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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蔷薇的颜色

書城自編碼: 209493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侦探/悬疑/推理
作者: 鬼马星
國際書號(ISBN): 9787539186016
出版社: 21世纪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7-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56/15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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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生日宴会后,历史学教授坐在马桶上,嘴里插着筷子被谋杀了,首要嫌疑犯是其美丽继女强薇的未婚夫陈奇。
喜欢边吃甜品边研究死尸案情的辣手神探杜森奉命接管此案。
真相并没有如期浮出水面。而看似体面完美的家庭其实涌动着很多不堪直视的阴暗秘密,蔷薇花虽美丽无比,但常常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一种臆想,是人们对贪婪欲望、畸形人生的一种自欺欺人。
另外,两桩陈年谋杀案随着杜森的深入调查亦渐渐浮出水面……
为爱牺牲自我的生死恋人?为欲望控制的贪婪小人?无情的世俗规则最终会不会撕碎这层爱情温柔的面纱?
關於作者:
鬼马星,原旬马雨上海作协会员,生于20世纪70年代。2000年,其处女作《骆叔的镜子》在贝塔斯曼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举办的“新人文学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曾做过新闻记者,2005年因罹患尿毒症,辞了工作换了肾,开始在家专业从事推理小说创作。自2007年5月至今,她已经陆续出版15本浪漫推理小说,是中国本土推理小说的领军人物。
目錄
楔子
1.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2.初次见面
3.遗产纷争
4.重回现场
5.两个女孩
6.她无所谓
7.美丽的女委托人
8.教授夫人
9.强薇的谎言
10.霸道的前女友
11.一个病人
12.母亲的旧情人
13.乡间晚餐
14.另一个亡魂
15.三件陈年旧案
16.新的调查
17.厨师之死
18.一个聚会
19.公园里的一次聊天
20.尾声:两封信件
內容試閱
1.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死者最先是由钟点工发现的。
赵小梅,女,46岁,在满月里3号302室的李教授家服务已有四年。2008年7月5日早晨7点,她按照惯例来李家上班,当她用钥匙打开李教授家的房门后,发现屋子里出奇的安静。赵小梅说,以往这个时候,男主人会在客厅看报纸,女主人会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而年轻的小主人强薇,则应该刚刚起床正在盥洗室梳洗。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也许不太说话,但只要有人在,就一定有声音。可是那天,她不仅没听到任何声音,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男主人不在客厅,厨房里也没有女主人的身影,小主人强薇的房门则关得紧紧的。
她有些不安,放下东西后,便急着去敲主卧室的房门。女主人开的门。赵小梅记得,女主人劈头就问她:“有没有看见李老师?!”口气很凶,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
“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赵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情绪很不好,举止也有些反常。但她没有多想,就接着去敲小主人强薇的房门了。
她敲了很久,里面才有响动,强薇隔着门跟她打了个招呼,但当她试图开门时,门却怎么都打不开。赵小梅这才发现房门从外面被锁上了。这事也很反常。但赵小梅天生就是不会多想的人,所以尽管有一丝疑惑在心里闪过,她也没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释说,那时候,她急着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女主人心情不好,她不想因为耽搁了什么事,又被臭骂一顿。
后来,赵小梅也曾向警方抱怨:“要不是看在李老师的面子上,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抠,又神经质,在外人面前,装得很有风度。但在家里,她动不动就发脾气,除了李老师,她逮谁骂谁!骂我,骂以前的老公,骂自己的老妈,骂女儿。那个小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天两头要给她骂,有时候还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师那么有风度的人,怎么会找上她。”
赵小梅还告诉警方。那天早上她一来到李家就发现厨房的地板很脏,有很多蛋糕屑和食物残渣,但她却怎么都找不到平时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厨房专用清洁纸。
“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最喜欢用那个贵得要命的厨房专用清洁纸擦地板了。她说那样擦最干净。哎呀,我这腰啊。嗨,没办法,谁让我是干活的命呢?”
赵小梅想到盥洗室去找那卷纸,不料,盥洗室的门却从里面锁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门都没有动静,但里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么会从里面锁上呢?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头,就去找那个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门去找锁匠。等我找来了锁匠,一撬开门,我的妈啊,吓得我命都快没有了。他,李老师,就这么坐在马桶上,嘴大张着,嘴里还插了双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没理由?看他那个脸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有这样的脸。最可怕的就是他嘴里的筷子了,现在我拿起筷子就想到李老师的脸,我都三天没敢用筷子吃饭了!”
经警方调查,被称为李老师的死者,名叫李继文,现年60岁,是A大学历史系的教授,也是国内较有名气的历史小说家。他的死亡时间被确定为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据称,7月4日是他60岁的生日。当晚,他在家宴请了几个朋友。宴席结束后,他跟妻子因琐事吵了一架,随后就躲进了盥洗室。他妻子说,他平时就很喜欢待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每次一待就是半小时。”她告诉警方,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案发当晚9点45分左右。那时,散席已快半个小时。她看见他从书房里拿着一本杂志进了盥洗室。她没看清那是本什么杂志,后来警方也没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杂志。

附录:案情简报

日期:2008年7月5日~7月7日
时间:上午7点30分
负责警官:D区公安分局凶杀科 朱城

2008年7月5日上午7点26分接到报警电话后,进入格兰路388弄满月里3号302室,在盥洗室看见死者尸体。首先发现尸体的是该家保姆、死者的妻子和继女。
盥洗室面积大约8平方米,死者衣衫整齐,坐在马桶盖上,头部仰起,嘴巴大张,嘴里插着一双筷子,脚边有一卷卫生纸,一手下垂,另一手呈弯曲状搁在大腿上。
经初步调查,死者嘴里的筷子系死者家所有,疑为该案凶器。但死者的确切死因还需等法医鉴定结果。
死者口唇及皮肤发红,有大小便失禁现象。
移走尸体后,掀开马桶盖,在马桶内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照片和一把小号冷冻刀,刀上未发现血迹。两件物品已移送鉴定科检验。
盥洗室内物品整齐,地板干净,未发现呕吐物或血迹。
2008年7月7日在死者的电脑里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裸照。据调查,拍照时其继女大约13岁。该女承认自己多年来受继父的性侵犯。经提审,该女供称,案发当晚死者将其叫到盥洗室欲行非礼,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了对方。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发现该女的供词破绽百出,便于当日下午找到其男友了解情况。7月7日下午5点10分,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该女的男友陈奇向警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此案真凶。
据他供认,他是用自备钥匙开的门。当他看见李继文在盥洗室酣睡时,便用李家厨房的筷子插入了被害人的咽喉。作案后,他锁上盥洗室的门,从盥洗室的窗口翻出逃离。
陈奇对整个案件的叙述清晰明确,对答如流,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基本相符,现可认定陈奇为该案首要嫌疑人。但部分疑点还需进一步调查。
2008年7月9日,该案转由D区刑事科科长杜森负责。


2.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那股怪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鲉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沓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负责。”这个人简短地介绍了自己。
陈奇没接口。但他记得审讯他的警官曾经用懒洋洋的语调对他说:
“你写一份自白书,里面除了你的作案过程外,还要写上你的成长历程、恋爱史、你的亲戚朋友,等等,总之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为什么?”他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写恋爱史。
那个警察白了他一眼,用不耐烦的语气回答他:
“叫你写你就写,你又不是第一个,我们杜科长认为有必要,你就得写。”
这个想看他恋爱史的杜科长,莫非就是眼前的杜森?
他满心疑惑地盯着杜森看。
杜森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才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
“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果然。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眨巴着一对小眼睛,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就算我让你说1000遍,你还不是照样得说?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半开着,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本来是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只看到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让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之类的利刃。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明确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想到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束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锁上门,准备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等了两分钟,他没再有任何反应。我用手指放在他鼻子下面,没有气息,我确定他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他懒得回答,只是略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的鞋套?”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不满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么找鞋套?”
“是,是的。”这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但是尸体被发现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这点。”杜森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除了你之外,后来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灯?”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把灯关了。”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洗室的窗户翻出来时,我借着窗户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觉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户里的灯光看了手表。”
陈奇木然地看着他。
“你翻出去的时候,灯还亮着。”杜森说。
仔细一想,杜森说得对,除了他以外,别人是不太可能有机会去关那盏灯的。所以如果他承认自己没关过灯,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会不会给强薇带来麻烦?
“这个……我忘了。”他只能含糊其辞。
“你确定你行凶的时候,锁上了盥洗室的门?”杜森换了个问题。
“当然。”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怎么锁的?”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又换了个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去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我们想结婚,强薇不希望我跟她家的人闹得太僵,所以让我去参加生日宴。李继文也同意我参加。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我不想听他一而再再而三恬不知耻地炫耀他对我女朋友做的一切!”陈奇想起这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想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会用刀,那样他就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大场面了,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血腥,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
“你第一次去?新女婿上门?”他听见杜森在问他。
“算了吧。他只不过想再侮辱我一次。”他恨恨地回答。女婿!这个词真让他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六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那两个人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认识老头,但应该不熟悉。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在外人面前要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
“我这几天正在看你的自白书,写得很美。尤其是,我注意到你把强薇的名字,写成了花名蔷薇。”
果然是这个人要他写的自白书。陈奇觉得自己的脸上有点发烫。
“我只是随便写写,再说强薇和蔷薇本来读起来就一样。”他低头看着桌面说。
“文笔不错,到底是当老师的。”杜森赞赏地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那天在生日宴会上,你有没有上过厕所?”
“我没有。”他答得很快,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听说那老浑蛋最喜欢泡在厕所,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之前看到过强薇从盥洗室的柜子里拿鞋套。”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接着又提醒他,“你再好好想想,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李继文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
“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继续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需要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附录:陈奇的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给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是S市恒风高中的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很多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待下去,我会成为一名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友,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前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方智闻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学校待了六年,成绩一直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老师并不喜欢我。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太过傲慢。我脾气不好,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中,只有方智闻跟我谈得来。
父母冷战时期,我常跟方智闻待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我的家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每天都有空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管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优点是他不关心别人的私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娱乐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人都是穷学生,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生走过,方智闻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如果碰到他刚领到零用钱,他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无聊至极。方智闻整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烦不已。
我和方智闻的学生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方智闻所有的功课中,历史成绩最好。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大学历史系。但他的母亲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经济系。为此,方智闻跟他的母亲大吵了三天,还以离家出走相威胁才迫使他母亲让步。方智闻考上了F大学历史系后,李继文就是他的导师。
“妈的!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方智闻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从宿舍打电话给我,声音听上去兴奋极了。我记得我还祝贺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他是在我们毕业一年后开始从事出版行业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刚刚过世不久,他就来找我,说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图书公司。他向我借钱,我当时继承了我祖母留下的一笔遗产,拿20万给他,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于是我就给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经把那笔钱如数还给了我。
据我所知,他跟李继文的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在我认识蔷薇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方智闻的老师住在我对面了。因为他每次来找我,总会说:“我先去跟老师打声招呼,然后再过来。你给我备好饭,咱们好好聊聊。”
今年4月,我听说他准备出版一本李继文的历史小说,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李继文跟蔷薇的事。我很反感好朋友继续把他当偶像,但我又不能把蔷薇的事和盘托出,所以我对他们的关系只能听之任之,偶尔会说一句,“那老家伙看上去面相不好,很虚伪,你要小心。”但估计他也没听进去。
他跟李继文的出版合同应该是在今年6月签的。有天晚上大概是9点左右,方智闻突然来到我家,他兴致很高地拉我出去喝酒,我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说,他刚刚跟李继文签了出版合同。当然,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对于跟李继文有关的所有东西我都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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