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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暮雪覆长街

書城自編碼: 2553369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青春文學大陸原創
作者: 路莫遥
國際書號(ISBN): 9787539981154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04/240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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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你很喜欢我,所以你想怎么样? ”
“所以我希望成为你的妻子,女朋友,或者红颜,甚至……”
于是她成了他家的狗保姆。
蠢萌告白的背后却是一场故人相逢不相识的精心策划,而他明知故爱,从不说破。
当“绿茶”萝莉遇上“身残”大叔
花火人气推荐路莫遥暖伤之作——古往今来,但凡是女追男的故事,大抵没有哪个像她这样悲催。
內容簡介:
追捕男神可行性报告
姓名:顾林昔
性别: 男
婚否:订婚中
坊间流言:
顾林昔,有三好。手挑、肩扛、金元宝。
追捕男神第一步——偶遇
有人说:如果爱情有一百步距离,我会走九十九步,等着你迈最后一步。
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虔诚地向他走去。可是为什么……
在命中注定一步之遥的地方,我摔了个狗吃屎。
追捕男神第二步——告白
我跟顾林昔告白:“我喜欢你,所以我希望成为你的妻子,女朋友,或者红颜。”
他仍无回应,我只好道:“没关系的,我什么都愿意做。”
于是我成了他家的狗保姆。
结论:古往今来,但凡是女追男的故事,大抵没有哪个像我这样悲催。
费劲心思追男神,处处碰壁想放弃。
可是为何,顾林昔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
關於作者:
路莫遥,双十年华,爱好电影与行走。属性懒散但有码字强迫症,时而想到美丽的故事就想要和别人分享。已出版《八月暮光,橙花开》。
目錄
第一章 在距离我的命中注定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我摔了个狗吃屎
第二章 我想要靠近顾林昔,居然要从伺候他的狗开始做起
第三章 安详闭阖的双眼能让人看到他深深的眼窝和那颗漂亮得恰到好处的桃花痣
第四章 我决定要演绎现代版的“愚公移山”
第五章 “没办法,就留下。”
第六章 这句话简直就像是利箭上还带了剧毒,终于狠狠地,正中我的心窝。
第七章 “你要自罚,还不如直接罚我算了。”
第八章 世间不论什么样的情感终会被时间冲淡,而我也终会释然。
第九章 “曲意逢迎,逢场作戏,哪个都做得滴水不漏,是个天生的演员。”
第十章 我只有你了
第十一章 三年之后,我不知道我在哪里
第十二章 “这些年,是不是很辛苦?”
第十三章 “你是不是想我还你一条命?”
第十四章 这是我和你的秘密
第十五章 特蕾泽,是贝多芬喜欢的人
第十六章 比起和他天人永隔,我宁愿选择留在这个世界上与他长久共度
第十七章 如今也是他,把我困在了最黑暗可怖的地狱
第十八章 装了这么久,我也累了
第十九章 一切都结束了
番外
內容試閱
第一章 在距离我的命中注定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我摔了个狗吃屎
夏至日傍晚五点半,仍旧烈日炎炎。
在这样的烈日炎炎下,我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一身盛装站在马路边,接受着汗水的洗刷和众人目光的洗礼。估计是我精心化的大浓妆已被汗水洗刷得呈现出一种非常残忍的效果,所以路人才会投来这种像是看行为艺术的眼光。
等了快半个小时陆恒还没有来接我,也没有等到出租车,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长裙撩起来,伸出一条腿去螳臂当车,或者在马路中间劈个叉。
我也在怀疑,是不是陆恒前些日子跟我告白的时候,我恶狠狠地拒绝了他,所以他今天才会这样耍我。
但我觉得那也不能怪我,因为他当时对我说的是,因为他有恋母情节,所以才看上了我。我认为这种告白实则是对我的侮辱,是我人生二十六年来不能承受之重。虽然我的确是比他大个三两岁,但要升级到当他的母,我只能说去他老母。
正当我要视死如归地撩起裙摆的时候,一辆酒红色的玛莎拉蒂突然停在了我的面前,一个身影从车里下来。我睁大眼睛瞅了瞅,不得不说,陆恒的内心真是十分烧包,为了和他的西服相配,他居然还把座驾给换了。那一身油光锃亮的酒红色,活像一只亲切的北京烤鸭。
北京烤鸭在我面前左跳右跳,捏了捏自己的领结道:“琰琰,我怎么样?
我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还行吧……”
听到我的赞赏,他露出一个十分得意的笑容,走到我的面前,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朵白色的山茶花,然后手便向我的胸部袭来。
我连忙后退一步,大叫道:“你耍流氓啊!”
他“啧”了一声:“什么耍流氓?这是礼仪!”
我双手护胸表示誓死不从,他看我如此坚持,最后只好没办法地把花系在了我的手腕上,然后又贱兮兮地笑起来,拉开车门鞠了一躬。
我像侠女一样一甩裙摆没好气地上了车,××的,还是敞篷车,是想热死谁啊。
我坐在车上对他迟到的行为进行了一番严厉的控诉,陆恒把右边的脸探过来:“我错了错了。要不让你亲一下?”
在市区里他把车子的时速飙到快一百,我紧张地说:“你给我坐好,看前面!”
他“嘿嘿”笑着说:“我这不是头一次跟你约会,心中忐忑如小鹿乱撞吗?你都不知道我试了多少套衣服,一不小心就晚点了。再说你可以等我的电话再出门啊,那么早下来等干什么……难道你也很迫不……”
我打断他道:“你记错了,我没说跟你约会,只是答应跟你出席一个慈善拍卖会,而且你还说过会给我出场费。”
“你怎么就只关心这一点蝇头小利啊?”他比手画脚地说,“你要是从了我,或者让我从了你,假以时日你就是宇恒的老板娘,你怎么就不懂得放长线钓大鱼呢?”
我没有理他,想找面镜子看看自己的妆有没有变得像出自恐怖片造型师的手笔,无奈我出门的时候太着急忘了带,于是只好将就着用手机屏幕照了照。
陆恒瞟了我一眼,又在旁边说道:“别照了,你就是多个眼睛少个鼻子也好看。”
我还是不理他,闭上眼睛开始沉思,夏日的热风从我耳边呼啦啦地吹过,把他嘀嘀咕咕的声音也给盖住了。
感觉并没过多久,起码我的脑海里还是一团糨糊,车就停下了。我睁开眼,某某国际大酒店。泊车的服务生过来帮我开车门,我下了车,看着眼前这个万国车展的阵势,脚步有一点虚浮。
陆恒过来扶了我一把:“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看着眼前那块指示路标:“哦,没什么,就是有点头晕。”
他立马紧张起来:“啊?头晕?那我们别进去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估计是饿晕的,还是赶快进去吧。”
陆恒想了想,突然把手臂弓起来,慈祥地望着我:“那你挽着我吧。”
我瞟了他一眼,然后扭头拔腿就走。一不小心走得飞快,导致他几乎快到宴会厅门口才追上我。向服务生出示了邀请函之后,厚重的门左右一开,我立马又被冷气冻得打了个寒战。
陆恒很是怡然自得地走进去,而我深吸一口气,也赶紧昂首挺胸地跟在他旁边。从大门至场内还要走过一条很长的红地毯,在地毯两侧站立着许多平日里赫赫有名名士风流流光溢金金枝欲孽一类的人物。
我睁大了眼睛,开始四处寻找聚光灯最密集的地方。
找到位置坐下以后,拍卖会还没开始,一张桌上的宾客就趁现在各自畅谈。陆恒本就油嘴滑舌,靠着他那副模样和宇恒少公子的身份更是吸引了桌面上的几个名媛和大妈,甚至桌面上还有一个叔叔宁愿跟陆恒攀谈也不看我。我闲了一阵见没我什么事,就打算去别的地方转转。
我刚一起身,陆恒也站了起来:“你去哪儿?”
我说:“我去拿点东西吃。”
他笑眯眯道:“我跟你去,要不一会儿你真晕了,我还得给你做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那我岂不亏大了?”
美得他。我白了他一眼,然后自顾自地跑到琳琅满目的自助吧台前,拿了个盘子盛了些蛋糕和水果。陆恒跟在我旁边,突然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毛发浓密的帅哥找他聊天。陆恒说的是熟练的英语,对方的我则听不太出来是什么语。语言不同还能如斯顺畅地交流,让我感到很神奇。有个服务员路过,我从托盘里顺过一杯香槟,一边喝,一边继续四处张望。
陆恒说完话,来到我身边,跟我一同张望了一会儿,说:“你到处找什么呢?”
我回过头说:“啊?没什么啊……哦,刚才跟你聊天的那个人是谁啊?”
他说:“是我在英国上学时同一栋公寓楼里的朋友,挺巧的。”
我说:“哦,你们说了些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懂。”
他撇撇嘴道:“他是个印度人……也没什么,大意就是他问候我妈,我说我妈死了,他问候我爸,我说我恨不得我爸也死了,他犹豫了一下只好接着问候我全家,就这样。”
我赞叹道:“你的交流方式真是独特。”
陆恒“嗯”了一声,然后夺过我手中的香槟,喝了一口。
我愣了愣:“这是我喝过的。”
他挑了挑眉:“我知道啊。”
我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孩子,不要那么执着,姑姑已经心有所属了。”
“姑姑,可我……”他又要跟我斗嘴,身后有个看起来像场内管理人员正好过来要跟他说些什么。于是我赶紧趁机从另外一个路过的服务生手上的托盘里拿过一杯红酒,钻进了人群中。
我跟陆恒说我心有所属,不是敷衍,更不是谎话,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场合我的心上人一定会来,我是绝对不会来这什么慈善拍卖会看这帮伪善的衣冠禽兽群魔乱舞的。有句诗叫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可我都已经寻了好几个转体三百六十度外加托马斯回旋了,我的心上人他到底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呢?
电光石火间,我的心脏忽然猛地一顿,仿佛有一股电流直击我的中枢神经。紧张而兴奋的情绪在短暂的停滞后由血液带动流向四肢百骸,我甚至能听见耳边的心跳声。
在这样济济一堂、宾朋满座的场所里,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目标。
我之所以能那么精准地找到我要找的人,是因为他也正微微仰着头,散漫无边地朝我这边的方向望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我们都能四目相对心意相通,这让我更加相信,这个人他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我镇定地抬腿,微笑,一步一步坚定地朝我的命中注定走过去。记得某部电影里有一句关于爱情的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一百步的距离,我会先走九十九步,然后等你走那最后一步。无论你要走多久,我都愿意。因为我爱你。
我便是抱着这样虔诚的想法在走。可是为什么……
在距离我的命中注定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我摔了个狗吃屎。
左胯撞了桌角,红酒染了衣襟,混乱扰了宾客。
我趴在地上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在纷纷扰扰的议论声中抬起头来。让我伤心的是,我的命中注定仍坐在座位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任凭我五体投地状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也仍然无动于衷。
我只好自己坚强地爬了起来,不顾身前的狼藉和周边看戏的目光,咧开嘴露出八颗牙齿凑到他旁边的位置上:“这位大哥,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
对方静静地打量着我,平静的目光有如四月天的日光一样温淡柔和。这么近的距离下,他直挺的鼻梁、分明的眉目都仿佛一副精雕细刻的工笔画,尤其他左眼角下方的那颗浅褐色的泪痣,简直有夺人魂魄的效果。
我简直能听到自己疾速心跳的声音。
良久,他淡淡地道:“有几分印象。”
我大喜过望地窜过去:“真的?你记得我?”
“每次你都是同一个出场方式,很难让人不记得。”他缓缓地开口,慢慢地咬字,闭了闭眼睛,然后轻轻抿了一下唇,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
我捂着心跳过快的胸口快要倒下了。
上一次我遇见他的时候,是在一个车来车往人潮涌动的交通十字路口。
就像他所说的,我这两次的出场方式基本相同,只不过上一次我是拜倒在他的宾利飞驰面前。那天超市大卖场促销,我下班后火急火燎地闯了路口的红灯,于是便有了这么一场美丽的邂逅。
本来倒在这么一辆豪车面前,在那个穿着工整制服、戴着墨镜的助理面无表情地蹲坐在我对面,掏出名片公式化地递给我的时候,我揉着毫发无伤的脚踝,想着要讹他一讹,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好歹也要讹个十万八万的。
可是当后车窗摇下,车里的人远远望着我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法一瞬间土崩瓦解。
那个人从车里下来,慢慢朝我走过来,一步一顿,原本短短的路忽然变得很漫长。他停在我面前,低头看我:“你……”
我大声好叫道:“先生,你撞了我呀!你可要对我负责啊!”
结果是我连他本人的名片都没有要到。
眼下,我恨不得紧紧握住他的手,掏心窝子地向他诉说我的遗憾和喜悦。
我说:“大哥,我们这是缘分啊,这样都能再遇到你。”
他说:“是吗?”
我说:“是啊!之前没要着你的名片,也不知道该怎么联系你,我还以为我们会一辈子就这么错过了呢!”
他斜了斜眼睛,似乎有半分不耐烦地道:“之前抱歉,任何赔偿事宜,你都可以联系我的助理,他会处理的。”
我连忙摆手道:“哪里的话,我根本就没受伤要什么赔偿啊?而且自从被你的车撞了以后,我腰不酸了腿也不疼了,吃嘛嘛香,精神倍儿棒,我还要谢谢你呢!”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这次没有说话。
我从随身带的手拿包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他,“嘿嘿”笑说:“顾先生,这是我的名片,请笑纳。”
他顿了几秒才抬手接过,低头扫了一眼,然后就随意地放在了桌上:“我没有带名片,不过最近我的八卦太多,全市的人都应该知道我了。很高兴认识你叶小姐,只是这个位置的客人来了,下次有机会我们再聊。”说完他扬了扬下巴,我顺着他的目光抬起头,侍者领过来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他戴了一副很大的黑超,霸气侧漏地站在我面前,这年头只有明星和黑社会才会戴黑超。而从这人一身另类的唐装来看,肯定是黑社会无疑。
我打了个哆嗦,赶紧悻悻然地起身走了。走了几步回过头,他垂着眼睛,面色严肃。
鉴于周围群众都在围观我这个血迹斑斑的造型,我只好去洗手间清理了一下衣服,无奈清理了半天还是弄不干净。横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准备回去找陆恒,跟他说我先走了。
回到宴会厅,我在自助吧台前找到他。陆恒一路看着我走过去,嘴巴噘到了天上。我走到他面前,他看了一眼我的裙子,然后撇着嘴把他那身烤鸭皮披在我的肩上,嘟囔道:“琰琰,我都看见了,你当着我的面红杏出墙。”
我左右扯扯衣服说:“红杏出墙,那是因为墙太矮了。你也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要有人家那样的沃土才长得出红杏,你墙里出来的是爬墙虎。”
他不屑地道:“你刚说的心有所属就是他?不会吧,你怎么会喜欢那一款?他可是个残疾人,你喜欢他什么,身残志坚?”
我哑了哑:“什么残疾人?他只是腿脚不太利索,你说得好像人截肢了一样。”
他更加轻鄙地说:“他难道比我帅?长得跟女人一样。”
我说:“你懂个屁啊,现在就流行这种阴柔的花样美男。”
陆恒做了个呕吐的表情,吐完之后说:“我才不信你就是看上了他的皮相呢。”
我坦然地说:“没错,我哪能那么肤浅,我是看上了他的钱。”
“那你就更别想了,你有没有看报纸?他正在闹离婚,他老婆跟了他八年。八年啊,花姑娘都熬成黄脸婆了,他居然要人家净身出户,你还想从这种铁公鸡身上拔毛?”
我说:“你说的这些我知道,我也是看娱乐新闻的。但对这件事情他老婆一点意见也没有,只是他岳父不同意,这说明什么?肯定是他老婆对他有愧啊。”
他嗤声道:“你既然也看电视,那你肯定也知道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就算是离了,他也有备胎了,你还有机会?”
我听到这里想了想,好像是有那么回事。我说:“哦,那女的好像叫林……林什么来着?”转念一想,也无所谓了,这个世界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竞争的嘛。
陆恒叹气道:“琰琰,虽然我喜欢你,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有眼光。那个林纾蕾,人家条件太好了,又是新崛起的钢琴家,长得又年轻漂亮。哦不不,我不是说你长得没她漂亮,我的意思是说以世俗中那些俗人的眼光来看,她挺漂亮的,家世听说也很好,父母都是艺术界的泰斗。今晚的拍卖会听说她也捐了一台钢琴,顾林昔肯定是来捧她的场的。”
我思考了一阵他的话,句句都很残忍,但越残忍也就越现实。我想以我这样的条件,除非改个名字叫拉芳,否则还真是难以跟这个什么舒蕾较量。
我撸了撸西服的袖子,亮出我的肱二头肌:“实在不行,我可以来硬的。”他那么单薄孱弱,而我孔武有力。
陆恒翻着白眼瞪我:“你看见坐在他旁边的那个人没有?跟黑社会有来往的,你以为他会是个善茬?”
我扭头又看了看远处相邻的那两个人,果然,他们周围弥漫着一股阴鸷的、肃杀的,仿佛出殡一般的气息。
我叹了口气,苦恼地说:“那怎么办?”
陆恒张开双臂。
我说:“干吗?”
他咧开嘴道:“来我的怀里。”
一个多星期后的周五下午,我下班的时候在公司门口看到陆恒。他坐在车里招手让我过去,然后给了我两张钢琴独奏会的门票。我拿过来瞄了两眼,还是两张贵宾席,独奏会主角正是近日电视娱乐新闻里靠顾林昔绯闻女友身份走红的新星钢琴家,林纾蕾。
我打量了一下陆恒那个不怀好意的神情说:“这什么意思啊?你是想让我看见情敌之后知难而退?”
他嘿嘿道:“怎么会呢?我是在想,这独奏会你梦中情人铁定也会去,你不是想见他吗?而且情敌这玩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算你梦中情人没去,你看看这女的也没什么损失。”他又摸着胸口一脸真诚,“琰琰,你知道的,我就是希望你能高兴,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我强忍住呕吐的欲望,如果真如他所说,那他就是一个热忱、无私、牺牲自我成就他人的热血青年。不过这一张票的价格差不多等于我半个月工资,不要白不要。毕竟自慈善拍卖会之后,我也实在没什么再见到顾林昔的机会。
我把两张票从他手中接过来:“好,那多谢了,一张我去听,另一张我找个黄牛卖了,卖的钱咱们俩一人一半。”
“你想得挺美!”他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把两张票从我手中抽了回去,“明晚七点半在歌剧院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说罢,他驾驶着那辆奥迪R8绝尘而去。
我看着滚滚浓烟的车屁股,有些感慨。
平心而论,陆恒这小子各方面条件都属上乘,长得跟青春电影里那些又痞气又深情的男主角一模一样,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二世祖。别说我这样的大龄剩女了,就是丢到一群花季少女里,估计也能立马被抢得碎尸万段。
只不过他有个致命伤,估计是他年龄比较小,我觉得他大脑发育得还不太好,简而言之,就是脑袋不太清楚。
我还记得陆恒跟我告白那天,原本是想叫我去听一场演唱会的,我看了看他发来的那个名为“以青春之名”的宣传网页,告诉他只有老去的人才会去听这种伤痛的演唱会,而我不想承认我已经老去,并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我没钱,也不想欠他人情。
他没有办法,又说要陪我走路回家,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在途经的市政公园停了下来,看一群大妈大爷跳广场舞。夕阳西下的背景中,陆恒在吵闹的广场舞音乐里一脸深沉地对我道:“琰琰,我想跟你说个事。”
我没太听清,凑近了一点把手放在耳边:“啊?什么?”
他注视着我,缓缓道:“其实……我喜欢你,平时老逗你也是因为我喜欢你,我……”说着说着他好像有些急了,伸手挠了挠脑袋,“你别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自己也说不清……可能是因为我有恋母情节吧,觉得你让我特别有安全感。每次我看到他们,就觉得看到了未来的我和你。”
我看向他手指的另一个方向,那边有一群大妈大爷在扭秧歌。
下一秒,我愤怒地抓起手上的包就往他身上砸去。
他这样评价和描述我,我气得简直想跟他绝交,只是因为他是我们公司董事长的儿子,出于糊口的考虑才只得作罢。
回家以后,我在网上搜了搜林纾蕾的资料,果然跳出明晚她钢琴独奏会的消息。据钢琴爱好者论坛里说,现在的票价已经被黄牛炒到原先的三倍。我打开她的百度百科,里面的简介如下——
眼下最炙手可热的旅美钢琴演奏家,自幼师从世界知名钢琴大师×××斯基。十二岁就拿了国际青少年音乐大赛钢琴组第一名,从此崭露头角;十六岁便举办了自己的第一场独奏会;十八岁又拿下华沙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从而平了国内某著名钢琴家的记录。以其清新温婉,温柔纯善的独特气质正成为新一代青年追寻的励志偶像。
我研究了半天,得出的结论是这份履历句句属实,堪称完美,除了一个小地方——“旅美钢琴演奏家”,这说明她没有拿到美国绿卡。
我又看了一些最近她跟顾林昔的绯闻,其实我并不想看的,但无奈它们充斥了我的整个屏幕。有他们俩一同在饭店约会的照片,也有深夜时两人并肩共返爱巢的照片。对了,上次的慈善拍卖,最后也的确是顾林昔花天价拍下了她的钢琴。也不怪乎满世界疯传,顾林昔是为了她才要和现在的妻子离婚的。我还想搜搜看顾林昔的妻子长什么样子,却连一张照片都没有找到。
我又静静地看了一阵,然后把我觉得最好看的他们的一张合照下载下来,再用修图软件截成了顾林昔的单人照,设置成电脑桌面。他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点岁月的痕迹也没有留下。网上形容林纾蕾的“温柔纯善”,来形容他才是一点也不为过。
第二天晚上,我如约来到歌剧院门前。这里是整个城市最大的剧院,以前世界最著名的舞蹈团话剧团来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阵势,看来想要出众,还是得看脸。
我到的时候陆恒早已经到了,他坐在剧院前高高长长的台阶上,抱着一桶爆米花在吃。他的脚边还有两杯可乐,见到我过去,把其中一杯递给了我。
我咬着吸管无奈道:“你以为是去电影院看电影啊?爆米花是从哪里弄来的?”再上下打量他一番,这家伙居然穿着七分裤运动鞋就来了。
他不满地说:“这鸟地方,附近什么都没有,我开车兜了好大一圈跑到很远的地方去买的。”
我说:“这样啊,不过这些应该不能带进去的。你这么折腾才买到的,慢慢吃,吃完再进去,不要浪费了。来,把我的票先给我。”
陆恒连忙用一只手护住裤兜说:“不行,你别想摆脱我!”
我着急地说:“哎呀,快开场了,你赶紧给我!”说着我便伸手直冲着他的裤兜而去。他一手抱着爆米花一边躲我,左转右转地把爆米花撒了一地,又把票拿在手里举得很高,我跳来跳去也没拿到。
突然间,陆恒的动作一下子顿住,手也垂了下来。我顺着他眯起眼睛的方向回过头去,看到正拾阶而上的那两个人时,也愣了愣。
顾林昔看见了我们,夜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然而他也只是淡淡地扫了我们一眼便回过头去,并没有停下脚步,就似乎我只是个他已经完全没有印象的陌生路人。倒是他旁边那个像是助理的人,看见我还礼貌地点了点头。他们一级一级走得不快不慢,而我一直目送他们渐渐走远。
陆恒在我耳边把爆米花嚼得嘎嘣响:“唉,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琰琰,你说你这是何苦呢?”
我气愤而颓然地道:“我就是喜欢他这种弱柳扶风的男子,不行吗?”
陆恒喷了一口爆米花:“你是不是想说玉树临风?”
我不耐烦地道:“有什么差别?不都是风扶着树,树靠着风嘛!”
陆恒说:“那你还想不想进去?你要是不想进去了,我们就回家。”
我觉得陆恒实在是低估了我,我怎么可能是那种战斗力只有五、遇到一点挫折就退缩的渣渣呢?况且我看着那票价,觉得不进去睡一觉实在是太可惜了。
于是我们进了剧院,我前前后后睡了大约一个小时,因为钢琴声太吵,总睡得不太踏实。陆恒倒是值回了票价,他在林纾蕾出场的时候说了句“咦果然是个美女”,然后就一觉睡到了散场。
结束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林纾蕾从钢琴边站起来,走到场地中央,向观众鞠躬致意。她今天晚上穿了一身香槟色的长裙,姿态优雅地微笑着,在明亮的舞台灯光照射下像个真正的女神,比网上的照片还要美丽灵动很多。场边陆续有人抱着花束上台献花,她礼貌地鞠躬致谢,然后把花束送到身后的工作人员手中,整个一副大家闺秀的做派。
突然间,我看见顾林昔不知从哪里走了出来,也捧着一大束百合上了台。在万千灯火和礼堂里所有观众的注目下,他把花递给了林纾蕾。后者没有鞠躬道谢,而是用一副含羞带怯的少女姿态接了过来。场内已经开始有人起哄拍照,顾林昔又张开双臂,示意她给他一个拥抱,他们连身高都是这样般配。
口哨声起哄声越来越大,几乎吵得我震耳欲聋,脑袋发蒙。陆恒在我耳边不屑地嗤了一声:“要不是这姑娘瘦,体重一压过去保准他连站都站不稳,你信不信?”
我愣了愣,回过头说:“他的腿伤真那么严重?”
陆恒也愣了愣:“我哪儿知道,是网上说的,他差不多就是个瘸子。”
我又沉思片刻:“怎么伤的?”
“那就更不知道了。”陆恒掩嘴打了个哈欠,“看够了没,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吧?”
我往台上一看,才这么一会儿工夫,两个主角竟然已经人去了无痕,连忙一把拽住陆恒的袖子:“走!”
十分钟后,陆恒在我耳边如死了爹一般地哀号。
“好热啊——可我的心却那么冷——”他鬼哭狼嚎地唱起来,“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子,傻子却不爱你,你比傻子还傻子,你还给傻子织毛衣……”
我说:“你闭嘴行不行啊,吵死了。”
“怎么,喊冤也不行啊?你见过历史上有哪个被戴了绿帽子的还能像我这么宽宏大量?我简直是圣母玛利亚才会在这儿陪着你等我的情敌!”
我说:“我又没让你陪,嫌热就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陆恒又嘻嘻哈哈地笑说:“那不行,万一等会儿那禽兽把你拖到哪个荒地里生吞活剥了可怎么办?那我连捡点吃剩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懒得跟他打嘴仗,干脆在旁边的台阶上坐下来。远处从歌剧院正门出来的沸腾的人流已逐渐散去,以我的经验,我相信顾林昔和林纾蕾一定会从这个后门出来。
然而将近等了半小时之后,别说人影了,就连只蚊子我们都没见着。我低头看表,已经快到十一点,陆恒打手机游戏把手机都给打没电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耐烦地说:“走不走?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乖乖跟我走,二是我现在立马就把你扛走。”
我手托在下巴思考,莫非是我失算了?莫非他们早已经走了?不应该啊。
“三、二、一。”陆恒兀自数了三个数,突然弯下腰作势要来抱我。我一紧张,抬腿就给了他一脚,他一边喊着“哎哟”,一边往后连退了好几步。
“啊!”在他的号叫声后紧接着响起来的,是一个惊讶中带着甜美、慌张中带着娇弱的女声。陆恒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又往右边退了一步,直到看清来人后惊讶地连声道歉,而我“噌”的一下就从水泥地上站了起来。
主角就这么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登了场,顾林昔扶住摇摇欲坠的林纾蕾,看了看陆恒,又看向我,面色淡然。
“对不起对不起钢琴家,我不是故意的!”陆恒双手合掌像拜菩萨一样拜了拜,“我没想到你真会从这儿出来,对不起对不起!”
林纾蕾站定,从顾林昔的手臂中抽身而出。她卸了妆,原本绾起的头发也放了下来,换了一身及膝的浅蓝和白色相间的条纹连衣裙,比起刚才的女神范,这会儿又像邻家小姑娘了。这百变小妖精真是能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她笑得几分尴尬,但还是温温软软地说:“没事,你们也是来听演奏会的吗?”
我张了张嘴,陆恒却抢在了我的前面,才不到一秒他就换回了他的本色,眉飞色舞地奉承起来:“对啊!刚才您的表演真是宛若天籁,您弹琴的姿势,还有您对曲子轻重缓急的处理都堪称完美。我们听得简直太陶醉了,就那个成语,怎么说来着……哦,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我们实在是很想再一睹您的风采,所以就特意到这儿等您来了!”
我觉得陆恒实在是太谄媚、太丢人了,好像刚才呼呼大睡的人不是他一样!我没有他那么厚的脸皮,只好假装四处看风景。然而林纾蕾一看就知道是个特别纯良的姑娘,听到赞美的她笑得很不好意思,善良地问道:“你们是想要签名吧?给我纸笔吧。”
陆恒愣了愣,低头看了看自己空空的两手,只好扭过头来向我求助。我连忙低头去翻自己的包,可包里只有钥匙、钱包和半瓶水,连门票刚才出来的时候都被陆恒顺手给扔垃圾箱了,我只好说:“呃……您看签在人民币上行不行?”
林纾蕾脸上的微笑有片刻的僵滞,陆恒拊掌大笑道:“哎呀,其实我们就是想见您一面,跟您说上几句话,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一个签名哪比得上这样的精神交流来得让人痛快呢,您说是吧?”
钢琴才女表示很迷茫,虽然尴尬,却还是好脾气地笑着点了点头:“那你们是想合影吗?”
陆恒又愣了愣,他的手机已经打游戏打到自动关机了,只好又扭过头来看我。我倒是乐于合影,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其实我不想跟你合影,我只想跟你身边的男人合影,只好攥着手机呆立在原地。
恰在此时,在一旁静静站了很久的顾林昔突然冷笑了两声。
“叶小姐到底是想找纾蕾,还是想找我啊?”他平视着我,明明是平静柔和的目光,语气也是淡淡的,听不出任何责备和不快的情绪。但不知为何,我却觉得他的眼风如斯凛冽,简直让人无所遁形。
我“呵呵”笑着说:“你误会了吧,我们只是来听演奏会的,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们。”
顾林昔眯眼看着我,没说什么,林纾蕾则有些困惑地抬头:“你认识?朋友?”
“只是一面之缘。”顾林昔侧过头去淡淡地跟她解释,我连忙伸出两根手指纠正他:“是两面,两面!”
他们把目光重新聚焦回我身上,一个好奇,一个淡漠。
旁边的陆恒干笑了两声:“什么意面凉面的,想吃面的话前面路口就有家马兰拉面。”
我立即顺着他的话说道:“对对,我刚才来的时候看到店里正在搞促销,四人同行一人免单,咱们四个正好可以组团去吃个宵夜。”
场面静寂了几秒,陆恒转过头来一脸怨念地看着我,林纾蕾也犹疑地说着“不用了吧”,顾林昔干脆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沉声吩咐道:“祁肖,过来接我,把车开到后门这边来。”
目送顾林昔和林纾蕾离开后,我搭陆恒的车回家。
原本是开着的车窗,我却觉得夏季的风不舒服,吹在身上又热又黏的。可关上车窗开了空调,却又觉得冷,冷得我动来动去几乎坐不住。陆恒估计看我面色不善,一路上也没敢惹我,直到车子快开到我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说话。
“琰琰,你对那个姓顾的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把头抵着窗玻璃,懒得回答,他又闷声道:“我原本以为你是像那些小姑娘一样在追星呢,但想想又觉得你怎么可能是那么幼稚的人,还以为是他欠你钱,所以我才陪你来的。”
我看着窗外,陆恒又接着道:“要是你真的看上他,也别骗我说你是看中他的钱,你要是只看中钱,那我不知道会多高兴,我这人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只剩钱了……还有,你刚才说你之前见过他两面是什么意思?你在拍卖会前就见过他吗,是什么时候见的?我记得他回国好像也没有多久,也就前两个月的事吧,你们是在国外见的还是在国内见的?”
他叨叨得我心烦,我重新降下车窗玻璃让风吹进来。外面的建筑矮且旧,霓虹灯和夜景也不如市中心那么漂亮,应该快到我住的小区了。
见我不说话,陆恒仍自顾自的啰啰唆唆道:“我真的是为了你好,当然,你也可以当我是在为我自己当说客,我无所谓的。但起码我觉得,我还是比他靠谱多了。”
他打了个转向灯正要拐进小区路口,我开口说:“靠边停下就行,我去那边小店买几个鸡蛋。”
陆恒愣了一下,也只好靠边停下。我开门下了车,他还在身后不死心地喊:“琰琰,你不是真的喜欢他吧?”
我没好气地回过头,大声道:“是!行不行?”
“为什么啊?”
我随手甩上车门,摆了摆手让他赶快走。陆恒坐在车里执着地看着我,但这里是城市主干道,没过几秒后面的车喇叭就嘀嘀作响,他也只好无奈地一踩油门走了。
我转身飞快地向小店跑去,店老板正准备关门。
到底是因为一个人有什么特性而让你喜欢他,还是因为你喜欢一个人从而喜欢上他的一切特性,本来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我没有办法回答陆恒。而在我今晚这种全然落败的结果面前,在哪里见的,以及什么时候见的等问题也一概没有回答的意义了。任何世间的情感遗憾都完全可以用一句美丽的诗来概括。那是一句经典的诗,很经典,它是这样说的——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情况复杂。
第二章 我想要靠近顾林昔,要从伺候他的狗开始做起
当晚回家之后,我寻思着新的接近顾林昔的方法。古训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古人精神的引领下,我很快就弄到了顾林昔的住址。
至于我是怎么弄到这种狗仔队都求之不得的东西,这里花点时间赘述一下。
顾林昔的住址是任静帮我拿到的,对于我来说要去卖血卖肾加陪睡才能知道的信息,任静基本只需要做到以上三项当中的最后一项就可以了,因为她丈夫是市工商局某高官的儿子,她昨晚临睡前随口一问,她老公便说出来了。
对于我这样的小人物,能够结识任静,也是一段传说。
那是三年前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当时手头有点急事突然要用钱,而作为一个父母双双早逝的孤儿,我又没有条件回家啃老。通过四方打听,我了解到能够在晚上兼职的工作除了站街女就基本只有在酒吧调酒了,而且女调酒师的工钱十分可观。我秉着卖艺不卖身的基本原则去面试,并决心如果他们非要让我卖身我就转战到旁边的咖啡店去磨咖啡。谁知我把这个世道想得太邪恶了,那个名为“醉生梦死”的酒吧招聘人员只是问我能不能在上班的时候化个颓废点的烟熏妆,以符合他们店名的气质。
我就是在“醉生梦死”里认识的任静。作为那里的常客,她在喝过我调的一杯血腥玛丽之后,犀利地指出我是一个新手,并且告诉我说她任静喝这种酸甜苦辣兼具一杯就能品透人生百态的酒喝了那么多年,从未有一次像这次一样,感觉自己是在肯德基里喝九珍果汁。
鉴于她自己往那杯酒里挤了半瓶番茄酱的事实,我觉得她真的是醉得不轻,想劝她早点回家洗洗睡了。或者说我很想拿支手电筒照清楚她的脸,看看她是不是那个和她老公付某某一起拍妇炎洁广告里的那个任静,是不是妇炎洁喝多了脑子也洗洗更健康了。
结果任何一种行动都没来得及采取,她就整个人倒在地上,像中风一样抽筋痉挛。
酒吧当晚的当值经理吓得尖叫一声然后躲进了厕所里,我觉得让她一直在地上抽着也不是个办法,就赶紧打了120,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是胃出血。手术做完以后,她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我,露出一个十分凄然的笑容,说:“你比我老公对我好。”她那憔悴的面容,令人心碎。
出于担心我的无心插柳会给她造成一些意想之外的心理影响的考虑,我连忙表态道:“任静小姐,你没带手机,身上除了一张无限额度的信用卡外找不到任何别的信息,所以医院没有办法联系到你老公。还有……我喜欢男人。”
所幸她并没有把她对她老公的感情转移到我的身上,但自那以后,她便将我当成她的生死至交,然后我才知道任静的父亲竟然是瑞辰的董事长。瑞辰可以说是我们市的支柱企业,政府的缴税大户,她为了感谢我救她一命,还想动用关系让我从一个普通调酒师晋升为经理,不过那时我的钱已经凑够了,所以就没再继续干了。
总之,那天在电话中听完我的请求后,任静惊讶地说:“顾林昔?就是那个最近报纸满篇满篇报导的负心汉?陈世美?”
我无法否认,只能说:“对。”
她在电话那边安静了几秒,“啧啧”两声道:“有追求!”又问,“为什么?”
我平静地告诉她,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你看到他的时候,就像向日葵看见太阳,屎壳郎看见屎一样,他出现在你面前,就变成你的希望,你的精神食粮,你所有一切美好的遐想。
任静听完我的话,又安静了很久,然后开始哈哈大笑,说我脑子是不是有病,都已经不是青春期少女了,怎么还那么疯狂。我回她一个“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狂笑。飞蛾扑火那是蛾子的本性,不论是小蛾子、老蛾子还是幺蛾子,看到火光还是会一往无前的。虽然我的内心已然徐徐老去,但在我的心灵深处,却仍有些无法随时间流逝的坚持。
怀揣着这样的坚持,我第二天就拿着任静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不巧正是个阴天,湿气很重,氛围压抑。
独门独栋临着护城河的别墅,我以为周边会围了一圈的黑衣保镖,结果什么都没有,安静得像是山林间的一座孤坟。我利索地翻过外面跟我腰齐平的围栏,到了门前才想起我的行为已经算是私闯民宅。但此时的我并不想退缩,于是我像上门查水表的人一样用力拍起了门。
足足等了两分钟,我还以为情报有误,正失望地打算离开,谁想门突然“唰”一下被打开,门内的人边开门边不耐烦地说道:“为怎么不直接进……”见到是我,声音戛然而止。
顾林昔看着我,我憨笑地看着他,一时之间,两相无言。
十秒钟之后,他拧着眉头说:“怎么是你?”
“呵呵,是啊,是我!”我动用了面部所有能动用的肌肉神经,挤出一个我自认为很好看的笑容。但眼下顾林昔似乎根本无心欣赏,并且他的表情看来十分不妙,眉头紧锁,面色发白,倚着门一脸十分难耐的样子。
“你怎么进来的,有事?”
他的声音干涩,像在极力隐忍着什么。我仔细观察了他几秒,而后关怀地道:“看你的脸色,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不舒服的话就不要站在门口啦,我们还是进屋说吧,啊?”说完还没等他开口,我就用力撞进了门里。他被我撞得整个人往后一倒,口中“嘶”了一声,然后抵在墙上,我赶紧趁乱把门给关上。
他的表情已经可以用痛苦来形容了,嘴巴抿得死紧,身体微弓着,双手撑着墙,看起来连站都站不稳了,那个样子让人觉得此时不对他用强简直都对不起自己。
可惜我的人格实在太高大了,我只是真诚地说:“我扶你到沙发那边坐吧?”
他咬牙看着我,不置可否,但我想他这时候应该也没有拒绝的力气,于是就自作主张拉过他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肩上。靠近的时候,我闻到他身上很特别的一种气息,像是檀木香,又像是药味。
好在离客厅只有十来步的距离,我扶着他到沙发上坐下,说:“你怎么了,没事吧?”
他缓了两口气,抬头看着我:“腿伤复发了而已。”
我说:“哦,那你坐一会儿啊,我去给你倒杯水。”
“不用。”他冷冷地打断我,“这里是我家。”
我只好停在原地,讪笑着说:“哦,我知道,呵呵——”
然后他就没再说话,窝在长沙发上,侧着头打量我。他那微微眯起的眼睛,让人更加留意到他眼角下那颗能用妖艳来形容的泪痣,是这样好看的一张脸。
我也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久久没有言语。我在心里猜测,他应该也是个情场高手,这般玩味的眼神,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的对白及肢体语言可能会充满各种明喻暗喻,既不露骨也不龌龊,却能清清楚楚地表达我们不言而喻的欲望。
谁知刚刚冒出以上想法,他就开门见山地问我:“叶琰,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叫叶琰吧?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近我,到底想干什么?”
事前精心准备好的各种说辞顿时一句也说不出口。哑了半晌,我张口结舌道:“呃……那个……顾先生,我、我很喜欢你……”
他一脸平静地看着我,毫无血色的脸上带着几分禁欲的气息。
我一时间心想,完了,难道他近年来某些方面得了不可为外人道的隐疾?莫非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要离婚,才时常摆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如果是这样,那我这些天的一番辛苦可不就要付之东流……
“所以?”他挑了挑眉,出声把我的神思给拉回来。
我愣了愣:“啊?”
他正了正身子,看着我,漫不经心地说:“你很喜欢我,所以你想怎么样?”
“所以……”既然他如此坦荡,我索性也把心一横,坦然地说道,“所以我很希望成为你的妻子,或者女朋友。”
我如此直白赤裸地表达完自己的心愿之后,他既没有惊讶也没有失措,从他安静的反应来看,应该是在思考。而我却紧张得两腿发抖,直打哆嗦。
他点点头,抿着嘴唇,无声地笑了。
我立即低下头,卑微地说道:“没关系的顾先生,我什么都愿意。”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想,还好我的父母死得早,不然如果他们看到我这副奴颜媚骨的模样,该有多痛心。
顾林昔没有说话,一时间突然安静下来。我掀起眼皮用眼角偷瞄他,却发现他慢慢地站了起来,眉心紧蹙,像是每一秒都在忍受煎熬。
他站直时足足比我高了快一个头,我平视的目光落在他带着微微青色胡楂的下巴上。他用冰凉的指尖轻轻抬了抬我的下巴,压着眉心凝视了我几秒,低低地说:“你长得……倒是……”
我再次露出我练习了很久的笑容,我在他的瞳仁里看见了自己,我对自己的这个笑容很满意。
突然间,我看不见了。
他闭上眼睛,嘴唇欺了下来。
那是一个娴熟的、霸道的、侵略性的吻。排山倒海、遮天蔽日、狂风暴雨这些形容词倒也还说不上,但我就是觉得舌尖很疼,脖子也快折了,后腰没有支力点,时间一长便整个人都往后倒去。为了避免整个人摔在茶几上摔出脑震荡,我猛烈地挣扎起来,动作大得仿佛我马上就要被他的唾沫给淹死。就在我手舞足蹈、疯狂地挣扎的时候,我听见顾林昔闷哼一声,然后倏地放开了我。
他那张素净的脸就在我眼前五厘米的地方,不知是不是因为方才过于激烈的运动,脸由原先的苍白染上了几分血色。而他的嘴角,溢出了一滴触目惊心的血红。
我愣在原地,这也太妖娆了……
顾林昔把眉头皱起来,抬起手不耐烦地擦掉嘴角的血滴,再抬眼看我的时候,整张脸都是一副马上要把我拖去杀猪场的样子。我顿时慌张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刚才我一时没准备好,太紧张了。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咬你的,我们重新亲过,重新来重新来!”说着,我噘起嘴又向他扑过去,被他一闪身厌恶地躲开了。
顾林昔盯着我,然后叹了口气,不怒反笑,笑得有几分自嘲的味道。我不知他在笑什么,只听他说:“你寻开心寻到我头上,现在也该够了。说吧,你到底是哪家的记者?到哪儿都能搞到我的行踪,还敢找上门来,你也挺不简单的,但我看你需要另找工作了。”
我难过地说:“不是啊,我真的不是……”
他抬手指着门口的方向:“出去,别再让我见到你!”
他的表情无害,或许长他这样一副脸本就很难威严得起来,但我知道这是他最后的警告。
我很沮丧,也很绝望,我转过身,落地窗外的天空黑云满布,大雨将至。
我没有径直走出门,而是向敞开的落地窗前走去,边走边道:“你膝盖碎过,下雨天一定要注意关好门窗别受凉,平时要小心屈伸,不要运动强度过大,但也不要坐太久,如果一直不锻炼,可能会肌肉萎缩的。”
我走到落地窗前,回过头,顾林昔无声肃然地望着我。
我笑了笑:“你别生气了,我帮你关上门就……”话未说完,突然我眼前一黑,一个莫名巨大的物什将我扑倒在了地上。我迷蒙慌乱地睁眼看向前面,眼前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留着哈喇子的嘴里一嘴的獠牙。
我吓得差点尿裤子,抹了一把脸,满是口水。顾林昔在一旁看戏一样抄手看着我,任我被舔了个遍才开口唤了一声,那只巨大的牧羊犬终于从我身上起来,低头循着气味走到他身边。而他垂着眼帘居高临下地看我:“你怎么知道我的膝盖受过伤?”
我从地上坐起来,愣了几秒:“刚才不是你自己说你有腿伤吗?”他漠然的目光带着审判的意味,我只好又说:“而且你刚才坐着的时候,一直用手按着膝盖。”
“那黑茶呢?”
“黑茶是什么东西?”我愣了愣,又看了看旁边的狗,“你说它?”
“它脾气大得很,别说陌生人,就连喂食的人也被它咬过几次,为什么会喜欢你?”
这种问题要问狗,我又怎么会知道?
我无奈地说:“可能是它看我面善吧。”
顾林昔又说:“它已经十三岁,得了白内障,几乎快瞎了。”
我无话好答,索性更不要脸地道:“狗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尤其牧羊犬更是聪明,它要是喜欢我,只能说明我是个好人。”
他狐疑地看着我,久久没有说话。我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眼睛眨巴出几滴泪花,楚楚可怜地道:“顾先生,我真的不是什么记者,你看,我既没有带话筒,也没有带摄像机,甚至连纸和笔都没有带,哪里会有我这样的记者?对于你来说,我就像一只随随便便就能碾死的蚂蚁。我明知你是谁,怎么还敢来戏弄你?如果我真是个记者,那到底是一份工作重要,还是我的命重要?”
他还是沉默,我叹了口气,寂寞而怅然地道:“一再地来打扰你,真的很抱歉。如果你实在那么讨厌我,那以后我再也不出现就是了,请你原谅我的自作多情。再见……不,后会无期。”
说罢,我低头绕过他往门口的方向走去。如果这时顾林昔从身后看着我,他看到的定然会是一个落寞而清冷的背影。那只名叫黑茶的狗跟了过来,在我身前身后不停地绕,挡住我的去路,又来舔我的手,一副很舍不得我的样子。我只好弯腰蹲下,摸了几下它的头以示安慰。
我站起身,闭了闭眼睛,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身后的声音却再次响起来。
“你刚才说,你什么都愿意做?”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顾林昔看向我的眼神有几分犹豫,还有几分彷徨。
我拼命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梨花带雨地道:“你改变主意了吗?”
他瞥眼看向别处,似乎仍有些犹疑,却终于不紧不慢地说道:“既然黑茶喜欢你,那你有空的时候,可以过来陪陪它。”
……
无论是古还是今,无论影视还是小说,人类还是妖怪,只要是女追男的故事,大概没有哪一个像我这般悲催的。都说女追男隔层纱,情况好的或许女的一表白男的就上钩了,情况坏的多多少少要费一些苦心,伤几回情,男的也就会回心转意。而我想要靠近顾林昔,居然要从伺候他的狗开始做起,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知道如果传出去别人会作何感想。
还好我是个能屈能伸的人,我对顾林昔说,绝对没有问题,以后每天下班后我都会过来陪黑茶,喂它吃晚饭。他不置可否,只是转身在客厅的组合书柜中拉出一个抽屉,然后丢了一把钥匙在桌面上。
我双手捧起那把钥匙紧紧地合在手心里,真诚而谄媚地道:“顾先生您放心,我一定会让您的狗安享晚年的。”
他漠然看着我,眼里的意味说不清也道不明。
离开的时候,我在院子门口遇到顾林昔的助理,他提着一个医药箱步履匆匆,突然看见我就像见了鬼似的,惊在原地连招呼都不会打了,一点都不复之前礼貌规矩的做派。我对他露出一个大度而灿烂的笑容,再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一个“V”字的手势。
那日之后的几天,我每天傍晚都准时到顾林昔家里报到。然而令人气馁的是,我从来都没有在他家见到半个人影,即便我赖着待到八九点钟也没有见他回来。我不知道顾林昔是否还有别的住处,或者他是不是在别人家比如林纾蕾家里住。直到后来某天我遇到陈嫂,她就是那个几次差点被黑茶咬过的钟点工。对于我分担了她的这部分工作她表示很感激,于是透露给我说顾林昔的作息时间很奇怪,总是深夜两三点才回家,有时甚至是她早上来打扫屋子做早饭的时候才看见他回来,然后再倒头睡到中午。
我听了她的话感到很沮丧,因为这么一来,我跟顾林昔简直就像是牛郎织女星的关系,一年到头估计也见不到一次。我失算了,我觉得我得另谋出路。
然而就在那天我照例去到他家的时候,隔着一百米的距离,我居然远远地看见院子门口停着他的座驾,还有他的那个助理叫什么祁肖的也站在那里,我马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跑过去。
我喘着粗气跑到祁肖面前:“顾先生在家?”
祁肖看见是我,迟疑了一下:“是,不过……”
我没有听清楚他说不过什么就直接冲了进去,门没有锁,我像一阵风一样撞开门,门内两个人四道目光顿时齐刷刷地向我扫来。
我愣住,他们也愣住,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林纾蕾,她抬起手指了指我,有些疑惑地说:“你不是……”
我马上转脸去看顾林昔,我想看看他的眼色,然后再决定怎么做自我介绍。在原配面前我有这个自觉,哪怕他让我说我是他家的狗保姆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谁知顾林昔直接把我当成了空气,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对林纾蕾说:“你等我一下,我去换件衣服就走。”然后他看也没看我就从楼梯上了二楼,我觉得一直站在门口也不是办法,于是换了拖鞋,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客套地笑笑说:“林小姐,你好啊。”
林纾蕾也冲我点了点头,目光中带了几分好奇,微笑着说:“你好。”
我瞄了一眼桌面,装模作样地说道:“哎呀,你看看他这个人,客人来了都不懂得倒茶,不好意思啊林小姐,我去给你倒杯茶。”
她连忙拦住我:“没关系,马上就要走了。”
我谄媚地笑了笑:“客气什么呀,您可是贵客啊!”但我也坐着没动,沉默了几秒后,状似闲聊地说,“呵呵,林小姐,你跟顾林昔是怎么认识的啊?”
林纾蕾愣了一下,然后沉吟了几秒:“哦……挺多年前了,在美国。”
我“呵呵”笑道:“哦,美国啊,美国哪里呢?”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是在美国的一家疗养院。”
我愣了愣:“啊?精神病院?”
她犹豫了片刻,似乎是对这个说法微有异议,轻轻地抿了抿唇:“那里有一些得了自闭症的孩子,那时我正在茱莉亚音乐学院跟一位教授学琴,周末偶尔会过去给他们弹钢琴。有一天结束之后,我看见林昔坐在琴室的最后一排,所有人都走了,他还在那里坐着,精神很不好。我还以为他也是那里的病人,就过去问他。谁知他跟我说,能不能再给他弹一遍《For Elise》。”
我说:“什么东西?”
“哦”,她了然地点头道,“就是《致爱丽丝》。”
唉,我还以为是什么高端的曲目呢,连我这种艺术白痴也知道向一位钢琴才女搭讪时至少应该问:“Can you play一首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r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for me?”《致爱丽丝》是个什么东西,要装逼逼格也不够高啊。
我低头沉思,时间一不小心过去半分钟,林纾蕾先开口打破沉默:“后来我再去的时候,经常都能碰到他。那时我就觉得,他是个很孤单寂寞的人。”
我感慨道:“是啊,在精神病院里疗养的人,通常都很寂寞。”
她愣住几秒,可能是没有料到我竟然会坐在顾林昔家里明目张胆地说主人的坏话。而作为他的绯闻女友,她有必要为他辩护,所以她辩解道:“你误会了,他不是那里的病人,是他母亲在那里疗养。”
“哦!”我恍然大悟。
当我还想再聊几句多套点消息的时候,身后的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我抬头一看,顾林昔正拾级而下,换了一身肃穆的白衬衫黑西装。
他走到沙发前,只秋风扫落叶般地扫了我一眼,便看向林纾蕾,说道:“走吧。”
林纾蕾“嗯”了一声,站起来跟我告辞:“那回见了,叶小姐。”
我“呵呵”地干笑,跟在他们身后一路走到门口,这让我瞬间生出一种我是这个家的女主人的错觉,不由得入戏地向他们挥手道:“林昔,晚上早点回来啊。”
顾林昔脚下一顿,回过头来像是瞪了我一眼,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老实说,看着他们这样成双成对地离开,不知是去做什么,也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我心里其实有些难过,但是我也没有办法。当晚我没有早早离开,一直待到深夜。既然闲来无事,我就趁机满屋子转了个遍。顾林昔的书房上了锁,我进不去,而其他的一楼二楼房间我都进去逛了逛,还在主卧的床上打了几个滚。虽然整洁,但每个房间里的陈设都极其简单,几乎可以说是有些死气沉沉。客厅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卧室也就一个柜子一张床,衣帽间里是清一色的西服衬衫。如果光看顾林昔的外表,绝对很难想象他是这样无趣的一个人。
我把房子里每个角落都摸得一清二楚之后,又去落地窗外的木屋看了看那只牧羊犬,清理了一下卫生,然后再看了看挂钟,已经临近十二点。我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再不走的话,末班的公交车都快赶不上了。
就在此时,我却突然听见门外有钥匙开门的声音。
我连忙迎了上去,同时心里闪过一个慌张的念头,如果撞门进来的是一对互相啃咬的爱侣我该如何自处?好在门一打开,外面的人并不是今天下午出去的那一男一女。顾林昔双臂被祁肖架着,站不太稳,满脸酒气,神志却似乎还有两三分清醒。
祁肖跟我面面相觑,也有些出乎意料我竟然还没离开,张了张口:“叶小姐,您……”
我刚想开口说话,顾林昔却一把推开他,踉跄几步,来到我跟前,一手抓着我的手臂维持平衡,另一只手扶住我的腰往自己的方向揽,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这次他的手心有些发烫,贴在我的腰上就像着了一团火似的。
他看着我:“你怎么还在这里?”
“呃,这个……”我保持着那个暧昧的姿势,拿眼角瞥了一眼还站在那里的祁肖,他也有些尴尬,眼神闪烁,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只好低头向我示意了一下,然后就退出门外,顺手关上门。我整个人重心不稳,连忙伸手扶住旁边玄关处的鞋柜。顾林昔低下头,浓重的鼻息扫在我的脸上。在酒吧干过半年,这些气味我再熟悉不过了,都是烈酒的味道。他望着我:“几点了,你还不走?”
我苦口婆心地说道:“哎呀,你这是喝了多少酒啊?你这样混着喝酒很伤身体的,我有一个朋友,她就是这么把自己喝成了胃出血,我知道你应酬多,但是也要……”话未说完,他又是一个不稳,压着我往后退了几步,余光后面是硬邦邦的墙。我双眼一闭,做好脑袋狠狠撞上去的准备,却在最后一秒被顾林昔用手扳住了脖子。
他的脸与我不到一公分的距离,有些迷离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慢慢游移,上下左右一处不落,专注得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我连大气都不敢喘,更不敢说话,只是用真挚、纯洁、惹人怜爱的眼神看着他。我看着他眼角那一点浅褐色,压抑住想要伸手触摸的冲动。因为眼下这一幕就是我一直在打的如意算盘,是我心里期盼了很久的场景。从他允许我踏进这屋子的那一刻,我就预见到了这样的未来。
但他的动作却很是奇怪。他捧着我下巴的手渐渐上移,在我的眉心处停下,食指在那里轻轻地摩挲,又用指尖顺着我的眉,缓缓地,缓缓地画了一条曲线。
“如果你有刘海的话,会更好看的……”他的声音很低,我愣住许久,回过神后想要点头答应,他却已经闭上了眼睛。睫毛微颤,眼角处带了一点水光,还有我读不懂的伤痛。
他动了动唇:“这样,就更像她了。”
后来,顾林昔不省人事地睡了过去,而我独自流泪到天明。
原因无他,就是他实在是太沉了,我把他又是拖又是扛地搬到卧室以后,感觉手臂都要脱臼了,喘得像一只快要脱水的狗。我还好心地帮他换了衣服,在黑暗中我摸到他右腿的膝盖,关节的表面并不像常人那样平整,被包裹在一层薄薄的皮肤下面,摸起来有些许硌手。
然后我在黑茶的小木屋前坐了很久,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番顾林昔说的话才去睡觉。
我不能确定他说的人是谁,但肯定不是林纾蕾。因为林纾蕾也没有留刘海,是一头中分的黑瀑布长发。而且从顾林昔刚才那么难过的样子来看,那个人可能是两种情况,要么是他久远记忆中那个没有结果的初恋,要么究是一个已经死去的情人。当然,第三种最可怕的可能也不是没有的,那就是死去的初恋情人。
然而我想,无论是哪一种,我投其所好,总不会错。
于是第二天早上,陈嫂看见我的时候,嘴巴张大得能吞下一个鸡蛋。
我站在餐桌前冲她挥手:“陈嫂,吃早餐了吗?要不要过来一起吃点?”
陈嫂走到我跟前,一脸痛心地对着我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用她带着家乡口音的普通话埋怨道:“要死咯!本来脸就一点点大,还剪了个这样的头发,都把脸盖完了!”
我吹了吹额前的几根毛,惆怅地道:“不好看吗?”
陈嫂重重地叹气,一言不发地拿着拖把走开了,边走还边摇头。我抄起手边一个亮得能照妖的盘子照了照。昨晚事发突然,这高档的富人区附近又没有理发店,我只好今天早上用饭盆盖着头,沿着盆的边缘剪了一圈。只不过我下手太狠,剪得太多,导致头帘厚地像是一堵墙,的确有几分不忍直视。
我又拿起陈嫂拿进来的那份报纸瞄了几眼,居然发现顾林昔的名字赫然占据了娱乐版和财经版两个版面,财经版面写他昨日已经正式同他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这位已经从妻子变成前妻的女人竟然表示未来还会同他保持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持有的顾氏股份也绝不会转让,据此财经版编辑还对顾氏的股价进行了一个短线预测。娱乐版的消息则是一张朦胧隐约的照片,当然了,再怎么朦胧也能让观众合理推测到照片上的两个主角。娱乐编辑们纷纷笃定,在离婚的当晚就和现任女友如胶似漆,看来林纾蕾离嫁入豪门已不远矣。
看完之后,我淡定地放下报纸,低头继续往杯子里倒柳橙汁。手边还有豆浆和牛奶,我不知道顾林昔习惯喝什么,索性全都买了。倒着倒着便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疾不徐,一轻一重,我停下手中的动作,回过头傻笑:“早啊。”
脚步声蓦地顿住,顾林昔原本放在额边的手缓缓垂下来,面部表情有几分惊愕。
他从楼梯上下来,慢慢缓步走近,睁大眼睛盯着我的脸看了几秒,冷冰冰地说:“你昨天晚上没回去?”
我坦然地说:“是啊,没回去。”
他顿时皱眉:“谁让你留下了?”
我低头娇嗔道:“讨厌啦死鬼,你昨天晚上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你说什么?”顾林昔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差点撞倒墙角的花瓶。我怔愣地抬起头,他的表情也是一副三贞九烈的模样,好像只要我一告诉他昨晚他失身了,他就会马上冲上二楼跳下去,或者是拿起桌上那把抹面包酱的餐刀抹脖子。我自然不敢再跟他开玩笑,挠了挠头说:“没有啊……你昨天喝醉了,我扶你回的房间。太晚了没车回去,我就在客厅睡了。”
他仍眯眼看着我,好像在疑心我占了他多大的便宜,我只好举起右手指天:“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只是帮你换了衣服。”
他站在原地好半天没说话,估计是在平缓情绪,我等他平缓得差不多了才笑了笑:“来吃早餐啊,橙汁、牛奶和豆浆你喝哪个?”
他没搭理我,垂下眼睛兀自走到桌边,拿起桌面上最后一个干净的杯子,倒了一杯白开水,边喝边在桌边坐下。我又讨好地把各式各样五彩缤纷的盘子通通推到他面前,他却只是把面前的面包、油条、鸡蛋、西多士一一扫过一眼,然后就转头对在客厅里拖地的陈嫂说:“陈嫂,帮我煮个粥。”
陈嫂应了一声,扔下拖把钻进了厨房。
他这样的反应让我难免情绪萎靡,拉出椅子一屁股坐下来,抓起一根油条自顾自地啃。余光里我似乎发现顾林昔瞄了我一眼,我转过头与他对视,他却又很快把目光移开了。顿了几秒后皱了皱眉,又像是觉得有哪里不对,重新回过头来盯着我,一秒、两秒……十几秒……
我被他盯得发毛,叼着油条无辜地道:“老大,有什么吩咐?”
他语气不悦道:“谁让你坐下了?”
我愣了愣,僵持了几秒后,只好又叼着半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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