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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梁实秋典藏文集02:把快乐种在心里

書城自編碼: 2706548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名家作品
作者: 梁实秋
國際書號(ISBN): 9787506384438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24/200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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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世界,唯有梁实秋,还你从容优雅。

★生活的艺术,就是学会体谅和理解,把快乐种在心里,给自己一个微笑。
內容簡介:
复杂的世界,唯有梁实秋,还你从容优雅。
《把快乐种在心里》是梁实秋关于生活和人生的美文,琴棋书画,花鸟虫鱼,读书、看戏,喝茶、饮酒,日常生活中的这些轻微小事,经先生妙笔著来,处处流露出欢喜之情,也传递着先生豁达俊逸的人生心境。

快乐的人生,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不忧不惧,欢喜自在!
關於作者:
梁实秋
现代著名作家。时而流连于衣食住行,时而沉醉于琴棋书画,时而天文地理,时而人情世故。没有生之无聊死之激烈的大悲大喜,而是在平淡朴实中流露出风趣幽默,在嬉笑诙谐中显现出温厚大气,在简洁的文字中透出高雅平和,融情趣、智慧、学问于一炉,潇洒隽永,包罗万象,读之如饮甘饴,散发着积极温暖的情味和香气。
內容試閱
快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起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Rahman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出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么?”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的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闲暇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孙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Essayupon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至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砥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玛可斯奥瑞利阿斯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作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汝,你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植物,每一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于操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操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之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冷炙,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瑞利阿斯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操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需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负担而令另一部分坐享其成果。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级”。有闲阶级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当地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

不亦快哉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摊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行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滓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头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十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读书苦?读书乐?



从开蒙说起



读书苦?读书乐?一言难尽。

从前读书自识字起。开蒙时首先是念字号,方块纸上写大字,一天读三五个,慢慢增加到十来个,先是由父母手写,后来书局也有印制成盒的,背面还往往有画图,名曰看图识字。小孩子淘气,谁肯沉下心来一遍一遍地认识那几个单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抚慰,甚至糖果的奖诱,我想孩子开始识字时不会有多大的乐趣。

光是认字还不够,需要练习写字,于是以描红模子开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干……”,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几千年”。手搦毛笔管,硬是不听使唤,若不是先由父母把着小手写,多半就会描出一串串的大黑猪。事实上,没有一次写字不曾打翻墨盒砚台弄得满手乌黑,狼藉不堪。稍后写小楷,白折子乌丝栏,写上三五行就觉得很吃力。大致说来,写字还算是愉快的事。

进过私塾或从“人,手,足,刀,尺”读过初小教科书的人,对于体罚一事大概不觉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们传统的教学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记于心,那是天才的行径;普通智商的儿童,非打是很难背诵如流的。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就赞成体罚,他说那是最直截了当的教学法,颇合于我们所谓“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师大概都爱抽旱烟,一二尺长的旱烟袋总是随时不离手的,那烟袋锅子最可怕,白铜制,如果孩子背书疙疙瘩瘩的上气不接下气,当心那烟袋锅子敲在脑袋壳上,“砰”的一声就是一个大包。谁疼谁知道。小学教室讲台桌子抽屉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条,古所谓梗桅,也就是竹板一块,打在手掌上其声清脆,感觉是又热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没尝过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体罚悬为禁例,偶一为之便会成为新闻。现代的孩子比较有福了。

从前的孩子认字,全凭记忆,记不住便要硬打进去。如今的孩子读书,开端第一册是先学注音符号,这是一大改革。本来是,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我们的文字不是拼音的,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形声字,究竟无法看字即能读出声音,或是发音即能写出文字。注音符号(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帮助把语言文字合而为一的一种工具,对于儿童读书实在是无比的方便。我们中国的文字不是没有严密的体系,所谓六书即是一套提纲挈领的理论,虽然号称“小学”,小学生谁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就会使得人晕头转向。章太炎编了一个《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费苦心,谁能背得上来?陈独秀编了一部《小学识字读本》(台湾印行改名为《文字新论》),是文字学方面一部杰出的大作,但是显然不是适合小学识字的读本。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高本汉说过这样一段话——

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受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见《中国语与中国文》)

这是外国人对外国人所说的话,我们中国儿童国语娴熟,四声准确,并不觉得北京语“可怜”。我们的困难不在语言,在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不易沟通。所以读书从注音符号开始,这方法是绝对正确的。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旧式的启蒙的教材。《百家姓》有其实用价值,对初学并不相宜,且置勿论。《三字经》、《千字文》都编得不错,内容丰富妥当,而且文字简练,应该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这两部匠心独运的著作,但是对于儿童并不相宜。孩子懂得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民国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学堂读过一个时期的小学,记得国文一课是由老师领头高吟“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声朗诵,老师喉咙干了,就指派一个学生(班长之类)代表他领头高吟。朗诵一个小时,下课。好多首《诗经》作品就是这样的注入我的记忆,可是过了五六十年之后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几首诗的大意。小时候多少时间都浪费掉了。教我读《诗经》的那位老师的姓名已不记得,他那副不讨人敬爱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语文教科书顾及儿童心理及生活环境,读起来自然较有趣味。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买鱼两尾,步行回家……”这一类课文还多少带有一点文言的味道。后来仿效西人的作风,就有了“小猫叫,小狗跳……”一类的句子,为某些人所诟病。其实孩子喜欢小动物,由此而入读书识字之门,亦未可厚非。抗战初期我曾负责主编一套中小学教科书,深知其中艰苦,大概越是初级的越是难于编写,因为牵涉到儿童心理与教学方法。现在台湾使用的“国立编译馆”编印的中小学教科书,无论在内容上或印刷上较前都日益进步,学生面对这样的教科书至少应该不至于望而生畏。



纪律与兴趣



高中与大学一二年级是读书求学的一个很重要阶段。现在所谓读书,和从前所谓“读圣贤书”意义不同,所读之书范围较广,学有各门各科,书有各种各类。但是国、英、算是基本学科,这三门不读好,以后荆棘丛生,一无是处。而这三门课,全无速成之方,必须按部就班,耐着性子苦熬。读书是一种纪律,谈不到什么兴趣。

梁启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学者,他的一篇《学问与兴趣》广受大众欢迎,很多人读书全凭兴趣,无形中受了此文的影响。我也是他所影响到的一个。我在清华读书,窃自比附于“少小爱文辞”之列,对于数学不屑一顾,以为性情不近,自甘暴弃,勉强及格而已。留学国外,学校当局强迫我补修立体几何及三角二课。我这才知道发愤补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数学老师,是真正循循善诱的一个人,他讲解一条定律一项原理,不厌其详,远譬近喻地要学生彻底理解而后已。因此我在这两门课中居然培养出兴趣,得到优异的成绩,蒙准免予参加期终考试。我举这一个例,为的说明一件事,吾人读书上课,无所谓性情近与不近,无所谓有无兴趣。读书上课就是纪律,越是自己不喜欢的学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钻研。克制自已欲望的这一套功夫,要从小时候开始锻炼。读书求学,自有一条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启超先生所倡导趣味之说,是对有志研究学问的人士说教,不是对读书求学的青年致辞。

一般人称大学为最高学府,易令人滋生误解,大学只是又一个读书求学的阶段,直到毕业之日才可称之为做学问的“开始”。大学仍然是一个准备阶段,大学所讲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识。所以大学生在读书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凡是课程规定的以及教师指定的读物是必须读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规定必须读的,越是不愿去读,宁愿自己去海阔天空地穷搜冥讨。到头来是枉费精力自己吃亏,五四时代而不知所从。张之洞的《书目答问》不足以餍所望。有一天几个同学和我以《清华周刊》记者的名义进城去就教于北大的胡适之先生,胡先生慨允为我们开一个最低的国学必读书目,后来就发表在《清华周刊》上。内容非常充实,名为最低,实则庞大得惊人。梁启超先生看到了,凭他渊博的学识开了一个更详尽的书目。没有人能按图索骥地去读,能约略翻阅一遍认识其中较重要的人名书名就很不错了。吴稚晖先生看到这两个书目,气得发出一切线装书都丢进茅坑里去的名言!现在想想,我们当时惹出来的这个书目风波,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罢了。我们的举动表示我们不肯枯守学校规定的读书纪律,而对于更广泛更自由的读书的要求开始展露了天真的兴趣。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到三十岁左右开始以教书为业的时候,发现自己学识不足,读书太少,应该确有把握的题目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缺口,自己没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于前,只好恶补于后,而恶补亦非易易。我忘记是谁写的一副对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谁的。这副对联表面上语气很谦逊,细味之则自视甚高。以上句而论,天下之书浩如烟海,当然无法遍读,而居然发现自己尚有未曾读过之书,则其已经读过之书必已不在少数,这口气何等狂傲!我爱这句话,不是因为我也感染了几分狂傲,而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自己的谫陋,许多该读而未读的书太多,故此时时记挂着这句名言,勉励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岁才知道自动地读书恶补。恶补之道首要的是先开列书目,何者宜优先研读,何者宜稍加参阅,版本问题也是非常重要。此时我因兼任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长,一切均在草创,经费甚为充足,除了国文系以外各系申请购书并不踊跃,我乃利用机会在英国文学图书方面广事购储。标准版本的重要典籍以及参考用书乃大致齐全。有了书并不等于问题解决,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里有充分时间读书?我当时最羡慕英国诗人弥尔顿,他在大学卒业之后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到郝尔顿乡下别墅下帷读书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之概,然后他才出而问世。我的父亲也曾经对我有过类似的愿望,愿我苦读几年书,但是格于环境,事与愿违。我一面教书,一面恶补有关的图书,真所谓是困而后学。例如莎士比亚剧本,我当时熟悉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例如弥尔顿,我只读过前六卷。这重大的觖失,以后才得慢慢弥补过来。至于国学方面更是多少年茫然不知如何下手。



读书乐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即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划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唐张参为国子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畿之繁,乃亦亲洒宸翰,遍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遍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印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要三百只羊皮!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史记》、《汉书》皆手自书,日夜诵读,唯恐不及。近岁,诸子百家,转相摹刻,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其文辞学术当倍蓰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版刻,至宋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

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以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thehead

Withallsuchreadingaswasnever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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