,“苏丹成为统而不治的领袖,他们赋予官僚权力,但是很少参与政策制定”。维齐尔代替了苏丹成为奥斯曼帝国的实际统治者,在几代维齐尔的治理下,奥斯曼帝国又重振雄风。1638—1644年,大维齐尔穆斯塔法帕夏采取一系列增强国家能力的举措,削减和控制近卫军数量、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库、推行货币改革等,此后的科普卢家族掌握奥斯曼帝国大权,当然一个贤明有能的首相对于国家兴衰至关重要,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的建设,比如官僚制度、财税制度,一个人是难以撑持一个庞大的帝国的。1656年,科普卢就任维齐尔之后,奥斯曼帝国的宫廷阴谋与妇女干政才被终止,“政府的权威才慢慢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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